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婚前付了首付且房产证登记在我个人名下,婚后按揭都是我付,婚后部分我爱人有份吗?

努力啊奋斗啊啊啊啊啊


1.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此房在离婚时,会依法认定它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2.由于你在婚后动用了工资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偿还按揭,故会将从结婚之日至离婚之日,这期间偿还的按揭款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界定为共同财产,你爱人有权分割;3.分割的原则就是房子还是你的,但需要你拿出对方的钱款支付给你爱人。


税务律师菅峰


您好!

现在很多人都提到了关于房产与婚姻的这些事儿。

按照题主的描述,正常情况下,有两个基本结论:

  • 房产属于个人。

  • 婚后偿还的贷款部分,爱人有份。有例外,后续阐述。

就这两个方面,分别说明一下:

房产的产权归属

婚前支付首付、房产证登记在个人名下,可确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这里有一个前提:用于支付房款的首付款中,另一半儿没有出资。

婚后部分如何界定?

题主提到:“婚后按揭都是我付”。首先,从与银行的对接上来讲,必须是题主,要保证贷款人和还款人一致。

这里的关键问题就在于:您用于还款的钱,到底是算作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没有特别证明或者约定,例如:

  • 偿还贷款的钱是婚前个人攒下来的,且未与婚后钱财产生过进出往来。

  • 偿还贷款的钱是自己的父母帮忙打到个人卡上的,且这个卡专门用于还贷。

  • 与爱人有纸面的协议,说明了用于还款的钱是个人财产。


否则,即便家里就您一个人挣工资、来还贷,也属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

因此,多数情况下,婚后已偿还的贷款部分(包括增值),将视同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各自一半儿。


一纸家书


婚前付了首付,按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只是你一个人的名字,婚后按揭都是你在还,婚后部分你的爱人有份吗?小菜分享下关于这个问题的看法,供参考。

第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针对这种情况,有两条比较明确的规定:

0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也就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

02、一方婚前购房,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办理按揭,婚后用夫妻共有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的名下,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产权的一方所有,剩余的贷款作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财产还款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二、如何解读法律规定?

01、先明确你的买房事实

(1)可以确定的事实

①房产证核发在婚前,且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

②婚前付的首付款,办的按揭,婚后还在还按揭。

(2)可能存疑的事实

对你来说是没有疑问的,但由于你在背景信息中没有交代,小菜只能在后续结论中假设。

①首付款

可能是你的个人财产,可能是你父母赠与给你的财产,也可能是男方出的钱。

前两种可能性最大,后一种可能性小。

②婚后月供

可能是用夫妻共同收入偿还月供,也可能是你个人财产或你父母给的钱在还月供。

02、如何解读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你的案件事实,小菜做出如下一些解读,请对照参考。

(1)产权认定

①个人财产

在背景信息描述中,你的口气很确定,按照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语气,最大的可能是个人财产。

首付款是你的个人财产支付或者你父母代为支付,产权又是登记在你一人名下,产权证核发在婚前。那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归属没有疑问,就是婚前个人财产无疑。

②共有财产

如果首付是对方出的,婚后也在参与偿还贷款,虽然没有登记对方的名字,但房屋产权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概率很大。

(2)债务认定

同样也是根据情况来区分:

①个人债务

如果产权被认定为个人产权,也就是婚前个人财产,那房屋涉及的按揭贷款尾款就是个人债务无疑。

②共同债务

同样的,如果产权被认定为共有产权,那剩余的银行债务也就是共同债务无疑。

(3)婚后增值部分认定

婚后房屋价值增值部分的认定要更为复杂些。

①个人财产还款

虽然是按揭房,婚后还在还款,但如果月供是登记产权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款,那婚后房屋增值部分是不需要考虑分割一部分给对方的。

②父母代还款

登记产权的一方父母每月坚持为该方代还款,视为该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这种情况下,也是不需要就婚后房屋增值部分给对方任何补偿的。

③婚后共同收入还款

用夫妻共同收入偿还月供的,就涉及上面法律的规定啦!

也就是说,离婚时,如果双方对房子有争议,先由双方协商处理。

如果不能协商处理,法院审判的指导原则:房子产权判给登记产权的一方,婚后共同还款的月供和增值部分的分割,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事实和证据情况,让登记产权的一方向对方进行补偿。

说白了,产权应归登记产权的一方!因为用了共同收入偿还贷款月供,保住了房子,那么房子月供部分和增值部分对方就有份。

第三、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通过上面的分析,基本上已经很清楚了,但还是有些问题需要再啰嗦一下:

01、是不是用你赚的钱还月供,对方就没份?

经常会有一个误区,就是婚后自己赚的钱就是个人的,这个说法不准确,不严谨。

怎么说呢?

一般情况下,结婚后,不管是男方的收入,还是女方的收入,都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收入。这些共同收入的范围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财产;指定受益人为个人的除外;

(5)其他收益。比如,婚前个人房子出租收取的租金。

也就是说,虽然名义上是你一人赚回来的,但实际上按法律规定看,还是应该算夫妻共有财产。用共有财产还月供的话,对方对月供和房子增值部分就有份。

02、怎么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三)规定,产权可以判归登记产权的一方,婚后月供和增值部分要给对方补偿。

具体如何补偿呢?

法律没有明确说。根据实践经验看,大致有两个方面的补偿额。

(1)共同月供部分

需要注意三个方面的细节问题:

①起止时间

起于结婚,终于离婚,也就是婚后这段时间。如果婚前也涉及到还款的,情况属实,证据充分,也可以主张,一般还是能得到支持的。

②补偿比例

根据夫妻财产的分配比例,一般是5/5原则,也不排除特殊情况和特殊约定。

③证明材料

一般以银行还款账户在起止时间内的流水情况,确定婚后还贷本金和利息总额。

(2)增值部分

计算起来是比较复杂的,也是不容易达成一致的地方。

①如何确定离婚时房价?

可以由双方协商定价;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第三方评估定价。

②如何确定成本?

大致由三个大的部分构成:

A/购买时房价;

B/购买时税费;

C/其他合理费用。

③补偿是多少?

计算公式:(①-②)/2=补偿额。也就是离婚时的房价值减去原来的买入价,再扣除当时办手续的税费和其他合理费用,除以2就是补偿额。

03、有没有更简单、粗暴的算法?

有的!

一看完全傻眼了!数学公式?!

举例说明:

晶晶婚前买了套房,购买价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贷30年的总利息68万,婚后共还了贷款本息50万,离婚时房价值220万,补多少钱才合适?

{50/(100+68)*220}/2=32.74万元

也就是说,晶晶在离婚时,最后要补偿给对方32.74万元。

综合全文分析,如果首付款是你自己出的,或者是你的家人帮你付的,首付款跟对方没有关系,产权又只登记了你一个人的名字,一般产权最后都会判给你。

如果婚后还贷部分涉及使用共同收入还贷,房子在婚后又有增值的话,这两部分都是应该合理补偿给对方的,具体如何补偿?双方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房坛法菜


该套房产你爱人有份。

婚前首付及还贷部分才是你个人婚前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个人用自己的工资还贷,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等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房屋产权登记在你的名下,无论婚后是否加上你爱人的名字,都与婚后共同财产无关。也就是说,即便房子始终只有你一个人名字,除非婚前还清贷款,否则婚后继续还贷你爱人就有份。

当然了,如果婚后你用婚前其它财产还贷,房子的完整产权都属于你,前提是要和你的爱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婚后还贷支出不是出自夫妻共同财产。


抽时间来看看


这个问题要分开来看。

一是首付的部分,你的丈夫有没有出钱,然后你们对这个首付是怎么约定的?如果首付的部分你丈夫出钱了,你们之间也没有具体的约定。那么相当于你借的钱。如果你们有约定,比如说是共同投资房产,相当于你爱人投资的钱,房产的收益部分和本金你都要给他。如果对房产所有权你们本身也有约定,但是在登记的时候没有登记他。那么他是没有这个房产的所有权,但是他可以主张相应的债权部份。

第2个就是有关婚后还贷的问题。一般来说这个还贷的部分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你认为是用了你的钱。那么怎么处理呢?如果你认为是你个人的财产,那么你就不要用你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收入来还贷。你最好的就是用你婚前财产所产生的收益来还,当然这个不好区分,那么就带来一个问题,哪些是你的个人财产,对此你可以跟你丈夫之间约定,哪一部分是你的个人财产,你用自己的个人财产部分去还贷,那么这个房产的收益跟你丈夫就没有关系了。

第3个问题就是你想区分清楚这个份额和收益的部分。如果是在婚内,那么这一部分确实不好区分,除非你们双方之间可以开诚布公的谈这个问题,或者婚前对个人财产这个问题有协议。在没有确认个人财产的前提下,要区分份额只能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来讲婚后的收入通常是认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你的房产增值部分丈夫是有份的。当然了,离婚的时候你们也可以直接约定这个房子归谁,相关的贷款谁来处理?你丈夫如果他主张有他的份额,那也是正常的。

第4个就是有关于投资房产贬值怎么办?从你的提问来看,这个房产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在房产贬值的情况下。你对银行的债务同样还是要归还的。这部分债务是你的个人债务,之前已经还的部分里面有你丈夫的一部分财产在里面。如果他不主张分割这个房产的权益的情况下。他可以主张要求你返还他的共同财产的部分,但这部分要扣除掉相应部分所分担的亏损份额。实际上的话,你可能就要另外付一笔钱给你丈夫。

总的来说,婚前的个人房产用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还贷,收益的部分,你的丈夫是有份的,而且在离婚的时候还可以要求你归还那一部分已经偿还的贷款,在房产贬值的情况下,他仍然可以要求你返还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上海莫律师


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以产权证上记载为准。

现在的不动产证上登记的非常清楚,是按份共有,还是单独所有,一目了然。

如果载明的是单独所有,婚后单独或者共同还贷,该房产的单独所有权性质不会发生变更。

假如婚姻关系破裂分割财产,家庭出资共同还贷部分,有证据支持,也是债权债务范畴,不能代表物权。


1程前


按照法律上讲,婚后部分你爱人是有份的,他有增值部分的那部分收益的一部分,房子还是你的,你支付他一定钱就行了,至于金额都是商量的。虽然你认为有点不合理,但事情是这样的,婚后你们是共同经营这个家,你们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算一起得了,虽然你还的房贷,可你丈夫的收入也供这个家庭日常花费了啊。结婚后的生活不因谁挣钱多谁地位就高人一等,只有夫妻双方地位平等才能构建和谐家庭,只有家庭稳定,社会才能稳定,这也是新《婚姻法》重新修订的宗旨。



生活的左和右


你妻子享有除了首付部分,其余部分增值的价值

100万的房子首付30万,贷款70万

过两年涨到了200万,

那你拥有60万,

其余140万扣除贷款70万,剩的两个人分。。

你能证明未来还月供的钱是父母给的。。


安安安安安总


朋友。你好!

根据你所提的问题,房子是婚前购买,那么根据新《婚姻法》,婚前购房如果能证明对方没有出钱出力,那么这一部分都归你所有!

婚后增值部分,哪怕还贷款都是你一个人在还,或者另一方没有上班,没有收入。婚后增值部分对方也是有份!他(她)对你家庭还有另外的贡献(比如在家带小孩等等)。


二毛大虾到此一游


婚前你购房付了“首付款”,产权证也是你的名字,尽管婚后的“按揭付款”也是由你支付的,但是婚后部分仍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因为这涉及婚姻法中“婚姻关系内的财产和债务均摊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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