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你怎么理解?

她不爱吃番茄



松竹118


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

历史上,易牙烹子,是献给齐桓公吃的。所以,鲁迅先生是写错了,但鲁迅先生是故意写错的。理由有两点:


第一,主人公是个狂人

《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小说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描写,来揭露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

先生在小说的《序》中写了,主人公“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又说对“记中语误,一字不易”。

对于这样一个语无伦次的人来说,记错了“易牙烹子”中的人物,反倒是正常的,与其“语颇错杂无伦次”的形象是吻合的。


第二,有利于表达主题

桀、纣分别为夏朝和商朝的最后一代君主,都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暴君。相比起齐桓公来,大家对着两位暴君更为熟悉。

“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还是一直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

以这两位暴君作为代表,然后一直说到现在(小说中的“去年”),说明这暴君是延续的,这封建礼教从头到尾就是暴君,没有改变过。更加明确地表明了文章的主旨和作者的态度。


综上所述,这个错误是鲁迅先生故意写错的。


牛皮社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一部文学作品。鲁迅在这里不仅没有写错,反而是他的高明之处。

《狂人日记》采取了模仿日记的形式,关于易牙把儿子给桀纣吃的原话如下:

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还是一直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

整个风格就是要用寥寥数笔把想要表达的意思勾勒出来。这种写法难度很大!

日记在大多情况下是给自己看的,有些语句就可以简单再简单,有些事情也可以拿个典故记下即可。反正只要自己明白就可以了。

“易牙烹子”是个典故,鲁迅当然是懂得的。鲁迅写的《狂人日记》不是自己写的日记,而是一种文学作品,是要给别人看的。那么就需要别人能看懂他的意思。大多数人不是那么熟知典故的!

即便有人知道齐桓公,也大多是那些春秋五霸之类的大场面。齐桓公吃过易牙的儿子,很多人还真得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儿!如果多费笔墨详细介绍下这件事儿,就会影响到整体的行文节奏,势必会减弱文章的感染力!

而桀纣这两个人,却是世人皆知的,都是残忍暴虐的象征。

“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知不知道易牙是谁?这不重要!至于是不是桀纣吃了易牙的儿子,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两个暴君“吃人”了!

“桀纣”这两个字,就是画龙之后的点睛之笔。有了“桀纣”俩儿字,神立刻就出来了!

这就像是写意画,重点就在于传神。只要神到了,就不要太在意那些细节了!



【我喜欢以连续的眼光看待历史上的节点。】


寄暇学宫


易牙是春秋时期的人,桀纣是夏商时期的人,易牙当然不可能将自己的儿子给他们吃。但是鲁迅先生是文学大家,自然不会不知道这个基本的文学常识,也不会犯这样一个低级错误。就像《红楼梦》中焦大出场时对别人破口大骂“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也只是曹雪芹为了表现焦大的醉酒状态,有意而为之。同样,鲁迅先生故意写错也是为了体现出《狂人日记》的主旨。

易牙蒸子

这一篇段在书中记载如下:

而易牙蒸子这个典故出自《管子》:易牙是春秋时期齐国人,因善于调味而侍奉齐桓公的饮食。齐桓公对他说自己还没有吃过蒸婴儿,易牙听了之后就把自己的大儿子蒸了,给齐桓公吃。

易牙春秋时期的,桀纣是夏商时期,他们三个自然八竿子打不着关系。鲁迅先生之所以这样写,目的有两个:

①:体现出狂人的癫狂状态

《狂人日记》是狂人所写,在小说的开头就这样描写道:

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

所以鲁迅先生这样写是为了从侧面衬托出狂人的“狂”,与小说开头相呼应。

②:借蒸子表现主旨

《狂人日记》中满篇都是吃人的言语, 在这里的吃人不仅仅是指封建礼教的吃人,还有真实的吃人。

封建礼教的吃人自然不用多说,这一点在鲁迅小说中表现很明显。真实的吃人,在历史上也是屡见不鲜的。《本草纲目》就记载:古今乱兵食人肉。

在数千年的历史中,真实的吃人事件几乎每朝每代都存在,长平之战40万赵军被困,自食同胞、黄巢起义义军将百姓当粮食、还有,元末明初易子而食………一直到了近代吃人的事件还是屡见不鲜。

鲁迅先生就是想要借此来表示,吃人的世界是真实存在的,从精神从肉体上都在吃人。

所以鲁迅先生是故意写错这个典故,用来表达更深刻的主旨。上面是我自己的观点,大家也可以提不同的意见。


潮打的空城


鲁迅先生并没有写错。

易牙烹子的故事是这样的:春秋战国时期的齐桓公吃腻了山珍海味,有天半开玩笑地对他的御用厨师易牙说:“我从来不知道人肉什么味儿,你会做人肉羹吗?” 易牙回去就把他三岁的儿子烹了,献给齐桓公。公感其忠,遂提拔了他。

桀纣中的桀和纣分别指夏桀和商纣,是早于易牙一千多年的夏王和商王。根本不是一个朝代的人,怎么会出现在一起呢?这样写不是非常荒谬的事情吗?

不,这恰恰是鲁迅先生刻画人物内心世界最精彩的地方之一。

我们知道,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是以第一人称“我”创作的,那么“我”就是一个狂人,其实也就是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思维是不清晰的,精神是错乱的。把上面故事中的齐桓公,张冠李戴在桀纣头上,更符合“狂人”的精神特征。

因此,他这样写非但不是谬误,反而是恰如是处。




秋夜为我长


“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是鲁迅小说《狂人日记》中的话。从历史的事实来说,这句话是错的。但从这篇小说的角度来看,这句话又写得非常高妙。而且这样的妙语在鲁迅的小说里层出不穷,比比皆是。这种运用语言的能力,非文学大家做不到。

先说历史事实吧。易牙把自己的儿子蒸了,这是事实。拿给别人吃了,也是事实。但吃了易牙儿子的,不是桀纣,而是名列“春秋五霸”之一的著名的齐桓公。易牙把儿子当成美食献给齐桓公,换来了齐桓公对他的绝对信任。虽然宰相管仲劝过说,烹掉儿子以讨君王欢心的人,决不可能是真的忠诚。但还是不能除掉齐桓公对易牙的信任。最终,齐桓公晚年因为易牙在内的“三小”做乱,被困宫中,活活饿死。

桀纣是两个人,他们都是历史上著名的昏君。桀是夏代亡国之君,纣是商代的亡国之君,他们都曾宠信小人,残害忠良,最终落得身死国灭的下场。也正因此,这二位便成了暴君的代名词。

鲁迅这样写有很多妙处。首先,这话是文中的主人公“狂人”说的。狂人就是疯子这意。既然是疯子,当然就要说疯话。张冠李戴,胡言乱语,不合逻辑也就是正常的了。如果说起话来事实准确条理清晰,那还算是疯子吗?

其次,鲁迅写的小说,是给普罗大众看的。所以,他在表达自己思想的同时,要符合大众的审美需求和思想特点。一般的民众会认为,好人一切都是好的,坏人一切都是坏的。齐桓公在历史大约算不得坏人。所以,没必要把吃人这种事情和他连系起来,而桀与纣是坏事做绝的人,所以,把一切坏事都安在他们头上,没有人会提出异义的。大家说的不过是个理而已。

鲁迅作品中,因为书中人物的原因说错经典或是历史的还有不少。但这并不是鲁迅的学问不扎实,而是作品中人物的原因。比如大家都学过的《从北草原到三味书屋》中,也有这种情况。在写到学生们读书的时候,鲁迅说: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这里的“上九潜龙勿用”就是错的。“潜龙勿用”是《五经》之一的《易经乾卦》的卦辞,这句是初九的爻辞,而不是上九,上九的爻辞是“亢龙有悔”。小学生们初学的时候,难免搞混,在老师的大声喝斥之后,有人读错,也就很正常了。正因为读错,更显示出小学生上学时有口无心的情态。

鲁迅不愧是文学大家。据说现在中小学课本中许多鲁迅的作品已经被删除了。原因大约是不好懂。这大约没错。三十多年前我自己上初中学习鲁迅《从百草原到三味书屋》时,确实并不懂其中的意思,但当时学过了,总全有些印象。现在回过头去再读的时候,才体会了真正的文学之美,大家的作品,确实是字字珠玑。这种感觉与读唐诗宋词一样。小学生们恐怕也很难体会到“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到底有什么妙处,等慢慢长大了,自然就体会到了。


七月流火140400643


桀纣是指夏桀和商纣,即是夏商两朝的末代君主,也常被用来当做暴君的代表。

易牙为春秋时齐桓公的宠臣,“烹子献君”确是其所为,齐国明相管仲曾为此劝谏桓公,大意是一个人可以狠毒到为了媚上而杀子,难道这样的人会忠于君主么?但是桓公不听,终于,易牙,竖刁(自宫侍奉齐桓公)和开方(卫国公子,背弃祖国侍奉齐国)三人在齐桓公死后各自拥立桓公的后人争夺王位,以至桓公曝尸月余,蛆虫满布无人收敛,史称“停尸不顾,束甲相攻”。

在我看来,鲁迅是刻意将齐桓公的事迹写成桀纣的,第一他不可能犯此常识性错误。第二,最重要的是,鲁迅想借此说明一点,易牙固然奸佞,但是能宠信这种奸佞之徒的桓公之流,也只可能是桀纣那样的暴君。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罪在桓公,错由易牙而已。






不正经的花生米


鲁迅,只是在表达专制社会愚忠妄孝的泯灭人性和虚伪!易牙把自己孩子蒸了给谁吃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不把人当人而当成个人役使物的行为!以此表达专制的虚伪并残暴,君臣父子忠孝的本来面目!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启蒙!以此警醒国人,专制统治的吃人本质!

鲁迅是个战士,勇于自剖并自我反省的战士,是华厦之耶稣!把国人的虚伪愚昧和依赖性扛在了自己并不壮阔的肩上,教人振奋并觉醒本我,有自救的意志和力量!他及他的同志者,抗起了一个时代,不致国人在虚伪和愚昧中沦陷!


拜石明贞


在很多相关记载中,桀纣是有名的暴君昏君。纣王连自己皇叔的心都挖。

易牙烹子,献给齐桓公。鲁迅说给桀纣吃,就是用桀纣比喻齐桓公,讽刺齐桓公像桀纣一样昏庸暴虐,只有无道的君王才会想着吃人肉吃自己的子民。

会认为鲁迅先生写错,只能说是对故事整体脉络不了解。不懂作者的讽喻手法。

时至今日,桀纣已经是昏君的代名词,历史上咒骂皇上昏庸残暴时经常出现这样的类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