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吃“野味”有什麼害處?

文學老兵


就是間接把病毒吸收到體內,然後變異後就是人類的災難,希望不要再吃野味注意飲食衛生乾淨。


曼谷小二哥


你好,

吃“野味”可以說都是壞處 ,沒有一點好處,有以下原因:

第一,很直白的,吃所謂的“野味”,肯定浪費人民幣,因為,從目前市場經濟來看,只要帶“野”帶“笨”帶“原生態”的等等,都要比一般的要貴不少銀子,但是究竟是不是“物有所值”就無從考證了;

第二,增加人們的“攀比心理”“刺激心裡”,現在的人都喜歡找點刺激,滿足一下“好奇心”“虛榮心”,增加了人們的不良慾望;

第三,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既然有了利益,就有人幹違法的事情,來滿足某些人,進而導致某些“野味”滅絕,進步導致自然界的生態鏈斷裂,影響的不是當代而是後世;

最後,就是最重要的,吃野味,由於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不可預測,其自身存在的病毒,細菌,寄生蟲等,都會對人類造成危害,甚至死亡!

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靈活的小胖醫生


中國地大物博,動物資源十分豐富。“菇毛飲血”的時代,人本就是靠獵取野生動物為食的,當時吃的自然都是野味,而記載“野味”的史書文獻眾多。

早在春秋時代,《楚辭·天問》就記載楚人食用蝸牛。儘管今天隨著法國大餐的流行蝸牛已經顯得不是一種另類的食材,但在兩漢時期,這種食俗仍舊被目為異常,所謂“楚越多異食,蠻荒之民,有以山蟲為食者,尤喜食蝸”。

唐憲宗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韓愈因諫迎佛骨被貶潮州,結果他很快病了,被當地飲食的風俗嚇病了。當地吃野味超凡他的想象,後來他在《初南食貽元十八協律》就例舉了鱟、蠔、蛤等幾十種令他“莫不可嘆驚”的食材。

而宋代的才子周去非《嶺外代答》說:“深廣及溪峒人,不問鳥獸蛇蟲,無不食之”。晚唐五代人劉恂所撰的《嶺表錄異》同樣記錄了當時嶺南地區的一大堆野味食材:鳥類有越王鳥、貓頭鷹、鷓鴣;蟲類有蛇、蜈蚣、螞蟻……

至於“逐水草而居”的北方遊牧民族,餐桌上更是從不缺乏野味。他們發現黃羊(蒙古羚)肉味可口,遠勝畜牧之羊之後,開始大規模獵食。元明清三朝代定都於北京,從北疆索貢黃羊形成了慣例。幾百年來,珍美的黃羊肉始終在皇家御膳中佔有一席之尊,就是駐京的大臣和士兵們也經常能夠分一杯羹。明人餘繼登在《典故紀聞》記載,每年“冬至後,殿前將軍甲士賜黃羊、野難、野豬、鹿脯”。那位大吃貨袁枚到達北京後,就為吃到“味絕倫”的黃羊肉而大為滿意,感覺是沾了皇帝的光。

更奇葩的是,野味不但可以當主菜,還可以做調味品。宋代的洪皓在《松漠紀聞》裡就說,北方缺乏生薑,每兩價格高達一千二百。因此非常珍視,只有貴賓作客時才切數絲放在碟中,以為珍品。作為替代做法,契丹人只能拿出兔子的肝生切,用鹿舌醬拌著吃。這兩種野味的口味固重,滋味如何倒也不難想見……

而到了最近的明清兩個朝代,“野味”一直佔有重要的地位。其中有一道著名的菜——“水陸八珍”,其中說法中就有鹿筋、熊掌、鹿尾、象鼻、駝峰、豹胎、獅乳、獼猴頭等野味的身影。民國年間北洋軍閥的末代元首,“東北王”張作霖對“野味”的嗜好也很特別——他喜歡吃老虎肉。據說,當時的東北名廚趙連壁精烹的“虎肉燒鮮筍”、“虎肉丸子燒雪裡蕻”、“薑絲虎肉炒鮮筍”、“虎肉燉蘿蔔塊”等,都為張作霖所熱衷。即使到了今天,不少酒樓、飯店,依舊兼營烹燉昂貴的野味菜譜。吃蛇肉、吃果子狸、吃貓肉、吃鱷魚肉、吃穿山甲肉、吃貓頭鷹肉……

之所以會如此,或許有“藥補不如食補”的影響,人們希望通過食補達到強健身體的目的;又或者是獵奇嚐鮮之本性,在封建王朝宮廷舉辦的節慶活動中,罕見的“野味”則被當作一種“恩寵”的標誌……

然而,他們卻忽略了“野味”的負面效應。

藥聖李時珍早在四百多年前就發現了這樣的警告:不要亂吃野味。理由是吃野生動物肉類容易染上疾病。為此,他詳細記載於《本草綱目》之中。

關於鳥類,李時珍說“諸鳥有毒”,“凡鳥自死目不閉,自死足不伸,白鳥玄首,玄鳥白首,三足、四距、六指、四翼,異形異色,皆不可食,食之殺人”。他特別強調這兩種鳥類一定要“禁食”,一是孔雀,理由是:“肉性味鹹、涼,有小毒,人食其肉者,食後服藥必無效”;

二是烏鴉,理由是:“肉澀臭不可食,食其肉及卵,令人昏忘”;啄木鳥,“因食百蟲,肉有毒,不可食”。

關於水禽類,李時珍說“諸禽有小毒”,他特別強調這四種水禽類一定要“禁食”。一是鴛鴦,理由是: “肉性味鹹,平,有小毒,食後頭痛、頭暈,可成為終身疾病”;二是蝸牛,理由是: “性味鹹、寒,有小毒,肉不可食,食之捲縮抽筋”;三是山蛤蟆,理由是 : “性味辛、寒,有毒,食之自然生火,出現狂熱”; 四是天螺,理由是: “性味鹹、寒,有毒,不可食”;

關於獸類。李時珍說“諸獸不可亂食”, 他特別強調這四種水獸類一定要“禁食”。一是山豬,理由是: “肉性味甘,大寒,有毒不可食,否則傷頭傷身”;二是野馬,理由是: “肉性味辛、苦、冷,有毒,煮食難消,多食生瘡患痢”;三是豺,理由是: “肉性味酸、熱,有毒,食之,損人精神,消人脂肉,令人瘦”;四是助鼠(黃鼠狼),理由是: “肉性味甘、臭、溫,有小毒,心、肝有臭味”。

甚至古來一直受到推崇的熊肉,雖然沒毒,李時珍也提醒,“有痼疾者不可食”,這句話本身,顯然直接否定了民間所謂“吃啥補啥”的說法。可惜後人並沒有聽從他的話。

而通過這次的“冠狀肺炎”,國人想必也更佩服李時珍的高瞻遠矚,更對他來自400前的提醒無動於衷而悔恨。為了遠離疾病,遠離“野味”吧。


飄雪樓主的歷史課


吃野味,壞處大於好處,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野味帶不確定的病菌,如果人類食用,輕者會出現發熱腹瀉,重者就流感病毒,不明的流感病毒,傳播快,短時間內沒有特效藥治療。有些人認為野味才能補,這個認知是錯誤的。主先幾千年才圈養的你不吃,特麼的就知道吃野味。



A土豆o


不吃野味,就沒有之前的 非典 ;更不存在現在人人恐慌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人為了一絲口欲,肆意吃野味,最終導致病毒的出現,危害社會人身健康安全,關鍵是對於國家的醫療資源浪費,還讓一些本敢開開心心回家過年的人滯留武漢!人們無論何時都不能忘記此刻,原因就是:吃野生動物造成的這一切,代價有多大!!!



濟南城事醫點生活


人們青睞野味由來已久,總覺得野生的東西比人工飼養的好。

物以稀為貴。以兔子為例,野生的與家兔,價格就有天壤之別。野山雞和家雞也是如此,價格不能類比。

野生的東西,獨特的味道確實吸引了很多人的胃口。但是,野生的東西不是我們熟悉的,他們的生活習性,身上的免疫機制,所攜帶的細菌與病毒,這些都不是人們所能完全掌握的。

歷史因食用野生動物所造成的人類疾病傳播數不勝數,可以說食用這些野味都是以生命為代價的。

即便是血的代價,仍然有很多人,“好了傷疤忘了疼”,鋌而走險,熱衷食用野生動物,最終使人們尚不明確的病毒氾濫流行,給社會以及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巨大損失。


尊邁文化


吃野味兒最遭殃的就是不衛生,嚴格的說怪病太多,不知道怎麼治療,容易帶來負面影響或災患。有經歷的事,初冬吃了一個野貓,半個月都是不正常狀態,低燒,暈,肝火太旺,眼看物不清等,難受!


師傅的掌門弟子大仙


沒什麼害處,新型冠狀病毒就是那麼吃出來的,想吃就吃吧!



wo是鄉村啊偉


所謂野味即為野生,並非家養。所有動物都有自身保護功能,否則就在進化的道路上滅絕了。千百年來通過多少代人的選擇,才有了幾種供人類食用的動物,這些動物並非無毒,而是很少罷了。以前有人研究過,在民間宰殺的一頭豬所產生的毒素,能毒死幾個人,現在採用新式宰殺辦法,可能毒素非常小。所以說未經人類訓養的動物,不要靠近,不要宰殺。


淼255696195


這幾天的肺炎就是很好的例子,無需更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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