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南昌熊坊村一農房被蹊蹺過戶 村裡拆遷新房主上門“收房”

2018年,南昌青雲譜區熊坊村正式被納入三家店片區徵遷範圍。正當村民熊海林一家高興時,一位胡姓先生來“收房”了。原來,這名胡先生在1992年便已取得熊海林家的農房證。胡先生稱,農房拆遷後還建房屋應歸其所有。“我家沒有簽字確認將農房證過戶出去,胡先生的證是怎麼得到的?”熊海林稱,一年多來,他一直在為這事四處奔波,但因年限已久,屢屢碰壁。

■信息日報/信息日報客戶端記者塗文華 文/圖


南昌熊坊村一農房被蹊蹺過戶 村裡拆遷新房主上門“收房”

熊坊村正在進行重建工作

村民:農房被過戶到陌生人名下 拆遷辦已與其簽約

2018年3月15日前,熊海林已完成簽約並搬遷,不過,至今還沒拿到過渡安置費和拆遷補償款。據熊海林介紹,胡先生帶著農房證找到村委會和青山湖區拆遷辦,提出熊海林家的農房歸其所有,拆遷簽約、還建後分房的主體理應是他。

“我們不認識這名胡先生,我父母也沒與任何人辦理過農房過戶之事。”熊海林稱,胡先生稱是從西湖區人民法院民事調解中獲得他家房子的。

熊海林說,他去西湖區人民法院瞭解相關情況,但沒找到民事調解書檔案。從熊海林提供的一張農房證圖片看到,戶主為胡姓人員。1992年,胡先生便取得了這份證件。但是,農房證上有蓋章規定:農房不得典當、抵押,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胡先生為城市戶口,按道理農房是沒辦法過戶到他的名下。”熊海林表示疑惑。

那麼,房子為何會過戶到胡先生名下?對此,熊海林解釋稱,其父母1990年辦了一個彈線廠。當時,一名叫尚洪泉的老闆聯繫其父母,稱可提供棉花原料。“當時我家裡沒有錢,尚洪泉便提出將我家的農房證放在他身上,等生意有起色了再來換。”熊海林說,他們便把農房證給了尚洪泉,結果該人再也沒出現,農房證也找不回來了。

2018年3月以來,熊海林多次到法院信訪部門反映,還到南昌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但因已超出訴訟期限,被駁回請求,事件毫無進展。

“如今,胡先生拿著法院駁回的文書,再次找到青雲譜區拆遷辦,工作人員在上月底與他完成了簽約。”熊海林說。

新房主愛人:是當年花6萬元購買的法院拍賣房

12月10日,記者聯繫上了胡先生愛人。她說,當年是通過西湖區人民法院花6萬元購買了那套房屋,並從房管部門辦理到了農房證。“沒有正規的合法文書,我們也不會去買。”胡先生的愛人表示,她也是受害者,買了近30年沒住過一天,如今年事已高,該事件已交由子女處理。

“胡先生不是我們村的人,沒在村裡住過。”熊坊村委會書記說。熊坊村委會還出具了一份書面證明:“我村村民熊木廷(熊海林父親)於1988年在我村建造了一棟農房,建築面積約為500平方米。熊木延全家老小從1988年至2018年3月(該農房被拆除之前)一直居住在此。我村村民和村委會從未看見其他外人(包括胡某某及其家人)曾在此房屋居住或使用過。”

拆遷辦:對方持有農房證和法院拍賣文書,沒理由不簽約

那麼,青雲譜區拆遷辦為何會與胡先生簽約呢?

負責此次拆遷工作的青雲譜區三家店街道辦李姓工作人員表示:“胡先生確實不是村裡的人,但他持有農房證和法院拍賣文書,我們無法調查其是如何獲取農房證的,所以沒有理由不和對方簽約。”

李姓工作人員表示,因房屋產權人未明確,兩年前他們選擇暫停對熊海林和胡先生的簽約事宜,但等了這麼久還沒定論,再不與胡先生簽約,會被投訴不作為。

法院:如符合條件,原房主可申請再審

對此事,西湖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回覆稱,由於相隔近30年,調解書檔案有可能在負責當時調解的法庭,目前仍在找尋其具體的下落,“如果找得到,針對調解書的內容,你要推翻,有程序可以走。符合條件的話,可以申請再審。”該工作人員稱,如果當初的調解書找不到,也可通過紀檢監察部門反映情況,相關部門會根據調查情況判斷是否符合再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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