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浙江男子酒后宾馆大厅睡觉,第二天停止呼吸!同桌9人要赔61万!

浙江金华的曾某跟朋友聚餐时喝了不少白酒,之后一群人吵着要去KTV唱歌,曾某因为喝多了,就说自己要在宾馆大厅睡觉。第二天凌晨,宾馆服务员发现曾某已经停止了呼吸。曾某的家属在悲痛之余,认为曾某的死亡是因为几位好友邀请聚餐喝酒造成的,而同桌饮酒的人则认为,大家都喝得差不多,谁也没想到,曾某会发生危险。经过民警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参与聚餐的9人,因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且没把醉酒的曾某安全护送回家,补偿曾某家属共计61万元。

浙江男子酒后宾馆大厅睡觉,第二天停止呼吸!同桌9人要赔61万!

问题一

一个朋友聚会最终却酿成了一场悲剧,案例中同桌人共要赔偿61万元,是从哪几个方面来确定赔偿金额的呢?

【律师解答】

聚餐中同桌进餐的人员对饮酒人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尽到造成损失的,应尽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包括看护劝阻等,因而在确定赔偿比例时,要看同桌进餐中所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程度。

问题二

曾某家属提出的,同桌人没有劝阻,也没有把醉酒的曾某送回家,所以要求同桌人赔偿,那么,作为死者家属应该提供什么证据才可以具有法律效力呢?

【律师解答】

作为死者的家属可以找到饭店的服务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对于当时喝酒的情况进行相应的陈述,同时家属可以找到饭店,调取相应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作为视频资料所记载的内容可作为证据证实当时情况。

问题三

其实,请客吃饭的人也是出于好心,才组织聚会来联络情感,一旦出现意外也是挺无奈的,还可能要付主要的赔偿责任。也有人说,可以签“喝酒免责承诺书”,也就是俗称的“生死状”,那么,参加饭局的人自愿签了这个所谓醉酒出事免责的承诺书之后,酒后出事,同桌人就不担责了吗?

【律师解答】

即使签了生死状,同桌人也需要承法律责任的。从法律角度看,这份生死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按照《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约定是无效的合同。这种“生死状”中明显违反了我国法律当中关于酒后不能驾车,同桌的人对饮酒的人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规定,因而它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问题四

那么,哪些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律师解答】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第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朋友之间的感情可不是靠几杯酒,靠谁喝得多来衡量的,聚会上,以茶代酒,也能表达感情。而且喝多了之后,思绪混乱,就容易做错事。前不久,南通的邵某自己喝了酒没有开车,不过最终他还是被警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约见

大律师

司机醉酒驾驶被查

车主知情构成共犯

事发当天中午,邵某和几个朋友在一家饭店吃饭,大家都喝了不少酒。由于邵某要去处理一些事情,没法发动自己的车子,一桌吃饭的徐某见到这个情景,便从邵某手中拿过车钥匙,并提出由自己来驾驶汽车。徐某驾车来到一家茶楼,期间,他们因为琐事与别人发生纠纷,前来处警的民警发现,徐某等人一身酒气。徐某因为醉酒驾驶,涉嫌触犯危险驾驶罪。而邵某虽然自己没有酒后开车,不过作为车主,他因为将车辆交给醉酒的人驾驶,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邵某和徐某二人均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浙江男子酒后宾馆大厅睡觉,第二天停止呼吸!同桌9人要赔61万!

问题一

为什么车主没有开车也要以醉驾论处,共犯是怎样认定的?

【律师解答】

邵某虽未喝酒,但仍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因为邵某作为车主,明知徐某在喝酒的情况下依然将车借给其行驶,邵某构成危险驾驶共犯。

问题二

如果车主醉酒不省人事,其他醉酒的人,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拿来他的车钥匙酒后驾车了,作为车主,还要承担共同责任吗?

【律师解答】

如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车钥匙被他人拿走而构成相应的犯罪,车主不承担其犯罪后果的。因为车主在主观上并未知情。

问题三

其实案例中的司机徐某和车主邵某算还算幸运,被交警及时查获,没有发生意外,那么假设真的在这期间发生车祸,那么对于事故的责任承担,车主要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解答】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道路安全的司法解释》中,机动车的车主在明知驾驶人员具有醉酒,吸食毒品以及患有重大疾病不适合开车的情形下,依然将机动车交由驾驶人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车主具有一定过错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依据《侵权责任法》判令车主以及醉酒的人员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问题四

车主因为明知对方饮酒,还将自己的车辆交给对方驾驶,涉嫌危险驾驶共同犯罪,还有哪些情况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呢?

【律师解答】

1.明知行为人饮酒后需要驾驶车辆的,依然劝其饮酒,并未帮助找代驾的行为;2.明知行为人已经饮酒,并教唆或命令开车的行为;3.将自己的车辆借给已经饮酒的行为人的情形。

酒桌上可不仅仅是畅饮那么简单,还有随之而来的法律责任,所以在聚会的时候,不要把饭桌变成酒桌,不要说感情深一口闷,千万不要以道德绑架的标准来衡量感情,把酒精度和情谊画上等号,这不是豪爽的兄弟情谊,而是最肤浅的酒肉朋友,更重要的是,坚持喝酒不开车的同时也不要纵容身边的人喝酒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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