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 哪些人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有何注意事项?

经济适用房属于国家推出的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政策,那么你知道合肥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吗?

哪些人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有何注意事项?

哪些人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

根据《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申请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

✦ 申请家庭收入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 申请家庭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民政、统计等部门,根据本市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购房经适房买卖有哪些注意事项

✦ 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放核准通知书,注明可以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标准。

✦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持核准通知书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

✦ 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户补交差价。差价标准由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收取的差价款由市财政专户存储,专项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 经适房上市交易,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也有所不同。

2005年5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期间所买的经济适用房,按照该住房市场综合评估价的15%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即房屋基准价×建筑面积×15%。2008年1月10日(含)以后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差价的40%向财政部门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即(房屋基准价-购房价格)×建筑面积×40%。

✦ 按照《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按照房产证的时间计算),允许上市交易。经适房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外出售,购买人也可以获得经适房的所有产权。截至目前,合肥的经适房项目共有3个,分别为同和·民康、滨湖惠园、丁香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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