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于2018年8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董事审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秘书的议案。

于本公告日,原公司秘书李美仪女士已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职务,并于即日起生效。李美仪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并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须提呈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董事会对李美仪女士担任公司秘书期间为本公司所作的努力与贡献表示感谢。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在李美仪女士辞任后,本公司聘任黄雪贞女士担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自2018年8月16日起生效。黄雪贞女士具备独立担任公司秘书的资格。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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