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9 “六小齡童”被企業註冊商標,驚動本人把商家“打回原形”

六小齡童是觀眾們極為熟悉的老戲骨,他主演的《西遊記》幾乎每個暑假都會在電視上播出。老一代和年輕一代都喜歡看這部經典的《西遊記》,這無疑是對六小齡童演技的認可。

“六小齡童”被企業註冊商標,驚動本人把商家“打回原形”

西遊記劇照

然而, “人們怕出名豬怕壯”。作為經典人物“孫悟空”的扮演者,章金萊藝名“六小齡童”很受歡迎,許多企業試圖將其註冊為商標。

近日,一則關於“六小齡童”商標註冊的新聞被眾多媒體報道。據報道,5月7日,六小齡童在他的微博上曬出了他收到的商標局的一封信。 這封信顯示,六小齡童對某化妝品公司的“六小齡童”商標提出異議, 商標局駁回該化妝品公司商標註冊申請,認為該行為侵犯了六小齡童的姓名權。

信中稱:“六小齡童是章金萊先生的藝名,在中國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商標局駁回化妝品公司的商標註冊,認為這很容易導致消費者誤認商品的來源,侵犯了六小齡童的姓名權。

“六小齡童”被企業註冊商標,驚動本人把商家“打回原形”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而在先權利包括姓名權、字號權、著作權等等。姓名包括本名、筆名、藝名、別名等。《商標審理標準》中也有相關規定“未經許可,將他人的姓名申請註冊商標,給他人姓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損害的,係爭商標應當不予核准註冊或者予以撤銷。”

事實上,名人名字商標被搶注並非孤例,體育明星是“重災區”。

據悟空財稅專家介紹,像喬丹、林書豪、寧澤濤、林丹、劉翔、姚明、孫楊、葉世文等都曾遭遇過商標搶注。有些人甚至不知道誰擁有自己名字的商標。當然,更有像六小齡童這樣重視姓名商標的人,比如楊瀾和潘世屹,他們花了幾十萬元來全類別註冊自己姓名商標或高價“贖回”自己名字商標,以避免商標的“濫用”。

個人姓名是不可以隨意註冊商標的,名人名字更是如此,瞭解並掌握知識產權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尤為必要,以免陷入不必要的侵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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