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首宗!16岁的香港暴徒,判了

香港“修例风波”以来首宗正式受审的案件,判了。

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今年9月,一名时年15岁的中学生,携带镭射笔及改装雨伞参与示威游行,西九龙裁判法院本月初裁定其“意图管有攻击武器”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25日,裁判官判处被告入更生中心。

庭上,被告不时望向家人及点头示意。辩方律师在求情时透露,被告患有过度活跃症,致学业欠佳,更曾染上不良习惯如吸食大麻等。

首宗!16岁的香港暴徒,判了

警方当场从被告身上搜出的整套装备

被控两项控罪罪成

被判入更生中心

在9月21日所谓“光复屯门”游行当日,香港警方截查一名15岁中学男生,在其身上搜出改装雨伞、改装登山杖及雷射笔等物品。他因此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两项罪名。

综合香港“东网”等港媒报道,此案件11月7日在西九龙法院裁决。裁判官行使修订权力,将该男子的首项控罪“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修改为“有意图而管有攻击性武器”,并裁定被告两项控罪罪成。

7日听闻判决后,这个刚满16岁的中学生哭了,不时咬紧双唇。

11月25日,西九龙法院宣判,判被告入更生中心。辩方提出保释等候上诉,被裁判官拒绝。

首宗!16岁的香港暴徒,判了

被告于9月21日游行中持有的经改装后的雨伞 港媒图

据港媒报道,被告在事发后才满16岁。庭审中,裁判官认为,虽然镭射笔本身不是攻击性武器,但它会伤人眼睛,并可令皮肤轻微烧伤。

而他被截查时携带的雨伞,也经过蓄意改装,拉动伞篷后能露出长达47厘米的伞杆,伞尖突出的部分可用作伤人,同时可让自己隐藏于伞蓬之中。

首宗!16岁的香港暴徒,判了

律师求情称其患过度活跃症

裁判官表示即时监禁无可避免

据报道,在昨日庭上,被告不时望向家人及点头示意。

辩方律师在求情时透露,被告患有过度活跃症,致学业欠佳,更曾染上不良习惯如吸食大麻等。但其更生报告整体正面,被告表现合作、待人有礼,又称被告至今已被还柙近两个月,盼法庭判处短期监禁,让被告可即时获释,重投校园生活。

而在11月7日的庭审,被告的代表律师呈上7封求情信,称被告出生于单亲家庭,父亲年纪老迈。其父因为此事病情加剧,这让被告非常后悔。学校的求情信则称被告非“坏份子”,待人真诚有礼。被告班主任更为其请来立法会议员朱凯廸、邝俊宇等为他撰写求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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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大公文汇全媒体、特区政府网站、香港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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