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坚持实绩导向 严把“用人关”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人民日报 》 2018-05-21)

为政之要,唯在举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关乎政风民意,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兴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要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好干部标准,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重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把对党忠诚摆在首位,看干部是否担当作为,注重从精神状态、作风状况考察政治素质,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中的表现。

坚持实绩导向,鼓励干部干事创业,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得认可、不干事的人有危机。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公平公正对待干部,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实绩不突出的干部不照顾,没实绩的干部还得“下”。严把“用人关”、“廉洁关”,对巡视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作者: 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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