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忍无可忍,放过你们,我对不起自己

忍无可忍,放过你们,我对不起自己

都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林月曾经也这样认为,可是,当小三不断挑衅,让她忍无可忍的时候,她只能反击了。

十五年前,林月是一名985高校学生,在校园内,架不住康春的热烈追求,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毕业后,考虑到康春家就他一个男孩,要照顾父母,林月放弃了父母帮忙找好的公务员工作,随着康春到他的老家,康春进了城管局,林月进了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年,两人结了婚。婚后三年,他们省吃俭用,按揭买鞋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年底,林月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生活越来越美好。

可是,老天总是喜欢开玩笑。那天,她洗衣服的时候,竟然发现康春衣服袋子里有一只用过的口红。她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晚上,她质问康春,康春坚定地说那肯定是单位同事搞的“恶作剧”,林月姑且相信了。过了几天,林月收到了一条短信“想知道口红是谁的吗?晚上八点到同心酒店308来!”林月很确定,一定是康春出轨了为了证实猜测,她还是去了,房门没锁,顺利地将康春和那个年轻的女人捉奸在床。她气得浑身发抖,上去扇了康春一巴掌,跑回了家。

晚上,康春回来了,他交代:那个女人是麻将桌上认识的,才二十二岁,刚离了婚,还带着一五岁的男孩。刚开始看她可怜,帮她搬过两次煤气罐,后来,她勾引他,他没控制住,就发生了关系。

康春跪在林月面前,发誓和那个女人断绝联系,请求她原谅他这一次。想到不满四岁的儿子,想到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家,林月已经打算原谅了。

可是,第二天早上,康春接到一个电话,二话没说就出了门,接着消失了两天。第三天,他憔悴的回来了,递给林月一纸《离婚协议书》,他说小三喝了农药,幸好抢救回来了,如果他不娶她,她就去死。

林月问他:“你就不怕我去死吗?”在康春消失的两天里,林月也觉得生不如死,不如从楼上跳下去干脆,可看着可怜的儿子,她放弃了。

康春用头撞着墙,嘶吼着:“你想让我去死吗?你不是一直都很坚强吗,不要逼我!”

林月败退了。一周后,她和康春办理了离婚手续。同时,申请调动了工作,带着儿子远离了康春。

离婚后不久,康春和小三结了婚;第二年,小三生了一个女儿;第三年,他们去海南旅游了;第四年......

一晃五年过去了。这五年,为了忘记过去的痛苦,林月已经换了好几次手机,可是,无论怎么换,她总能收到炫耀康春生活的照片。当再一次收到陌生手机发的“康春一家的幸福照”时,林月觉得自己忍无可忍了,必须报复。

然后,她以儿子的名义约康春到她工作的城市见面,每次把自己打扮一新,专挑康春喜欢的菜做,灌他喝酒。等他喝醉了,故意拍一些露骨的照片发给小三,时不时在他身上、衣服上印上口红印。

果然,不久,小三就发现了,和康春打了一架,康春干脆跑过来找林月,说要和小三离婚,和林月复婚。小三这次选择了割腕,当然及时被发现了,康春已经不以为然了,他说几乎每年她都要来一次自杀,已经见怪不怪了。

一年后,康春和小三离婚了。林月当然不会和他复婚,她觉得自己不那么善良了,可不管怎么说,总要对得起那个曾经伤心难过的自己,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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