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無情
以戶口本地址,身份證地址即原籍為準,應當到戶籍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華山易陽居士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居住證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彭文勝律師L
被告現在工作的地方如果有經常居住地,可以在工作的地方,如果沒有,就要去戶籍所在地。
街頭巷尾
戶籍所在地
2020-03-06 13:34:38 佚名
以戶口本地址,身份證地址即原籍為準,應當到戶籍地人民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居住證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被告現在工作的地方如果有經常居住地,可以在工作的地方,如果沒有,就要去戶籍所在地。
戶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