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我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第十二批次)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我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第十二批次)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我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第十二批次)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6月12日,

省协调联络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二批次,

共9件举报案件,

已办结9件。

  • “一是长青乡海雅村有两处砂场,砂场的业主冯某某、邵某某于2012年4月1日霸占养殖水域滩涂采砂,2012年4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期间,开采了近300万立方米砂,留下了一个面积300亩、10多米深的大坑,破坏30余亩柳条子和近1万株柳树、杨树,导致嫩江的主河道断流,原齐建大坝被冲倒,水土流失严重。目前虽已停止采砂,但还有人在向外拉砂子。举报人向区国土局及水务集团反映未果,要求抓紧调查处理此问题,责令砂场业主恢复原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该村原有4-5处砂场,如需寻找此2处砂场,可以找当地水务局。二是富拉尔基区铁路桥往东共有5家砂场,每天24小时抽砂,每家都有7-8条抽砂船,只要督察组到现场,砂场就假装停产或者拆设备,待督察组走后就会继续采砂,水务局与国土资源局包庇上述砂场。”


    经调查,该举报案件情况不属实。

  • “一是2013年以来甘南镇富裕村五屯村民井某某将75亩草原开垦为耕地,举报人曾于2016年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乡政府在网站上公布称此情况不属实,举报人称该问题确实存在,要求进一步查处。二是三名张姓村民在富裕村五屯附近,开垦三十亩耕地,毁树五百余棵,村书记包庇三人的违法行为,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补种树木。三是富裕村烧荒严重,污染空气,村书记称不管此事。”


    经调查,该举报案件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2013年以来甘南镇富裕村五屯村民井某某将75亩草原开垦为耕地,举报人曾于2016年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乡政府网站在网站上公布称此情况不属实,举报人称该问题确实存在要求进一步查处问题。)


    经齐齐哈尔市国土勘察设计院于6月2日现场勘察,确定该地块为基本农田。反映问题为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张姓村民在富裕村五屯附件,开垦三十亩耕地,毁树五百余颗,村书记包庇三人的违法行为,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补种树木问题。)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为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2日,接到市迎检联络组交办件后,甘南县政府高度重视,于6月13日,组成调查组与富裕村委会等有关人员到反映地块进行了现场核实。经调查,该地块地类为村护路林,林地面积共计7.95亩,2005年以来,张权双(已病故)非法开垦护路林地520平方米种植农作物。张权双已死亡,目前没有毁树的直接证据,毁树五百余棵无法认定。


    因张权双已死亡,该非法开垦林地案件不予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二款规定,责令张权双妻子孟庆荣在今年秋收后不再耕种,交村里用于补植护路林。2018年6月14日,甘南县林业局书面告知甘南镇政府、富裕村村委会对张权双妻子孟庆荣退耕行为进行监督,并由富裕村负责在明年春季造林时补植树木,并加强管护,发现破坏树木行为及时上报。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富裕村烧荒严重,污染空气,村书记称不管此事问题。)


    经调查,群众反映烧荒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3日,甘南县调查组深入实地对甘南镇富裕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村民普遍反映今年秸秆禁烧管理严格,农户对禁止焚烧秸秆认识较为深刻,农户家中张贴了甘南县政府印发的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并反映今年春耕期间村里经常利用广播喇叭对焚烧秸秆造成的危害反复进行宣传,没有发现大规模秸秆焚烧行为。同时,能够证实村干部经常下屯检查秸秆禁烧工作。


    由于群众反映问题的时间正处于春耕期间,加之今春回暖早,该时段曾有疑似火点,不排除有村民急于种地焚烧秸秆行为发生。


    针对此案件,甘南县将进一步健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工作机制。在秸秆禁烧工作上,继续加大禁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保证秸秆禁烧工作成效。在秸秆综合利用上,进一步鼓励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提高秸秆“五化”利用率,拓宽秸秆综合利用出口,杜绝野外秸秆焚烧行为。

  • “向阳村洁百汇水洗厂,无环评审批手续违规占地2000平米,专门洗涤宾馆、医院的床单被罩以及病号服,没有处理设施洗涤废水直接排放至田地中的自挖池塘内,严重污染地下水,使用燃煤锅炉产生大量烟雾及粉尘,影响村民身体健康,已持续两年。”


    经调查,该举报案件情况部分属实。


    举报人所称的“向阳村洁百汇水洗厂”位于铁锋区扎龙镇向阳村向阳屯西南角,是杭龙江租赁张福春房产用于开设洗涤厂,无环评审批手续。经向铁锋区工商分局查询,无名称为“洁百汇水洗厂”的企业。


    2018年6月13日至15日,铁锋区环保局对举报内容进行了调查。6月13日现场调查时,无厂名标识,没有生产,厂房面积约900平方米,有洗涤、整烫、烘干设备10台套。此外还有一台2蒸吨燃煤锅炉,无除尘等环保设施,有使用迹象。厂房西侧外有一池塘,是房主张福春家鱼塘,在鱼塘周围未发现外排暗管。


    经调查,杭龙江2017年11月购买了王某某洗涤设备,2017年12月20日与张福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年,准备开设洗涤厂,但一直未生产,此情况经询问房主张福春得到证实。询问杭龙江时承认燃煤锅炉使用过,在租赁期间烧热水供建筑工地使用。


    鉴于以上情况,铁锋区环保局2018年6月14日依法对杭龙江进行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罚款3000元,同时依法查封燃煤锅炉。

  • 涉及国土部门问题办理情况:(违规占地2000平米。)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8年6月13日,铁锋区国土分局对举报反映的地块进行了调查。经查,2010年8月张福春在没有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设房屋241.5平方米,占地为自然保留地,2011年6月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进行了处罚,决定处罚拆除建筑物及罚款2415元。2012年4月,张福春在没有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设房屋2313.5平方米,非法占用土地4404.7平方米,此问题被铁锋区国土分局执法人员在2014年11月日常巡查中发现,并立案调查, 2015年6月9日市国土资源局对其处罚,罚款44047元。


    下一步,铁锋区国土分局将督促张福春在2018年7月14日前补办用地手续,预期不补办,将依法处理。

  • “曙光新城小区附近50米处有一“绿华祥屠宰厂”,10年来一直无证经营,夜间宰牛噪声严重扰民,尤其屠宰病死牛时,臭气熏天,散发难闻血腥味,将屠宰废水排入地下管网,将牲畜粪便堆放到马路上,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要求彻查此事。”


    经调查,该信访案件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涉及环保部门问题办理情况:(曙光新城小区附近50外有一“绿华祥屠宰厂”,夜间宰牛噪声严重扰民,将屠宰废水排入地下管网,举报人曾向相关部门反应未果,要求彻查此事。)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3日,铁锋区环保局及畜牧兽医局对举报内容进行了调查。现场发现,该企业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生产废水在存储池储满后排入市政管网。


    铁锋区环保局委托齐齐哈尔科信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晚22:35至23:20对企业屠宰车间和牛栏2个点位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48.8分贝和43.5分贝。由于该地区目前执行三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夜间噪声不超标。


    铁锋区环保局查阅2016年以来举报信访记录,无该企业举报。


    针对企业违法行为,铁锋区环保局依法对齐齐哈尔市绿华祥牧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决定罚款100000元,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完成整改前不得生产。


    该企业已于2018年6月16日下午与齐齐哈尔市北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依托其处理2个月的生产废水,铁锋区环保局要求绿华祥牧业有限公司在两个月之内完善废水处理设施,期间依法加强监管,定期检查其污水处理情况。


    第二涉及畜牧部门问题办理情况:(“绿华祥屠宰厂”10年来一直无证经营,尤其屠宰病死牛时,臭气熏天,散发难闻血腥味,将牲畜粪便堆放到马路上,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曾向相关部门反应未果,要求彻查此事。)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 “长青乡海雅村有两处沙场,沙场的业主冯某某、邵某某于2012年4月1日霸占养殖水域滩涂采砂,2012年4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期间,开采了近300万立方米砂,留下了一个面积300亩、10多米深的大坑,破坏30余亩柳条子和近1万株柳树、杨树,导致嫩江的主河道断流,原齐建大坝被冲倒,水土流失严重。目前虽已停止采砂,但还有人在向外拉砂子。举报人向区国土局及水务集团反映未果,要求抓紧调查处理此问题,责令砂场业主恢复原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该村原有4-5处沙场,如需寻找此2处沙场,可以找当地水务局。”



    此问题与第十二批第1141号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 “光辉街西兴再生纸厂生产期间产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已持续多年。举报人曾向环保局反映,环保局称该厂手续齐全。”


    此问题与第八批第637号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 “2009年,黑龙江省龙建一公司第九项目部经理陈某某,以修旗甘高速为名非法占用举报人承包的曙光牧场草原690亩,在修高速公路期间直接将污水排入嫩江上游口,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嫩江上游多个江岔口里。近日,举报人向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6月7日,齐齐哈尔市相关部门到现场清理垃圾,目前还在清理中。举报人要求赔偿被占草原的损失,并依法依纪追究地方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此案件为重复访。已于第二批受理编号83号和第十批受理编号905号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2018年6月13日,经雅尔塞镇政府和区环保局现场察看,建筑垃圾已基本清除,目前正在进行扫尾工作。

  • “举报人曾向督查组反映小哈柏村40000亩原生态草原被破坏问题,齐齐哈尔市政府公开的处理结果中,将草原性质改为盐碱地,袒护破坏草原的不法分子,政府相关部门未到实地勘察就公开问题的处理结果,欺上瞒下。此外,破坏草原者一直享受国家下发草原补贴。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重新调查此事。”


    经调查,该举报案件情况不属实。

  • “1988年,齐齐哈尔化工集团违法征用榆树屯村1294.4亩农用地。该企业多年多次占用该村基本农田和草原3000多亩,堆放污染物、排放污水导致重金属汞超标20多倍污染周边农田。2001年,该企业租用428.6亩土地堆放电石渣未彻底清除,有一个深10-30米的18.6亩大坑全部用电石渣填埋。举报人已多次反映该问题,希望督察组解决。”



    此案件所提到的土地征用问题、土壤汞超标问题已于第一批8号案件办理,情况已报送。所提到的电石渣清理不彻底问题已于第三批138号案件办理,情况已报送。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

齐齐哈尔市迎检联络组

2018年6月18日

审核:高山

合作微信:gaoshan0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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