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懷化鳴響環境保護“春雷” 兩級法院院長帶頭承辦涉環資類案件

懷化新聞網訊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6 月 4 日 11 時 52 分,懷化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徐遠太對張某芳等 7 人濫伐林木案進行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依法判決張某芳、龍某和等 7 人犯濫伐林木罪,其中張某芳、龍某和等 4 人被判處三年至四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張某光、蔣某良和唐某貴 3 人被判處緩刑。

同時,這 7 人被處以罰金。這是“春雷行動”開展以來,懷化兩級法院院長、庭長帶頭承辦涉環境資源類案件的一個縮影。

案情回顧:擅伐林木數量巨大,7人領刑

張某標、張某忠、張某芳、龍某和、張某光、蔣某良、唐某貴系靖州大堡子鎮村民。2014 年至 2017年期間,這 7 人在沒有取得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先後數次砍伐林木,蓄積量巨大,影響惡劣,其中濫伐林木最多的木材蓄積量達431立方米。

靖州法院一審審理了此案,張某芳、龍某和不服,上訴至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審中,徐遠太院長公開開庭主審了此案。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當事人最後陳述等訴訟程序,聽取了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和檢察員的檢察意見,當庭核實了相關證據。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春雷行動:集中審判執行一批環境資源類案件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世界環境日在即,為充分發揮法院審判服務環境保護、懲治犯罪、教育群眾的作用,我院特意選擇在森林覆蓋率大的靖州公開開庭審理這起濫伐林木案,以案說法,教育和引導大家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嚴守生態環境保護紅線,營造天藍水淨地綠的美好家園,讓五溪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長流。”徐遠太院長說。

近兩個小時的庭審,法庭井然有序,審判程序規範嚴謹,各個節點清晰明瞭。當事人家屬及當地幹部群眾認真旁聽了庭審,均表示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

根據省高院的統一部署,懷化兩級法院在開展 “春雷行動”中,通過建立審判執行綠色通道,建立院庭長帶頭承辦涉環資類案件制度,已有 5 位法院院長審理了涉環資類案件,同時,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配合,以實實在在的成效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懷化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以及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今年 3 月以來,共受理涉環境資源類案件 50 件,審結31 件。審結的刑事案件中,共判處 23 人相應刑罰,判處罰金 29 萬元。下一步,全市法院將繼續加大審判執行力度,推動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大力推進陽光環境司法。(記者 胡彤 通訊員 李煒 周純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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