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山東一女子疑離婚前被前夫大量注射激素,誤注射激素會對人體有多大影響?

KoraManuja


雖然目前還沒出鑑定結果,但是觀察整個事件過程,被注射激素八九不離十。

首先,發病前半年,女子單位才做了體檢,一切正常

過後,輸液後,就開始身體發胖,並且因此還得了糖尿病,血糖飆升,但是經過檢查卻又沒有患病,醫生當時的懷疑就是服用大量激素藥物

圖片顯示其血糖已經是正常人的幾倍了。

那麼激素從哪裡來的呢?很明顯該女子並沒有自己人為服用,而此病的根源又是從輸液開始的。

畢竟患病半年後,她當時就自然恢復了健康,這說明她出院後,再也沒有被人為投了激素

在其前夫家中又發現了激素類藥品塞米松而其前夫沒有辦法交代其購買的81支地塞米松去了哪裡?

圖為發現的藥物

最主要的是,兩人感情也不合,吵架後就離婚了,這個時間段和輸液的時間段其實很近。

綜上所述,其前夫的嫌疑不得不說的確非常大。

如果最終確定了是前夫所為,會面臨什麼樣的責任呢?

其前夫會面臨故意傷害罪,具體判刑輕重,還要看對女子當時造成的具體傷害。

該女子還可以針對這樣的傷害,要求前夫進行民事賠償。

至於為什麼前夫會這麼做,裡面的是是非非,我們作為旁人目前還不得而知。但是無論因為什麼樣的心情,都不應該採取這樣的手段傷害他人。

即使沒感情了,也可以好說好散,何況作為醫生本身這個職業是拯救他人生命,維護他人健康,如今卻反其道行之,利用專業背景害人,堪比做手術的手術刀拿去殺人了。委實可恨。


廖彩琳律師


對於這則新聞中的這位女性所受的遭遇在警方沒有調查清楚之前,張大夫不敢冒下結論。不過今天張大夫可以跟大家說說人體攝入過多激素,或者說長期服用激素可能帶來哪些副作用。其實,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會因為某些疾病需要長期服用激素,注意這裡所說的激素大部分情況下是指的糖皮質激素。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可能帶來哪些危害呢?

1、感染

長期的使用糖皮質激素可以導致人體免疫功能減弱,直接後果是導致人體容易發生感染,其中以肺部感染最為多見。如果患者本來就存在化膿性細菌性感染,可以表現為感染不容易侷限化,可以發展成蜂窩織炎、菌血症、感染中毒症等等。這類患者在感染後炎症反應不顯著,發熱不明顯,容易漏診。

2、肥胖

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可是讓患者體重明顯增加,臉很圓,同時胸腹頸部後背部的脂肪異常蓄積增厚。學術界稱之為“滿月臉,水牛背”。

3、皮膚變化

皮膚表現可以表現為微血管脆性增加,輕微損傷就可以引起瘀斑。腹部兩側和大腿外側可以出現紫紋。同時皮膚可以變薄、痤瘡、紫紋、脫髮、瘀斑、多毛、傷口癒合延緩、色素沉著、毛囊角化及日光性紫癜等。

4、心血管表現

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患者可以表現為血壓高、血脂高、血糖高的三高表現。同時還可能會伴有動脈粥樣硬化和腎小球動脈硬化的表現。長期不加以控制可能出現心室肥厚、心衰、腦血管意外的情況。

5、骨質疏鬆

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患者可以表現為骨質疏鬆、脊椎可以發生壓縮畸形,身材變矮。兒童表現為生長受抑制。

6、低鉀血癥

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患者可以表現為低鉀血癥,嚴重時表現為低鉀血癥性鹼中毒。

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副作用還有很多,不能一一贅述,希望我的介紹對您有所幫助。

更多健康信息,請關注張之瀛大夫頭條號。


張之瀛大夫


糖皮質激素是一類非常重要的激素,它對人體的生長,發育,代謝和免疫功能的調節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臨床上面,激素主要用來治療炎症性疾病和調節免疫功能,例如用於過敏性休克,血小板減少性紫癜、重症支氣管哮喘、SARS等疾病。

由於糖皮質激素的藥效太強,作用太多,長期應用激素是會出現一些列的不良反應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的表現

可以出現向心性肥胖,滿月臉,水牛背,高血壓、多毛、糖尿、皮膚變薄等等。這些特徵通過視診就能發現,長期使用激素的患者都有特殊的面貌。

第二,水電解質代謝紊亂

可出現高血鈉和低血鉀、高血壓、水腫,高血脂、高血糖或使糖尿病加重。

第三,抵抗力下降

激素是把雙刃劍,如果運用不當,可引起免疫抑制,容易誘發和加重感染。

第四,其他

還可以引起肌肉萎縮,骨質疏鬆,甚至股骨頭壞死,誘發和加重消化性潰瘍,影響組織癒合能力,導致傷口癒合延遲或者不癒合。女性還可以出現月經紊亂,月經量較少,甚至閉經。

所以,激素不能隨便用,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嚴格把握適應症。如果這位患者的丈夫真的是被注射激素了,那麼他的丈夫肯定要承擔法律責任,至少是故意傷害罪。


普外科曾醫生


這是什麼仇什麼怨,竟然對結髮妻子下此毒手,真是喪心病狂!

事件經過

2016年11月,劉暢因感冒打算前往醫院治療,但身為醫生的丈夫高某勸說她在家裡打幾天吊瓶由自己治療,不用去醫院浪費錢。 出於對丈夫的信任,劉暢在患病期間,每天早晨和晚間在家各打一次吊瓶。也就是在此期間,丈夫高某趁機將地塞米松等激素輸入劉暢體內。

一段時間以後,劉暢非但感冒不見好轉,身體狀況卻一天不如一天,開始出現了“多吃多飲多尿”的情況,體重急劇增加,短短20天時間,她的體重增加了十餘斤,腿部及腹部的皮膚已出現許多裂紋,家人覺得不放心,最終決定前往醫院檢查,結果發現她的血糖已經達到了18.5mmo1/L,是正常人的三倍以上。

劉暢開始入院治療,但醫生始終未能查到病因,並多次問她是否服用大量激素,尤其是地塞米松,但不知情的她予以否認。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劉暢辦理出院。

出乎意料之是,出院半年後,劉暢的體重逐漸減輕,容貌也逐步恢復到患病前的樣子,在之後的檢查中,她身體的各項機能也都已經恢復正常,好像從未發生過那場怪病一樣。

2017年10月劉暢與丈夫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儘管二人婚後時常發生爭吵,但這次她的丈夫高某提出了離婚,二人在此後開始分居。劉暢的母親為此專程回到費縣老家,幫助劉暢整理衣物,卻意外在家中發現了大量的藥品,其中包括大量地塞米松的藥瓶。

這時候劉暢聯想到之前醫生多次問她是否服用地塞米松等激素,她頓時明白了一切。面對種種疑問,劉暢最終決定向費縣公安局報案,目前公安機關已經受理該案,正在聯繫專業機構對劉暢的病情進行相關鑑定,待鑑定結論出來後,將根據結果決定是否立案調查。

法律分析

高某毒害劉暢的時候,他們尚未離婚,也就是說高某竟然對結髮妻子下此毒手,對她的身體造成重大創傷,真可謂是喪盡天良。

據此,劉暢可以向高某提起訴訟,要求高某對自己的身體損害進行賠償,並彌補自己的精神損失。

如果經公安機關鑑定,劉暢的身體損傷達到輕傷以上甚至重傷的,應當立案追究高某“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我希望有關部門依法制裁高某,給遭受無妄之災的劉某一個公道。


冰焰


這個事件中的法律部分,在警方得出調查調查結果前,我不敢貿然猜測。

我作為美國運動醫學學院認證的運動生理學家,談談這個事件中涉嫌濫用的激素和肥胖的關係。

濫用地塞米松,有可能導致肥胖

這則新聞事件中提及的激素,其實就是很多人生病時,在醫院曾經接觸過的“地塞米松”,見下圖。

地塞米松,其實是一種醫療應用十分廣泛的糖皮質激素,它的作用在於抑制人體的炎症反應。

目前,地塞米松被廣泛應用在抗過敏、哮喘、關節炎、退燒、癌症等疾病的治療中。地塞米松在醫療中的應用非常普遍,重要到地塞米松被世界衛生組織列入“最必要的醫療藥品之一”。

地塞米松有用歸有用,重要歸重要;但是,使用它的同時,除了收穫醫用抗炎效果,也可能伴生副作用。

其中一條副作用就是,長期使用地塞米松,有可能導致使用者食慾大增,從而導致肥胖。帶來下圖中的“滿月臉”和肥胖紋。

不是所有使用了地塞米松激素的人都會發胖

最知名的使用了地塞米松,每導致發胖的人,就是羽毛球愛好者很熟悉的李宗偉。

李宗偉在2015年的一次比賽尿檢中,被查出地塞米松,遭到短期禁賽處罰。

不過從禁賽前,到之後解禁復出,李宗偉都不曾有發福的跡象,一直都是下圖中魔鬼筋肉人的身型。

李宗偉在使用了地塞米松激素的情況下,並沒有發胖,因為他的運動量實在是太驚人了,存不住肥肉。


更多健康瘦身,運動健康乾貨,歡迎關注我。



王棟聊健身


骨質疏鬆

這是一個很常見的副作用,很多研究表明:就算每天服用7.5mg激素,骨質疏鬆風險都會顯著增加。更不要說大劑量使用了,長期的大劑量使用糖皮質激素還有導致骨壞死的風險。

消化道副作用

最常見的就是潰瘍了(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糖皮質激素通過抑制環氧化酶-2,增加消化道潰瘍的風險,如果患者本身有消化道潰瘍的危險因素,在使用糖皮質激素的時候就必須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了,同時還需要加用保護胃粘膜的藥物。

心血管風險

糖皮質激素還可能會導致高血壓、心力衰竭以及心律失常。同時可能導致脂代謝異常,動脈粥樣硬化風險增高。

眼部的不良反應

糖皮質激素刺激後囊白內障形成,增加白內障風險。同時可以增加眼壓,所以會導致青光眼風險增加。

皮膚不良反應

常見的比如cushing綜合徵,瘀斑,皮膚萎縮,從文中圖片看,我們可以發現受害者身上的皮紋,很可能就是激素導致的。

內分泌不良反應

糖皮質激素導致肝糖原合成增加,抑制外周組織對葡糖糖的攝取和利用,所以會導致糖尿病風險升高。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也會導致身體裡面的脂肪再分佈,引起向心性的肥胖。

精神症狀

精神症狀相對少見;但是大劑量使用激素可以導致出亢奮、易怒等一系列的精神症狀。但是激素減量後,症狀基本都會慢慢緩解。

回到事件本身

對於這件事情的本身,受害人丈夫本身是一名醫生,明明知道激素對於患者的病情沒有好處,只有壞處,還大量使用激素,導致受害人出現了皮紋、手抖、心慌、血糖升高等一系列的副作用。可以說這就是在犯罪,應該要追究法律責任的。

醫者仁心,作為一個醫生,利用自己的醫學知識去犯罪,其實是一件非常無恥的事情,在追究法律責任的同時,應該吊銷其醫療執照,終生禁止行醫。


何懿醫生


關於醫療和法律上的專業知識已經有專業答主解答啦。


這裡就開腦洞,分析一下各種可能吧。不管怎麼樣,兩個人能走在一起,當時肯定還是有感情,或者看準了對方某一項品質。當時有情,不知後期是否因為生活的瑣碎把情磨滅了。

1.

就我身邊的醫生朋友來說,人品都是沒問題的,很有救死扶傷的精神。


這裡的前夫是醫生,具備把藥替換的可能性。如果是普通感冒,一般情況下,醫生應該是不建議家裡人打針或者打吊瓶的。小時候鄰居家是醫生,他自家的孩子小感冒,從來不讓吃藥,就說買點好吃的就可以啦。


這裡這個醫生讓妻子打點滴,還要連著打5天,的確是有點疑竇重重。

2.

因為題主語焉不詳,感覺有很多疑慮,所以自己從新聞裡又大致看了一下過程。

前夫原來在醫院拿過80只地塞米松,也就是激素藥類,而他自己也承認給前妻用過,是治療腰椎病的,就在那場治療感冒的過程中,劉某變成了滿月臉,水牛腰,幾天的時間變得面目全非,每次去醫院檢查,醫生都問她是不是服用大量激素,劉某都否認。


直到後期,不再掛吊瓶,慢慢的劉某才恢復了病前的狀態。

看到這裡,列位看官,你們想必也明白了。

3.

只能說人心叵測,套路太深,姑娘們,嫁人前一定要睜大眼睛,注意看他平時一舉一動的細節,如果人品不成,給金山銀山也別嫁,想起身邊埋伏著這樣一個可怕的人,也是不寒而慄中。


jason媽咪有辦法


什麼仇什麼怨?不愛了就放手,如此狠毒的做法真的令人髮指!

關於誤注射激素對人體的影響等方面的知識很多醫生和專家已經做出了專業的解答。對比上面張之瀛大夫的科普,雖然事件的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但劉女士被丈夫人為迫害的可能性已經呼之欲出了。



事件經過:

因為一場感冒,山東費縣的劉暢(化名)卻得了怪病,醫生懷疑她大量使用過激素類藥物,導致糖尿病等症狀突發。劉暢認為是當醫生的前夫高某離婚前在背後“搞鬼”,便向警方報案。

(1)得知劉暢感冒後,高某選擇在家中為劉暢打了五天吊瓶,劉暢的感冒未見好轉,反而出現了視物模糊、腿部抽筋等症狀。整個人胖了一大圈,連母親都快認不出她了。(看了這則新聞,很多醫生朋友表示用中成藥注射液治感冒不太可取,再加上地塞米松磷酸鈉和治療感冒是半點關係都沒有。)




(3)據臨沂市人民醫院2016年11月26日為劉暢出具的檢查結果顯示,劉暢的心率、肝功及內分泌等都出現了異常,血糖畸高,但卻排除了患有庫欣病的可能。(劉欣的症狀和庫欣病最像,但最後的結果是排除了庫欣病,也就是說,她得的“怪病”是由某種外因引起的。)


高某無法解釋那69支地塞米松的去向,已經說明了很多問題。

(5)面對種種疑問,劉暢最終決定向費縣公安局報案。

看法:

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調查結果證實了劉暢的猜測,那麼高某的行為真的稱得上喪心病狂。他利用專業知識坑害枕邊人的做法令人細思極恐、不寒而慄。

如果鑑定結果出來後,證明高某確實給劉暢惡意注射了激素,並且對劉暢造成了傷害(構成輕傷以上),那麼等待高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此外,還應該吊銷高某的行醫資格證。這種沒有醫德沒有良心的人真的不應該繼續當醫生。

該事件還有一個細節,劉暢與高某的離婚是經高某起訴才達到的。

2018年1月,經高某起訴,劉暢與高某最終被法院判決解除婚姻關係,在該案審理過程中,劉暢的代理律師提出在婚姻存續期間,高某存在不當行為,對劉暢造成重大損害,應予以補償或賠償。

可見高某急於擺脫劉暢,具體背後是什麼原因我們就不知道了。但對於整個事件來講,似乎從此處能看出高某的出發點。

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靜待事件的調查結果,相信法律不會放過這種作惡之人。


夜雨如書


筆者不是學醫的,對激素可能對人體造成的副作用知之甚少,所以在此就不班門弄斧,貽笑大方了!

不過,筆者身邊有個同事,身材比較魁梧、肥胖,據說是小時候生病,使用了不少激素,導致肥胖,而且這種肥胖會伴隨終身。筆者家屬同事的女兒因為眼睛突發性模糊,具體原因不明,也是靠使用激素來進行治療,本來苗條的小姑娘變得非常能吃,體重一路飆升!

由此可以看出,激素雖然會對人體造成副作用,但也是治療一些疾病的良方,所以在有些時候,也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這也符合“是藥三分毒”的道理,是“良藥”還是“毒藥”就看如何使用了,就跟砒霜一樣,既可以治病,也可以害人!

不過此案中,如果情況屬實的話,那麼這個丈夫就是赤裸裸的犯罪了,不僅要被吊銷行醫資格,更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真是“不怕流氓會打架,就怕流氓有文化”,這跟前幾年那個復旦大學的林森浩投毒室友黃洋不是如出一轍嗎?

十年修的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茫茫人海之中,一對陌生男女能夠走到一起真的不容易,“一日夫妻百日恩”,更可況生活在一起的他們呢?合則過,不合則分,歲月靜深,各自安好,不是很好嗎?這個男人真的可惡,一定要嚴懲!


打虎拍蠅


前面已經有很多專業的醫生對注射激素的危害進行了闡述,我的話就從法律方面進行分析,給劉女士提供一些法律幫助,這裡進行法律分析的前提是證實劉女士是被前夫故意大量注射激素而遭造成的身體傷害:

從民事責任方面,前夫的行為構成侵權,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如果證實劉女士身體出現的損傷是因為前夫注射激素所導致,那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前夫的行為侵權了劉女士的身體權以及健康權,符合侵權的四要件:侵權行為、過錯、損害結果以及因果關係,前夫注射激素的行為屬於典型的侵權行為,造成了劉女士身體損害的後果,而且前夫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作為一個專業的醫生,都具備過錯,因此劉女士有權要求前夫賠償道歉,並賠償損失,其中可以主張的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


從刑事責任方面,前夫的行為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的規定,如果受害人劉女士的傷勢經過鑑定,是在輕傷以上,則前夫的行為就構成故意傷害,依法應當承擔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當然,如果不構成輕傷,只是屬於輕微傷,那前夫也並非不用受到處罰,因此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是要被行政拘留以及罰款的,因此,即使本案最終不構成刑事案件,前夫也會被處以行政處罰。

另外,前夫高某作為一個醫生,居然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謀害身邊的人,這種行為不僅構成違法,更重要的是已經違背了作為一個醫生所具備的基本的職業道德,因此,如果查清屬實,必須要吊銷高某的執業醫師證,讓他永遠不得再當醫生,否則不知道會有多少病人遭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