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調解故事」升職飲酒喪了命,誰擔責?

「調解故事」升職飲酒喪了命,誰擔責?

4月24日,一對母子愁眉苦臉地來到沁源縣司法局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尋求幫助,經調解員仔細詢問,原來該男子的父親王XX不久前因升職,請單位同事孔某、郭某、李某吃飯,飯桌上四人把酒言歡,以致散場時四人或多或少都飲了酒。

「調解故事」升職飲酒喪了命,誰擔責?

散場後,其他三人將王XX安置在李某家中休息後便各自回家,李某由於要幹農活,吩咐妻子招待王XX後便出了家門,誰知王XX在三人走後隨即也騎摩托離開李某家。王XX在歸家途中發生單方交通事故去世。

沁源縣司法局黨組得知此案詳情後格外重視,立即指派調解員調查調解此案。調解員接到通知後隨即開會研究討論選擇恰當的調解方案。

「調解故事」升職飲酒喪了命,誰擔責?

4月26日上午,調解員特地到四人工作地向郭某、孔某瞭解事故當天的詳細情形。

「調解故事」升職飲酒喪了命,誰擔責?

4月27日,調解員與李某談話。經此次談話我們瞭解到:事故當日上午,死者王XX已經與李某在死者家中飲酒,晚上四人聚到一起王XX再次飲酒,並且據其他三人所言,事故當日晚上王XX是主動請其他三人吃飯。

「調解故事」升職飲酒喪了命,誰擔責?

4月28日,調解員到四人吃飯的飯店,有義村某農家樂瞭解四人當晚的飲酒情況。根據服務員所言,四人當晚吃飯是王XX自己帶的酒,從面色上看無法判斷王XX喝了多少酒。

「調解故事」升職飲酒喪了命,誰擔責?

由於事故發生已有月餘,很多說法無從考證,事實調查存在難度,究竟孰是孰非無法下定論,調解員只能從三位當事人的說法中找漏洞進一步還原案件真實情況。

4月28日,調解員到死者家中瞭解死者家屬的初步調解意願,以及向死者家屬分析此案的案情、責任分擔情況等。

「調解故事」升職飲酒喪了命,誰擔責?

5月3日,調處中心調解員到沁源縣交警支隊瞭解事故現場的情況。據瞭解,事故現場很乾淨,沒有酒瓶及酒瓶碎片,基本說明當晚王XX自帶的酒已喝完。

「調解故事」升職飲酒喪了命,誰擔責?

5月15日,調處中心收到王XX的屍檢報告及酒精含量的鑑定結果,王XX體內酒精含量為185.09mg/ml,死亡原因是重度顱腦損傷。

「調解故事」升職飲酒喪了命,誰擔責?

5月15日,調解員到某焦化廠針對此案展開調解。經過將近半個月的調查瞭解,案情基本明瞭。三個被申請人對共同飲酒的事實認可,於情、於理、於法三人應給予王XX家屬一定的補償,但由於王XX是主動邀請三人飲酒且酒後三人已安置了王XX,故死者本人應承擔此案的主要責任,其他三人承擔次要責任。

「調解故事」升職飲酒喪了命,誰擔責?

雙方當事人一開始各執己見,補償數額懸殊太大,但調解員反覆對雙方進行說服勸導,曉之以情,動之以理,最終雙方成功達成調解協議,孔某、郭某、李某三人共同賠償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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