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2018年我区确定退出地方煤矿22处、煤炭产能1110万吨/年,比计划多退11处、超退产能705万吨/年,为计划退出产能405万吨的2.74倍。近日,该任务已下达相关盟市和部门执行。
今年退出的22处煤矿均为规模小、效益差、装备相对落后的煤矿,这些煤矿退出后均申请不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奖补资金,产能指标自用或自主交易。目前,这些产能指标绝大部分已置换给了我区的优质产能煤矿。通过去产能,极大地提升了我区煤炭工业发展质量。
2018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将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期间地方煤矿退出任务。后两年,我区将继续利用去产能优惠政策,推动规模小、装备相对落后的煤矿退出,将产能置换给优质产能煤矿,以提升产业结构,实现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李永桃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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