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提醒!撿到醫保卡後千萬別這麼做……玉溪這一家三口因此獲刑!

7月3日,玉溪市華寧縣人民法院審理了華寧縣首例盜刷醫保卡的李某甲等3人盜竊案,當庭判決被告人李某甲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元;被告人李某乙、陳某某犯盜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元。

提醒!撿到醫保卡後千萬別這麼做……玉溪這一家三口因此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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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2月25日,被告人李某甲撿到李某丙社會保障卡。次日,李某甲持該卡先後到華寧縣醫藥連鎖店刷卡消費1013元后,將該卡交給其兒子李某乙、陳某某夫婦使用。李某乙、陳某某在明知該卡來源的情況下,於同月27日先後到醫藥店刷卡消費萬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陳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3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結合3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所具有的量刑情節,法院當庭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3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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