03.26 深圳夫妻投靠隨遷(條件+材料+流程+地點)

(一)、辦理條件

1、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常住戶口時間及夫妻結婚登記時間均滿兩年,被投靠人屬經本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或碩士以上研究生學歷條件人員的不受分居時間限制;

2、申請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進遷戶條件;

3、經擬入戶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符合本市遷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申請人需先行攜帶相關資料到擬入戶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審核同意後相關計生信息通過深圳市政務資源交換平臺流轉到我局,不需提供紙質材料);

4、申請人有法定撫養責任的未成年子女須一併申請;

5、可隨同申請人一併申請的成年子女:

(1)滿18週歲不滿20週歲,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戶口未遷入高校集體戶)教育階段在校就讀成年子女;

(2)一級或二級病殘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無配偶成年子女;

6、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二)、辦理材料

1、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1)申請人、隨遷子女(含養子女、繼子女,下同)戶口簿、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核驗原件;16歲以下自願提供身份證材料);

(2)被投靠人戶口簿、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核驗原件);

2、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1)如申請人夫妻一方或雙方屬再婚的,還須提供歷次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民事調解)書;

(2)因喪偶再婚的,還須提供前配偶死亡證明文書,如戶口簿不能反映與前配偶夫妻關係,補充提供與前配偶的結婚證或當地公安、民政部門出具的夫妻關係證明等相關材料;

3、《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核驗原件);

4、特殊情形還需提供特殊材料

深圳夫妻投靠隨遷(條件+材料+流程+地點)


(三)、辦理流程

1、提交申請

成年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攜帶入戶所需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被投靠人戶籍地公安分局戶政窗口提出隨遷申請並現場攝像,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並開具受理回執。

(1)被投靠人戶口屬寶安、龍崗兩區和龍華新區的,到戶籍地派出所;

(2)戶口屬龍崗區布吉派出所、羅崗派出所、水徑派出所的到布吉戶政中心

2、公安機關審核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根據市政府每年下達的戶籍人口機械增長計劃,按申請類別、受理時間先後順序審批(如當年計劃執行完畢,順延至下一年度辦理)。如無調查事由,正常政策性隨遷申請材料從受理之日起35個工作日內審結。

3、到擬入戶派出所領取《准予遷入證明》

申請人、未成年申請人的法定監護人接到通知後持受理回執、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到指定機關領取《准予遷入證明》

4、回原籍辦理《戶口遷移證》

在《准予遷入證明》有效期內(40天內有效)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省內居民已實施戶籍遷移一站式辦理,戶籍遷入信息經審核通過後依託系統實現數據流轉,申請人不需返回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屆時請按短信通知直接前往我市擬入戶地公安機關辦理入戶登記)

5、到擬入戶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申請人、未成年申請人的法定監護人在《戶口遷移證》有效期內,攜帶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准予遷入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辦理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一張二代證標準照片等相關材料,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並現場攝像。

成年申請人和16週歲以上未成年申請人入戶須本人辦理,居民身份證須一併申請。隨遷收養子女、雙胞胎子女的,該16歲以下未成年人需到場攝像。提供《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的,該戶戶主需持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到場確認;

6、申請人提供的入戶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的,2年內不予受理入戶申請;已經入戶的,予以註銷,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由受理單位所屬分局依法處理。

(四)、辦理地點

被投靠人戶籍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戶政窗口

1、其中被投靠人戶籍在羅湖、福田、南山、鹽田四區及光明、坪山、龍華、大鵬新區的,到被投靠人戶籍所在區(新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治安大隊)申請;

2、被投靠人戶籍在寶安、龍崗兩區及龍華新區的,到被投靠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