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過年
還是結婚嫁娶
又或者進學升遷以至店鋪開業
只要為了表示喜慶
很多人都習慣
燃放煙花炮竹來慶祝
不過有這個習慣的人要注意了:
項城市發佈
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項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
區域、場所和時間!
項城市人民政府
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止噪聲和大氣汙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禁止在全市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時間:自2020年1月1日起,長期禁放。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在項城市轄區內。同時,禁止放飛孔明燈。
三、全市範圍內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種類包括所有煙花爆竹製品和用於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
五、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無縫對接、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各鎮、街道、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積極開展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勸阻和制止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和放飛孔明燈。
六、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及各類學校,應當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放飛孔明燈的宣傳教育工作。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服務等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及物業公司,應當做好本單位、本轄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放飛孔明燈的工作。
七、在全市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並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及賠償責任。
八、對違反本通告在項城市轄區內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九、對違反本通告,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十、對未經許可經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一、對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勸阻和舉報(舉報電話110)。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2019年12月20日
希望大家自覺遵守“禁燃令”
讓項城的天更藍、水更清、城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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