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由部長的90字箴言,揭示房地產稅的6個信息點

今天《人民日報》第7版的顯要位置,刊登了財政部長的署名文章《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在4388字的文章中,用90字的篇幅對房地產稅進行了說明。

由部长的90字箴言,揭示房地产税的6个信息点

這90個字是:“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對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按照評估值徵收房地產稅,適當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稅費負擔,逐步建立完善的現代房地產稅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這段90字的文字,出現在文章第四部分“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中的第二段“著力完善直接稅體系”中。

這位去年11月履新的財政部長在財政部任職的25年中,對“房地產稅”的表態最早可以追溯到2005年,彼時,擔任財政部副部長一職時,就曾公開發表意見:“中國目前在房地產保有和交易環節稅費偏輕,問題嚴重,今後一段時期將重點推進房地產稅改革。”

由部长的90字箴言,揭示房地产税的6个信息点

如今擔綱部長重擔後,在這段短短90字的文字中,其實透露了眾多信息點。

get√ 直接稅

房地產稅作為直接稅,相對於間接稅而言不易轉嫁,因此在徵收上存在一定難度。特別是我國房地產稅負處於重建設、重交易、輕保有的狀態中,行業稅負本就遠高於全國整體水平,針對個人加徵房產稅,在稅制的累進設計上,以及針對不同收入家庭的抵扣和減稅上,都需要做出一體化的重新設計,才能體現出稅負公平的原則。

get√ 立法先行

按照稅收法定的原則,房地產稅的開徵首先要完成立法。

2015年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公佈的當年立法規劃中,房地產稅法曾被列入第一類項目,即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但在2016年和2017年又被列入預備及研究論證項目中,需要由有關方面繼續調究論證,說明當時的稅法草案尚未成熟,或者爭議較大。

今年年底人大換屆後,房地產稅法何時能夠提交審議尚未可知,通過執行更是遙遙無期。

由於全國不同城市的房地產市場發展狀況存在的巨大差異,以及包括農村宅基地在內,全國住房信息聯網的工作難度,全國統一開徵房地產稅並不現實。由部長表態中可以看出,為了加速房地產稅的推進,很有可能熱點城市先行一步。而且,很有可能中央充分授權給地方,由各城市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徵稅的細則。

get√ 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

相比房產稅對於個人房產的暫免徵收,規劃中的房地產稅明確將個人住房納入到徵稅範圍內,也就是說,未來的房地產稅,將面向所有產權性質的房產徵收。

get√ 按照評估值徵收

此前房產稅是按購房價格的70%來評定餘值,同時,裝修等費用還可納入抵扣範圍內,而房地產稅按照評估值來徵收的話,評估體系的建立和評估機構的認證,都是現狀條件下,房地產稅開徵的必要條件。

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的《資產評估法》,奠定了監管評估行業的法理依據,但是,針對我國不同類型龐大存量住房的餘值評估,始終並未形成系統化的方案,特別是在城市和農村大量存在的私有住房,早期各種性質單位分配的公房,以及“小產權”房等。目前,只有部分城市制定了相對粗放的二手交易計稅指導價,如何進一步細化,並與市場實際情況接軌,尚需時日。

get√ 適當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稅費

“適當降低”,聽聽就算了。。。

綜合6個信息點,房地產稅雖然離我們越來越近,但相對來說,一二線城市的居民可能會更早面對,有必要的話,可以提前騰挪房產,將非核心區、中小戶型、品質較差、房齡較長的房產置換為更具價值的資產,而三四線城市距離開徵則還相去甚遠,毋須為此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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