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浙江男子酒後賓館大廳睡覺,第二天停止呼吸!同桌9人要賠61萬!

浙江金華的曾某跟朋友聚餐時喝了不少白酒,之後一群人吵著要去KTV唱歌,曾某因為喝多了,就說自己要在賓館大廳睡覺。第二天凌晨,賓館服務員發現曾某已經停止了呼吸。曾某的家屬在悲痛之餘,認為曾某的死亡是因為幾位好友邀請聚餐喝酒造成的,而同桌飲酒的人則認為,大家都喝得差不多,誰也沒想到,曾某會發生危險。經過民警多次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參與聚餐的9人,因沒有盡到勸阻義務,且沒把醉酒的曾某安全護送回家,補償曾某家屬共計61萬元。

浙江男子酒後賓館大廳睡覺,第二天停止呼吸!同桌9人要賠61萬!

問題一

一個朋友聚會最終卻釀成了一場悲劇,案例中同桌人共要賠償61萬元,是從哪幾個方面來確定賠償金額的呢?

【律師解答】

聚餐中同桌進餐的人員對飲酒人應當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未盡到造成損失的,應盡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包括看護勸阻等,因而在確定賠償比例時,要看同桌進餐中所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程度。

問題二

曾某家屬提出的,同桌人沒有勸阻,也沒有把醉酒的曾某送回家,所以要求同桌人賠償,那麼,作為死者家屬應該提供什麼證據才可以具有法律效力呢?

【律師解答】

作為死者的家屬可以找到飯店的服務人員,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對於當時喝酒的情況進行相應的陳述,同時家屬可以找到飯店,調取相應的監控錄像,監控錄像作為視頻資料所記載的內容可作為證據證實當時情況。

問題三

其實,請客吃飯的人也是出於好心,才組織聚會來聯絡情感,一旦出現意外也是挺無奈的,還可能要付主要的賠償責任。也有人說,可以籤“喝酒免責承諾書”,也就是俗稱的“生死狀”,那麼,參加飯局的人自願簽了這個所謂醉酒出事免責的承諾書之後,酒後出事,同桌人就不擔責了嗎?

【律師解答】

即使簽了生死狀,同桌人也需要承法律責任的。從法律角度看,這份生死狀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按照《合同法》規定,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約定是無效的合同。這種“生死狀”中明顯違反了我國法律當中關於酒後不能駕車,同桌的人對飲酒的人有安全保障義務的相關規定,因而它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問題四

那麼,哪些勸酒情形要承擔法律責任呢?

【律師解答】

首先,是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其次,是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第三,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最後,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朋友之間的感情可不是靠幾杯酒,靠誰喝得多來衡量的,聚會上,以茶代酒,也能表達感情。而且喝多了之後,思緒混亂,就容易做錯事。前不久,南通的邵某自己喝了酒沒有開車,不過最終他還是被警察以涉嫌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

約見

大律師

司機醉酒駕駛被查

車主知情構成共犯

事發當天中午,邵某和幾個朋友在一家飯店吃飯,大家都喝了不少酒。由於邵某要去處理一些事情,沒法發動自己的車子,一桌吃飯的徐某見到這個情景,便從邵某手中拿過車鑰匙,並提出由自己來駕駛汽車。徐某駕車來到一家茶樓,期間,他們因為瑣事與別人發生糾紛,前來處警的民警發現,徐某等人一身酒氣。徐某因為醉酒駕駛,涉嫌觸犯危險駕駛罪。而邵某雖然自己沒有酒後開車,不過作為車主,他因為將車輛交給醉酒的人駕駛,也將被追究刑事責任。目前,邵某和徐某二人均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浙江男子酒後賓館大廳睡覺,第二天停止呼吸!同桌9人要賠61萬!

問題一

為什麼車主沒有開車也要以醉駕論處,共犯是怎樣認定的?

【律師解答】

邵某雖未喝酒,但仍要承擔相應刑事責任,因為邵某作為車主,明知徐某在喝酒的情況下依然將車借給其行駛,邵某構成危險駕駛共犯。

問題二

如果車主醉酒不省人事,其他醉酒的人,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拿來他的車鑰匙酒後駕車了,作為車主,還要承擔共同責任嗎?

【律師解答】

如在車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車鑰匙被他人拿走而構成相應的犯罪,車主不承擔其犯罪後果的。因為車主在主觀上並未知情。

問題三

其實案例中的司機徐某和車主邵某算還算幸運,被交警及時查獲,沒有發生意外,那麼假設真的在這期間發生車禍,那麼對於事故的責任承擔,車主要承擔什麼責任?

【律師解答】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道路安全的司法解釋》中,機動車的車主在明知駕駛人員具有醉酒,吸食毒品以及患有重大疾病不適合開車的情形下,依然將機動車交由駕駛人員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認定車主具有一定過錯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依據《侵權責任法》判令車主以及醉酒的人員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

問題四

車主因為明知對方飲酒,還將自己的車輛交給對方駕駛,涉嫌危險駕駛共同犯罪,還有哪些情況可能涉嫌危險駕駛的共同犯罪呢?

【律師解答】

1.明知行為人飲酒後需要駕駛車輛的,依然勸其飲酒,並未幫助找代駕的行為;2.明知行為人已經飲酒,並教唆或命令開車的行為;3.將自己的車輛借給已經飲酒的行為人的情形。

酒桌上可不僅僅是暢飲那麼簡單,還有隨之而來的法律責任,所以在聚會的時候,不要把飯桌變成酒桌,不要說感情深一口悶,千萬不要以道德綁架的標準來衡量感情,把酒精度和情誼畫上等號,這不是豪爽的兄弟情誼,而是最膚淺的酒肉朋友,更重要的是,堅持喝酒不開車的同時也不要縱容身邊的人喝酒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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