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5 信貸員攜38.5萬潛逃 13年後花光自首

磐石市一信用社信貸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斂財38.5萬元後潛逃13年。近日,因為錢已花完且沒有還錢的可能,嫌疑人自首歸案。9月12日,磐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我沒錢了,也賺不到錢了,來自首。”今年3月7日,一名男子到桂林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他就是謝某,磐石市人,早年在磐石市一信用社當信貸員。

事實上,他擔任信貸員的時間是1997年至2005年,但從2000年左右開始,他動起了歪心思,利用工作制度方面的漏洞,在部分貸款戶還貸款時,他並不是交到信用社,而是自己將錢留下來。另一方面,他還冒用村民的名字貸款,偽造他們的身份證號和手印,拿到貸款後,將錢用於自己的花銷。

這些非法獲得的錢款數額共計38.5萬元,他知道一旦東窗事發,就是一個大問題,因懼怕追查決定潛逃。

信用社是在2005年2月份發現問題的,因為從當年1月8日開始,謝某一直沒有上班。同事詢問其原因,他自稱正在打吊瓶。到了2月份,因為他長期不上班,信用社重派信貸員接替謝某的業務,同時對其收放貸款進行調查。

信用社自查確認,轄區20人未進行過貸款,共計26.4萬元,但謝某提交了貸款單據。轄區16人的18筆貸款,共計12.1萬元已還貸,但未入賬。

信用社認為,謝某涉嫌挪用資金,而後又去向不明,認為其已攜款潛逃,遂向警方報案,但是由於他反偵察意識比較強,始終未被抓捕歸案。

2014年,信用社完成改制後,謝某仍杳無音訊。事實上,謝某逃竄到廣東東莞下轄的幾個鎮後,一直從事房屋中介工作。今年3月,謝某又輾轉幾地,但發現賺不到錢,且挪用的錢款已揮霍一空,於是想到了投案。

3月7日,謝某向桂林警方投案。3月15日,謝某被磐石市公安局解回。檢察機關介入後,謝某坦言,自己多年在外已經身心俱疲,且歲數已大,所以想到了投案自首。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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