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林洋能源与中广核签订200MW领跑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6月11日晚,林洋能源(601222)发布公告称,其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与中广核林洋新能源泗洪有限公司(“泗洪中广核”),就泗洪县天岗湖乡天岗湖区域2号领跑者项目EPC总承包(“泗洪2号项目”)和泗洪县天岗湖乡天岗湖区域4号领跑者项目EPC总承包(“泗洪4号项目”),共同签订《EPC总承包合同》。

据公告,《泗洪县天岗湖乡天岗湖区域2号领跑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54940万元;《泗洪县天岗湖乡天岗湖区域4号领跑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55950万元,上述合同总价合计为110890万元。本次合同的履行将为林洋能源带来11.09亿元的收入,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90%,合同的履行能够进一步拓展林洋能源EPC项目的开发建设,为其后续EPC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

此次200MW泗洪领跑者项目在综合考虑组件价格、效率、技术成熟性等因素后,全部组件将采用N型单晶高效双玻双面切半电池组件(QP60组件产品)。据了解,项目将采用60片BSTC形式的组件,组件均为345W型的N型单晶双面切半光伏组件(最大系统电压1500V),组件转换效率高达18.9%,高于领跑者对单晶硅组件效率17.8%的技术要求。项目将采用渔光互补的建设方式,由于水面对光有较好的反射率,据林洋能源研究院预测,采用N型高效双面组件产品后,背面可额外增发10%以上电量。

本文源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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