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及竞赛活动的培训机构,进行严格规范整顿。
《通知》内容要点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通知一出,在教育培训圈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接下来来谈一谈我对于此次整治的看法和观点:
1、其实四部委的做法并不科学
应该学大禹治水,堵不如疏,要从根源去思考问题的关键点,分辨培训班的好与坏。
整顿校外培训机构是一件好事,在为学生减负的同时,有助于提升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学生上培训班是刚需,家长和学生有这个需求,并不是老师学校去有意引导的。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校内吃不饱,另一方面考试与素质教育是脱节的。
四部委出台的专项行动是好事情,超纲教学、上辅导班,这一系列的问题,太需要有人管管了,当然这些问题是需要综合治理的,是社会深层次矛盾的反应,更是教育需要深化改革的反应。
培训机构的火爆,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校内一直减负推行素质教育,但中高考的考试制度,还是用单一的考试分数来选拔学生。
学生的负担来自于校内负担和校外负担,远远超出以前的负担。只是强调校内减负,或者治理校外的负担问题,可能无法起到最终的根本治理的效果。
2、应建立标准线,来衡量课外结构的性质与影响,类似于白榜黑榜形式
教育培训机构既要有办学机构证,又要有营业执照,但目前无证无照和有照无证的情况普遍存在。
怎么面对细则,怎么建立完善的备案制,怎么样去改革对培训机构的监管体系,这三点至关重要。
长期以来,民办教育一直受到多部门的管理,然而,多头管理也造成了管理混乱。从某种程度上说,教育管理的混乱也导致了民办教育成长的畸形。
教师无证上岗、素质良莠不齐等状况让教育质量得不到保证,办学基础设施不规范则既有可能埋下安全隐患,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机构特色则限制了机构自身的长远发展。
办学资质的问题由来已久,也相当普遍。市场上许多中小型培训机构缺乏办学资质,或者存在办学资质不全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民办教育的市场秩序,不规范的办学状况既损害了广大家长和孩子的利益,也阻碍了民办教育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3、打击与扶植并存,赏罚分明
标准线下的、起到错误引导作用的,打击——即功利性教育机构;
标准线上的、起到良性引导作用的,扶植——即素质能力培养机构。
治理举措的推出有利于规范民办教育市场,进而促进民办教育市场的良性发展。
对于某些不合规范办学的培训机构来说自然是个挑战,不过这也有利于敦促其向合规化发展;而对于本就依法办学的机构来说则是机遇,大浪淘沙,加上本就庞大的需求一定会催生出更多发展机会。
4、如何辨别功利教育?如何分辨能力素质培养?
如何辨别功利教育——有强烈指向性(如:以应试为目标的、小升初辅导班;做题版,例如马克英语)。
在中学阶段,“好学生”就是“学得好的学生”,而学得好就是学习成绩好、考试成绩好。中国的应试教育,使得学生磨炼出一套怎样学好的方法,可以概括为:文科靠死记硬背,理科靠大量做题。
如何分辨能力素质培养——强调学习方法及个人品质塑造
教育去功利化,不管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人在接受技能培训、知识掌握过程中,正心修身,进而获得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格局、更高的追求。德才兼备,这是教育的追求,也是人穷其一生的境界。
我们要理解,一些看似短期“无用”的知识可能是长期非常有用的知识。要知道,大学教育不仅是为毕业后找工作,更是为一生做准备。
5、重点强调——其中小升初尤为害人
某些教育培训机构只关注机构利益,却不考虑社会效益,对“应试教育”进行放大化,大力推行“超前”和“超纲”教育,造成了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焦虑,也造成了整个社会对于“应试教育”的过度推崇。
为了招生,有的教育培训机构在广告中采取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方式,这对培训机构的诚信信誉是非常大的损失,也造成了培训机构与学员之间存在不信任态度。
应试教育本应该作为教育的重要的辅助手段,实现成果检验。实现成果检验,而应该是通过大数据的方式记录学习过程和成果,作为评价的依据,而不是以现在的鉴别与选拔性质为重要目标。现在我们的教育有很大问题,定了很高的标准,然后所有的人都去为了进名牌的大学。少数成功者,大部分失败者。
6、总结性观点
中国教育应该从大局着手,从理念出发,而不是什么地方出问题,就单独治理,看到病症的内因,从根源疏导。
“如何对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应试化教学进行鉴定,应该有更为详细的细则。”这个问题其实在学校内部都存在,学校内也有超前教学行为,须要学校内与学校外统一治理,并通过细则进一步的明确,从而使专项行动落地。同时,须要完善培训机构备案制,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对象便可以进行管理监督。
一个管学校,一个治机构。一定程度上讲,学校是发生社会培训机构热的源头。是学校教育不到位,不能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要。家长们才把孩子送到培训机构,才有这样的市场。仅仅打培训机构不公平,也不合理。
专项行动短期内肯定有一定的效果,能够遏制住这样的势头。若想有长久效应,一定要加快立体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教育改革。
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是民办教育办学者应该思考的问题。
民办教育办学者应当始终牢记自己作为教育者的使命,依法保障学生权益,良心办学,自觉规范办学条件和办学行为,进行机构的调整和转变,办让家长和学生都欢迎的教育。
民办教育办学者也要紧跟教育行业发展趋势,同时要关注社会影响,顺应国家政策,合法、合规、合理办学,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高品质办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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