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已然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营运车辆的司机
本应该更重视这个问题
但仍有个别司机
心存侥幸
…
这不,近期就发生了两起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案例
01
10月17日9时许,在高平市团西劝导站路段,刘某(男,31岁,长治县南宋乡某村人)酒后驾驶轻型货车被高平公安交警三甲中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02
10月19日8时许,在高平市207国道高速路口路段,三甲中队又查获一起酒后驾驶出租车的案件,经对驾驶人牛某(男,51岁,高平市东城办某村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巧合的是,这两位驾驶员都是被查获前一晚喝的酒,都是隔夜酒驾。当民警告知两位驾驶员面临的处罚时,两人懊悔不已,一个是轻型货车司机,一个是出租车司机,却都在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他们都将与自己的职业暂时说“再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刘某和牛某都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同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相关法律
一、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二、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四、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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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赵慧鹏 贾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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