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大考中让治理“升级”

大考中让治理“升级”

2020年1月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至全国,影响了亿万家庭的正常生活,更打乱了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成为一起重大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每一起突发事件,都是对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控制疫情扩散?如何以更高效率和更低成本的公共政策来降低经济社会代价?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各地快速适应复杂目标并存、多元主体参与的全新治理情境,承担起建立秩序、提供服务的重要职责。

首先,完善信息机制。疫情发生初期,病例数量稀缺,连医学专家也难以根据有限的信息作出判断。正因如此,各地需要更加重视多样的信息来源,建立相互间独立的信息来源机制,建立信息流通、鉴别和发布的平台,从而协助识别重要信息,做出更加准确的问题识别和风险判断,从而有助于在不同时间点,平衡复杂目标。

其次,提高决策能力。现行政策法规授予了省级政府发布疫情信息的权力,也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执行应对方案的权力。这一体系下,各地的难点在于无法精准把握问题性质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为了其他目标延误决策时机。因此,既需要在制度层面进一步整合专业和综合协调机构,同时建立更加系统、全面,能够将复杂目标、利益相关主体包容进来的可操作方案。

再次,提升执行能力。我们注意到,在应对疫情全过程中,一些地方在多个关键环节,相比积极应对谋划,更趋向于等待、跟从上级指示,不利于发挥各地优势和主观能动性。如何系统提升地方政府执行能力,完善协同多元目标、协调多元主体的能力,无疑是未来社会治理中需要回答、应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当前,防控疫情的工作还未结束,运用现代社会治理知识与方法,优化各地应对突发事件治理机制的原则和思路,既能运用于当下,也将适用于未来。

(作者高翔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郁建兴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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