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 「推薦」安全生產實用手冊

目錄

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的基本方針

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的範圍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有限空間作業

高空作業事故預防與控制

特種設備

有毒環境作業安全

制訂應急預案

機械加工安全

安全使用電氣設備

建築施工安全

切莫忽視飛濺的焊花

使用危險化學品要注意什麼

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從業人員的義務

安全色

滅火器上的字母代表什麼

用電安全知識

火災類型和滅火器的選擇

清水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簡易式滅火器的適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的基本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我國安全生產的基本方針,是國家對安全生產工作所提出的總的要求和原則。《安全生產法》對這個方針進一步予以明確,進一步明確了安全生產的重要地位、主體任務和實現安全生產的根本途徑。

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的範圍

特種作業包括:

1.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等。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含司機、司索工、安裝與維修工等。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拆除、維修工等。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等。

8.製冷作業,含製冷設備安裝、操作、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風機操作工、測風測塵工等。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信號工,擁罐(把鉤)工等。

14.採掘(剝)作業。

15.礦山救護作業。

16.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運輸押運工和儲存保管員。

17.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作業。

國家有關部門還將客運索道和大型遊樂設施的作業列為特種設備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年滿18週歲。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併成績合格。

4.符合相應工作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按照《安全生產法》和《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有限空間作業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一)有限空間作業主要存在以下危害:

1.中毒危害:有限空間容易積聚高濃度的有毒有害物質。有毒有害物質可以是原來就存在於有限空間內的,也可以是作業過程中逐漸積聚的。

2.缺氧危害:空氣中氧濃度過低會引起缺氧。

3.燃爆危害:空氣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質,濃度過高遇火會引起爆炸或燃燒。

4.其他危害:其他任何威脅生命或健康的環境條件。如墜落、溺水、物體打擊、電擊等。

(二)有限空間作業危害有什麼特點?

1.可導致死亡,屬高風險作業。

2.有限空間存在的危害,大多數情況下是完全可以預防的。如加強培訓教育,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和應急搶險設備等。

3.發生的地點形式多樣化。如船艙、貯罐、管道、地下室、地窖、汙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發酵池等。

4.一些危害具有隱蔽性並難以探測。

5.可能多種危害共同存在。如有限空間存在硫化氫危害的同時,還存在缺氧危害。

6.某些環境下具有突發性。如開始進入有限空間檢測時沒有危害,但是在作業過程中突然湧出大量的有毒氣體,造成急性中毒。

(三)有限空間作業應採取哪些措施?

1.進入作業現場前,要詳細瞭解現場情況和以往事故情況,並有針對性地準備檢測與防護器材;

2.進入作業現場後,首先對有限空間進行氧氣、可燃氣、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氣體檢測,確認安全後方可進入;

3.對作業面可能存在的電、高/低溫及危害物質進行有效隔離;

4.通風換氣;

5.進入有限空間時應佩戴隔離式空氣呼吸器或佩帶氧氣報警器;

6.進入有限空間時應佩帶有效的通訊工具,系安全繩;

7.配備監護員和應急救援人員;

8.嚴格安全管理,落實作業許可。

高空作業事故預防與控制

(一)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預防、控制,是依據不同類型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原因,有針對性的提出了對每類高處墜落事故進行具體預防、控制要點。

1.洞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通道口、樓梯口、電梯口、上料平臺口等都必須設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蓋板、圍欄、安全網);洞口防護設施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繕;洞口防護設施嚴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應背朝洞口作業;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鬧或跨越洞口及從洞口蓋板上行走;同時洞口還必須掛設醒目的警示標誌等。

2.腳手架上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要按規定搭設腳手架、鋪平腳手板,不準有探頭板;防護欄杆要綁紮牢固,掛好安全網;腳手架載荷不得超過270KG/M2;腳手架離牆面過寬應加設安全防護;並要實行腳手架搭設驗收和使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懸空高處作業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加強施工計劃和各施工單位、各工種配合,儘量利用腳手架等安全設施,避免或減少懸空高處作業;操作人員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過猛,身體失穩;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穿軟底防滑鞋,同時要正確使用安全帶;身體有病或疲勞過度、精神不振等不宜從事懸空高處作業。

4.屋面簷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在屋面上作業人員應穿軟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於25°應採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業不能背向簷口移動;使用外腳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簷口1.2m,並掛好安全網,簷口外架要鋪滿腳手板;沒有使用外腳手架工程施工,應在屋簷下方設安全網。

(二)高處墜落事故的綜合預防、控制要點: 

高處墜落事故的綜合預防、控制,是依據高處墜落事故的不同類別和系列的原因規律,而提出的對高處墜落事故進行綜合預防、控制的要點。

1.對從事高處作業人員要堅持開展經常性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認識掌握高處墜落事故規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樹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預防、控制事故的能力,並要做到嚴格執行安全法規,當發現自身或他人有違章作業的異常行為,或發現與高處作業相關的物體和防護措施有異常狀態時,要及時加以改變使之達到安全要求,從而預防、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

2.高處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準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癲癇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對疲勞過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緒低落人員要停止高處作業;嚴禁酒後從事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人員的個人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安全帽、安全帶和有關勞動保護用品;不準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腳作業;如果是懸空高處作業要穿軟底防滑鞋。不準攀爬腳手架或乘井字架吊籃上下,也不準從高處跳下。

4.要按規定要求支搭各種腳手架。如:架子高度達到3m以上時,每層要綁兩道護身欄,設一道檔腳板,腳手板要鋪嚴,板頭、排木要綁牢,不準留探頭板。使用橋式腳手架時,要特別注意橋樁與牆體是否拉頂牢固、周正。升橋降橋時,均要掛好保險繩,並保持橋兩端升降同步。升降橋架的工人,要將安全帶掛在橋架的立柱上。升橋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設計標準和安全規程的規定。使用吊籃架子和掛架子時,其吊索具必須牢靠。吊籃架子在使用時,還要掛好保險繩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籃時,保險繩要隨升降調整,不得摘除。吊籃架子與掛架子的兩側面和外側均要用網封嚴。吊籃頂要設頭網或護頭棚,吊籃裡側要綁一道護身欄,並設檔腳板。提升橋式架、吊籃用的倒鏈和手板葫蘆必須經過技術部門鑑定合格後方可使用。倒鏈最少應用2t的,手板葫蘆最少應用3t的,承重鋼絲繩和保險繩應用直徑為12.5mm以上的鋼絲繩。另外使用插口架、吊籃和橋式架子時,嚴禁超負荷。

5.要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網,凡4m以上建築施工工程,在建築的首層要設一道3~6m寬的安全網。如果高層施工時,首層安全網以上每隔四層還要支一道3m寬的固定安全網。如果施工層採用立網做防護時,應保證立網高出建築物1m以上,而且立網要搭接嚴密。並要保證規格質量,安全可靠。

6.要切實做好洞口處的安全防護。具體方法,同洞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措施相同。

7.使用高凳和梯子時,單梯只許上1人操作,支設角度以60°~70°為宜,梯子下腳要採取防滑措施,支設人字梯時,兩梯夾角應保持40°,同時兩梯要牢固,移動梯子時梯子上不準站人。使用高凳時,單凳只准站1人,雙凳支開後,兩凳間距不得超過3m。如使用較高的梯子和高凳時,還應根據需要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8.在沒有可靠的防護設施時,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否則不準在高處作業。同時安全帶的質量必須達到使用的安全要求,並要做到高掛低用。

9.登高作業前,必須檢查腳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腳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電杆的根部是否腐爛。嚴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頂棚上行走。

10.不準在六級強風或大雨、雪、霧天氣從事露天高處作業。另外,還必須做好高處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如發現人的異常行為、物的異常狀態,要及時加以排除,使之達到安全要求,從而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

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一)特種設備的使用

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規定的相關文件。

3.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6.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7.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8.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

9.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10.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有毒環境作業安全

1.接觸生產性毒物的行業和工種很多,例如:化工、農藥、製藥、油漆、顏料、塑料、合成橡膠、合成纖維等行業;有色金屬礦及化工礦的開採、熔鍊;冶金、蓄電池、印刷業的熔鑄鉛;儀表、溫度計、制鏡行業使用的汞;噴漆等作業接觸的苯和烯料等等。

2.工業生產中常見的毒物,按其形態、用途、化學結構,可分為以下幾類:

①金屬與類金屬毒物,如鉛、汞、錳等;

②刺激性氣體,如二氧化硫、氯化氫、光氣等;

③窒息性氣體,如一氧化碳、硫化氫等;

④有機溶劑,如苯、二甲苯、汽油等;

⑤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等;

⑥高分子化合物生產中的毒物,如氯乙烯等;

⑦農藥,如殺蟲劑、除草劑等。

3.毒物對人體的危害及防護措施:生產性毒物在生產過程中以氣體、蒸汽、霧、煙和粉塵五種形態汙染車間空氣,對人體的危害程度與毒物本身的理化特性及毒物的劑量、濃度、作用時間有關,還與機體的健康狀況、中毒環境、勞動強度有關。

4.毒物侵入人體的途徑有三條:呼吸系統、皮膚吸收、消化系統。大部分毒物是通過呼吸系統侵入人體而引起中毒的,呼吸系統是毒物進入人體的主要途徑;生產性毒物經皮膚侵入人體也是發生中毒的重要途徑,不同部位的皮膚對毒物的通透性雖然不同,但任何部位均可通過,甚至指甲也可被有機磷通過,如果皮膚有傷口,毒物可直接侵入人體血液;生產性毒物經消化道侵入人體,其原因主要是誤服或進食、吸菸時經沾染毒物的手不慎帶入。

5.預防職業中毒同樣必須遵循三級預防原則,採取綜合性防護措施:

(1)控制與消除有毒物質,用無毒或低毒物質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質;改革生產工藝、生產設備,儘量將手工操作變為機械化、密閉化、自動化和遙控化操作。

(2)降低生產性毒物的濃度,避免有毒物質與人體接觸;對生產過程中無法避免的有毒物質,通過安裝合理的通風、排毒設備,使毒物得到有效控制。

(3)根據毒物的特性,選擇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

(4)根據國家有關標準結合職工數量和工作性質建立合理的衛生設施,設置盥洗設備。教育職工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5)對從事有毒作業的職工進行定期體檢,定期監測作業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濃度,保證有毒有害物質濃度在國家允許範圍內。

(6)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避免中毒事件的發生。

制訂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是指為減小事故後果而預先制訂的疏散救災方案,是在緊急情況下逃生、人身保護、救災和救援等活動的行動指南。

制訂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三個階段:

1.確定危險源。首先對環境或生產過程進行全面分析,發現並判明可能發生事故的部位和各種因素,據此再分析可能導致的損害後果或破壞程度,最後根據分析結果來編制應急預案。

2.編制應急預案。其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建立應急處理組織,明確各應急組織和有關人員的職責;明確險情的發現和報告方法;確定救災器材的數量、佈設、管理和貯備;裝設明顯的出口標誌;明確自救與救護的方法和體系。

3.進行應急處理預案的演練。

其作用:一是可對預案的內容進行檢驗,看其是否適宜併合理有效;

二是通過演練讓有關人員瞭解預案的內容和要求,熟悉預案所確定的操作要領和行動路線,從思想上和行動上提高事故防範能力。

機械加工安全

機械加工一般有機床加工,衝壓加工和木材機械加工等,為保證機械加工安全,應做到以下幾點:

1.工作前要穿好緊身工作服,袖口不要敞開,長髮要盤入工作帽內,操作旋轉設備時不能戴手套。

2.設備的佈局要合理,便於操作、清理、維修和檢查。電氣裝置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要求。轉動機械的各種皮帶輪、齒輪、鏈輪、錕輪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護裝置。衝壓機應有護手、聯鎖防護裝置。

3.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時搞好設備的三級保養。開車前要按規定潤滑設備各個部位,還要手動試運轉,確認空車運轉正常後,再開始工作。一旦發現設備有異常噪音、震動、過熱、移動阻滯、精度不良以及漏電等問題,應立即停車檢修,防止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

4.各類機械設備的刀具要按規定選用,保證完好,裝夾要牢固可靠,防止刀具折斷飛出傷人。

5.各類切屑應用鉤子等專用工具清除、放好,不能用手去抓,防止切屑的利邊割手傷人;纏到或粘到工件上的切屑應在停車後清除。運轉時清除會飛濺傷人,甚至會把手卷入。

6.裝夾完工件後,應將各種工具、量具放在規定的工具箱內,不要隨手放在工作臺或主軸變速箱上,防止振動掉落或卡在設備中,造成事故。

7.暫不使用的機床其他部位,應停放在適當位置並鎖緊,各手柄應在空擋位置,避免誤啟動或與工件相撞。

8.工作完成後,要切斷各動力電源,將設備擦拭乾淨,工件擺放整齊,場地清掃乾淨,潤滑各部位及導軌後,關上工作燈,才能離開工作場地。

安全使用電氣設備

使用電氣設備的安全常識:

1.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2.每次使用電氣設備前先試運行一下,檢查是否有“電火花”等異常情況出現。若發現問題,要找專職維修人員檢修,直到排除故障後才能操作。

3.不要觸摸掛有“禁止合閘”、“維修中”等標牌的電氣設備。這些設備處在不正常的狀態中,很有可能帶電或者有人檢修,直接觸摸對自己和他人都可能帶來危險。

4.使用電氣設備或在電源周圍工作時,必須使用個體防護用品。如戴絕緣手套,穿保護性或絕緣性的圍裙及鞋。

建築施工安全

建築施工具有勞動密集性大,露天及高處作業多,手工操作多,繁重體力勞動多、臨時設施多等特點,且受自然環境影響大,所以不安全因素多,為了切實保障建築施工安全,要認真落實好十項安全措施:

1.按規定使用安全“三寶”:即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

2.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

3.塔吊等垂直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4.架設電線線路必須符合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用電規範,做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

5.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6.腳手架材質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7.各種纜風繩及其設備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8.在建築工程的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必須有警示和防護裝置。

9.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10.施工現場的懸崖、陡坡等危險地區應有警戒標誌,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切莫忽視飛濺的焊花

手工電弧焊接是一種應用廣泛的熱加工方法。在焊接過程中,焊花會四處飛濺,很容易引發火災。

為了預防焊花引發火災,應注意以下幾點:

1.焊工要持證上崗。一定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2.堅持動火證制度。在焊接施工前,由組織施工的人員或操作人員向單位的安全消防管理部門申報動火申請,對動火時可能發生的危害進行分析,對如何防範事故提出詳實有效的措施,最後由有關領導進行核准。

3.認真清理現場。對一切可燃物要予以清理,有風天氣時還要設風檔。

4.加強現場監控。施焊過程中要由專人進行現場監控,尤其要加強對外來施工人員的監控。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予以處理。

使用危險化學品要注意什麼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措施:

1.在使用中應儘量避免直接接觸,不要用化學溶劑洗手,更不要誤服,特別是接觸到腐蝕性化學品要立即用大量的水沖洗。

2.易燃易爆場所是禁止使用明火的,如果確實需動用明火,事先要得到批准,並做好充分的防範措施才可以操作。

3.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工作場所,不要穿化纖服裝或帶鐵釘的鞋,避免產生靜電或火花引起火災。

4.危險化學品的搬運一定要小心。穿戴好防護用品,嚴格按規定要求操作。攜帶危險化學品不能搭乘公共汽車、火車、飛機等交通運輸工具,也不能在郵件中夾帶。

5.對廢棄化學用品要妥善處置。

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有關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制度,提供的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要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發放、更新、報廢等環節的管理,監督並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要求佩戴和使用。

要重點注意以下事項:

1.電工作業(或手持電動工具)人員必須穿好絕緣鞋,以免發生觸電。

2.車間或工地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以免穿著不當造成機械纏繞或發生物體墜落造成頭部傷害。

3.正確佩戴防護手套,以免造成手臂傷害。

4.要正確佩戴適當的護目鏡和麵罩,以免造成視力傷害。

5.工作場所要按規定穿用勞保用鞋,以免造成腳部傷害。

6.要正確選擇和使用各類口罩、面具、以免因使用防毒護品不當,造成中毒傷害。

7.在其他需要進行防護的場所,如噪聲、振動、輻射等,也要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從而保護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從業人員的義務

《安全生產法》所明確的從業人員的義務如下:

1.自律遵規的義務,即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自覺學習安全生產知識的義務,要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危險報告義務,即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安全色

安全色是用來表達特定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配合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構成安全標牌。它以形象醒目的信息語言向人們提供表達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信息,使人們見到標牌後能夠對威脅安全的物體和環境儘快地作出反應,以減少和避免事故的發生。

國家標準GB2893-2008(安全色)中規定了採用紅、藍、黃、綠四種顏色為安全色,黑白兩種顏色為對比色。

這幾種顏色所表達的信息如下:

1.紅色,紅色很醒目,不易被塵霧所散射。用其表示危險、禁止和緊急停止的信號。如交通禁令標誌、儀表刻度盤上的極限位置刻度、液化石油氣槽車的條帶及文字、危險信號旗等。

2.藍色,藍色的注目性和視認性雖然都不如紅色,但與白色相配合使用效果明顯,因而被選用為指令標誌的顏色,即必須遵守的規定。

3.黃色,黃色對人眼能產生比紅色更高的明度。黃色與黑色組成的條紋是視認性最高的色彩,特別能引起人們的注意,所以被選用警告色。

4.綠色,綠色的視認性和注目性雖然不高,但綠色是新鮮、年輕、青春的象徵,具有和平、永遠、生長、安全等心理反應,所以用綠色提示安全信息。

滅火器上的字母代表什麼

國家標準規定,滅火器型號應以漢語拼音大寫字母和阿拉伯數字標於筒體,如“MF2”等。

其中第一個字母M代表滅火器,第二個字母代表滅火劑類型(F是乾粉滅火劑、FL是磷銨乾粉、T是二氧化碳滅火劑、Y是滷代烷滅火劑、P是泡沫、QP是輕水泡沫滅火劑、SQ是清水滅火劑),後面的阿拉伯數字代表滅火劑重量或容積,一般單位為千克或升。

用電安全知識

1.電力設備發生火災時,可帶電滅火的器材有1211、二氧化碳、四氯化碳、乾粉。

2.安全電壓最高為36伏(潮溼場所為12伏)。

3.通過人身的安全電流:交流10毫安,直流50毫安。

4.電器設備外殼(金屬)與外部線路絕緣電阻不應小於0.5兆歐。

5.漏電保護器的動作電流不應大於10毫安。

6.照明開關必須串接在相線上,嚴禁零線串接,否則更換燈具時有觸電的危險。

火災類型和滅火器的選擇

1.火災分為五類,應使用相應的滅火器材。

一類指含碳固體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等燃燒的火災,可用水型滅火器、泡沫滅火器、乾粉滅火器、滷代烷滅火器。

二類指甲、乙、丙類液體,如汽油、煤油、柴油的火災,可用乾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滷代烷滅火器。

三類指可燃燒氣體,如煤氣、天燃氣、甲烷等燃燒的火災,可用乾粉滅火器、滷代烷滅火器。

四類指可燃的活潑金屬,如鉀、鈉、鎂等燃物的火災,可用幹沙或鑄鐵粉末。

五類指帶電物體燃燒的火災,可用二氧化碳、乾粉、滷代烷滅火器(禁止用水)。

2.滅火設施可分為固定滅火系統和滅火器。

固定滅火系統;主要有水滅火系統,可分為溼式、乾式、預作用式、水幕式等;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分為全淹式和局部式;滷代烷滅火系統,有中碳型、氟型、氯型、溴型;乾粉抑制滅火系統等。

滅火器有:化學泡沫滅火器,如硫酸鈉滅火器、碳酸氫鈉滅火器等;滷代烷滅火器(分中碳型、氟型、溴型、氯型);二氧化碳滅火器;乾粉滅火器等。

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二氧化碳滅火劑是一種具有100多年曆史的滅火劑,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卻作用滅火。

二氧化碳滅火器主要用於補救貴重設備、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伏以下電氣設備及油類的初起火災。使用時,把滅火器放在起火地點,拔出保險銷,一隻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隻手緊握啟閉閥的壓把。對沒有噴射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應把喇叭筒往上扳70度—90度。使用時,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屬邊接管,防止手被凍傷。在室外使用時,應選擇上風方向噴射;在室內窄小空間使用時,滅火後操作者應迅速離開,以防窒息。

清水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清水滅火器中的滅火劑為清水,主要依靠冷卻和窒息作用進行滅火。還可對一些易溶於水的可燃,易燃液體起稀釋作用。使用清水滅火器時可採用拍擊法,先將清水滅火器直立放穩摘下保護帽,用手掌拍擊開啟槓頂端的凸頭,水流便會從噴嘴噴出。

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乾粉滅火劑主要通過在加壓氣體作用下噴出的粉霧與火焰接觸混合時發生的物理,化學作用滅火,還有部分稀釋氧和冷卻作用。

乾粉滅火器最常用的開啟方法為壓把法,將滅火器提到距火源適當距離後,先上下顛倒幾次,使筒內的乾粉鬆動,然後讓噴嘴對準燃燒最猛烈處,拔去保險,壓下壓把,滅火劑便會噴出滅火。另外還可用旋轉法。開啟乾粉滅火棒時,左手握住其中部將噴嘴對準火焰根部,右手拔掉保險卡,順時針方向旋轉開啟旋鈕,打開貯氣瓶,滯時1秒-4秒,乾粉便會噴出滅火。

簡易式滅火器的適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簡易式滅火器是近幾年開發的輕便型滅火器。按充入的滅火劑類型分為1211滅火器(氣霧式滷代烷滅火器)、簡易式乾粉滅火器(輕便式乾粉滅火器)、簡易式空氣泡沫滅火器(輕便式空氣泡沫滅火器)三種。

簡易式滅火器適用家庭使用,1211滅火器和簡易式乾粉滅火器可以撲救液化石油氣灶及鋼瓶上角閥,或煤氣灶等處的初起火災,也能撲救火鍋起火和廢紙簍等固體可燃物燃燒的火災。簡易式空氣泡沫適用於油鍋、煤油爐、油燈和蠟燭等引起的初起火災,也能對固體可燃燒的火進行撲救。

使用簡易式滅火器時,手握滅火器筒體上部,大拇指按住開啟鈕,用力按下即噴射。在滅液化石油氣灶或鋼瓶角閥等氣體燃燒的初起火災時,只要對準著火處噴射,並左右晃動、直至撲滅火。滅火後應立即關閉煤氣開關。或將油鍋移離加熱爐,防止復燃。用簡易式空氣泡沫滅油鍋火時,噴出的泡沫應對著鍋壁,不能直接衝擊油麵,防止將油衝出油鍋,擴大火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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