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 這個涉黑涉惡組織從副市長那兒拿下39個億

“明知宋氏兄弟團伙從事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活動,仍收受二人賄賂”“在工程承攬、返還土地出讓金等方面提供幫助”“縱容支持該團伙使用暴力手段威脅、打擊競爭對手,並出面調解有關事件”……10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曝光6起涉黑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披露了遼寧省丹東市原副市長劉勝軍等人為宋琦、宋鵬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

这个涉黑涉恶组织从副市长那儿拿下39个亿

劉勝軍(資料圖)。

劉勝軍是遼寧人,“落馬”前一直在丹東工作。劉勝軍簡歷顯示,1962年3月出生,遼寧寬甸人,1983年12月參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歷任丹東市節能技術服務中心科員,丹東市經委(工委)能源處科員、辦公室副主任,丹東市經委營銷辦公室主任,丹東市經委辦公室主任,丹東市社會保險總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總經理、黨組書記兼市勞動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丹東市委副秘書長(兼)、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市信訪辦主任、黨組書記,東港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丹東市政府副市長。

去年4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遼寧省丹東市政府副市長劉勝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去年9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遼寧省丹東市政府原副市長劉勝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丹東市政府原副市長劉勝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勝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勝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勝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名官至副廳級的副市長,為何走上一條為黑惡勢力團伙充當“保護傘”的不歸路?

2008年6月,出任東港市代市長的劉勝軍,一心把東港經濟搞上去。但他錯誤認為,上項目、出政績就是工作的重點。當時,由具有黑惡勢力背景的宋琦任董事長的寶華公司,正籌劃修建東港經濟開發區再生資源園項目,該項目是當年東港市重點項目,頗受關注,於是以宋琦、宋鵬兄弟為代表的宋氏家族進入了劉勝軍的視線。

關於宋氏兄弟起家的“江湖往事”,當時劉勝軍不是不知道。劉勝軍絲毫不顧忌宋氏兄弟的“黑社會”背景,主動拋出“橄欖枝”,為項目提供各種支持。在劉勝軍的支持下,宋氏兄弟名下的再生資源園項目分三次“零地價”獲得了開發區1603畝國有土地使用權。事後,宋氏兄弟給劉勝軍送了20萬歐元、30萬美元及100萬新臺幣,摺合人民幣300餘萬元。

2010年,東港市計劃建設一個垃圾處理場,這本是一個利民惠民的項目,劉勝軍在項目沒有做好科學論證、環評及周邊居民聽證工作的情況下,無視相關規定程序,漠視群眾的不滿和意見,直接把項目交給了宋氏兄弟。

宋氏兄弟的公司在項目施工過程中,面對質疑施工的當地群眾,簡單粗暴,暴露出了黑惡勢力團伙的“本來面目”,懾於宋家的兇惡氣焰,當地村民敢怒不敢言。一個彰顯“政績”的標杆項目建成了,周邊群眾的利益成了犧牲品。

劉勝軍任職東港期間,市區市政、房屋、水利等3類工程項目總計1171個,工程項目造價139.27億元。其中宋鵬名下的鯤鵬公司獲得項目282個,佔東港地區工程項目總量的24.1%,涉及總金額39.38億元。

在劉勝軍“染黑”權力的庇護下,宋氏兄弟資產達80億元之巨。宋氏兄弟還利用資本勢力向政治滲透,分別連續當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綜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