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通 告
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
免费登记上牌照工作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防范二轮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管理办法》(1997年天津市人民政府第99号令)相关规定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1]1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照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免费登记上牌照工作从即日开始,登记上牌照地点为二轮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现住地公安派出所指定地点。
02
二轮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购车发票或盖章收据,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经公安机关查验后予以登记上牌照。
购车发票或盖章收据丢失的,二轮电动车自行车所有人需提供车辆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03
在二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照工作中,公安机关对符合国家标准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统一安装牌照;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统一安装临时牌照。对改装、拼装的二轮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上牌照。
未办理登记上牌照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安装临时牌照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自安装临时牌照之日起三年以内可上路行驶,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
04
自2018年5月25日起,凡在双青新家园片区居住的居民,有需要办理二轮电动自行车牌照的,均可按如下方式办理:
地点:双青新家园荣居园居委会旁;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注意:进行现场发号,每天限号40个(上午20个号,下午20个号)。
05
咨询电话:26966621
06
办理流程如下:
① 上午9:00到指定地点领取排队号码;
② 填写天津市物联网电动自行车工程建设电动自行车车架号、《电机号查验程序表》;
③ 填写《天津市公安局物联网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防盗备案表》;
④ 领取牌照进行安装;
⑤ 工作人员对牌照进行现场拍照登记。
特此通告。
青源街派出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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