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看過這樣一段話:
“吵架的時候看到好吃的好玩的,都存下來想著和好了以後告訴你,後來它們有的過期了,有的倒閉了,遺憾的是我們再也沒見過,其實我記得,你眼睛溫柔過。”
所謂愛情,就是在你們吵架的時候,有一方甘願承受,暗中還是心疼。
能在一起的時候,就別輕易的說分開。
我們發脾氣的時候,總是把最刻薄的語言說給對方,但是卻不知道往往能開口傷害你的永遠都是最在乎你的。
我愛你就是我和你吵架的時候恨不得你去死,但是吵完架以後又發現,如果你死了我也活不下去。
吵架的時候,說出口的每句傷人的話都相當於用刀在對方的身體上劃了一條口子,傷口會癒合,但疤痕永遠會留下。
後來你才知道: 再好的刀傷藥,不如不刺口。
和離我們僅一步之遙的人錯過,就算拼盡全力,也未必能把對方追得回來。
然後你才明白: 該擁抱的時候就不要冷戰,該親吻的時候就不要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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