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的一封信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的一封信

全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号召所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承担起社会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担负起防疫责任。在此,我们倡议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源头防控。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进货查验、自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制定防控工作预案,做出自我承诺,不销售野生动物和活禽。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要把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和活禽的要求传达到每个业户,加强巡场检查,一旦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和活禽的,要立即取缔,并及时上报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二、加强产销衔接,增加市场供应。确保食品供应,拓宽进货渠道,增加投放,充实库存储备。对当前热销食品要尽最大努力,满足消费需求,力求做到不脱销、不断档,不囤积居奇、不搭车涨价、不串通涨价,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三、积极宣传引导,营造安全环境。要做好经营场所的全面消毒、清洁,保证通风良好;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佩戴口罩、勤洗手,每天定时消毒;做好食品安全巡查,一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并妥善处理。利用宣传栏(板)、LED显示屏等设施设备,宣传介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引导消费者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防控工作,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请各食品销售企业迅速行动起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众志成城,共同奋战,认真落实群防群控措施,坚决打好、打赢这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阻击战!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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