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监管允许AMC收购融资平台到期债务,华融、信达高管接连表态

12月5日,有媒体报道称,在今年隐性债务风险化解的过程中,监管部门已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债权人将到期债务转让给AMC。相应地, AMC将继承原债务合同中的还款承诺、还款来源和还款方式等权益。AMC内部人士也向界面新闻记者证实了此消息。

无独有偶,今日(12月5日)中国信达总裁助理向党也公开表示,已投入近70亿收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到期债务。

他表示,中国信达已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负债两端同时入手,在收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到期无法兑付债务的同时,联合产业投资人对其低效资产进行实质性重组盘活,利用低效资产重组盘活收益偿付相关债务。截至目前,已投放相关项目余额约70亿元。

融资平台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的稳增长时期。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原银监会发文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融资平台由此进入快速发展期。

此后,融资平台经过了城投债监管、地方政府举债权明确等数轮起伏,至2016年,国务院发文,明确“疏堵结合”清理地方政府债务,结束了融资平台宽松监管周期。

2017年起审计署、财政部发布报告问责和整治多地违规举债,通过设定负面清单,强化地方债务风险防控。同时监管还组织了PPP 项目集中清理,限制央企参与 PPP,多地暂停政府类投资建设项目。

但即便如此,据中金公司研报显示,截至2018年底,地方融资平台的带息负债仍超过30万亿人民币,占GDP的比例为34%。

中金公司还分析称,融资平台主要承担当地政府的基础设施投资,资金回收期较长,但其融资工具目前的久期大多少于三年,久期错配严重。很多项目资金成本在6%以上,甚至在8%以上。同时,地方融资平台存货占资产比例远高于其他非金融企业,其中可能包含大量土地储备, 房地产价格和地方债务之间的正反馈机制加大了土地财政的系统性风险。

最令人担忧的是,平台公司的偿债保障比率只有0.4倍,即这些企业的经营性现金流无法支付当年到期的债务和利息。如果不能借新还旧,将面临严重的流动性风险。

“像四大AMC原先都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债权。债务审核清理经验丰富。现在各地也有四大AMC参股的地方AMC,相对也熟悉各地金融环境,能有效参与地方债务化解工作”。上述AMC人员表示。

自2014年首批地方AMC成立后,截至2018 年末,共有53家地方AMC获得银保监会批复。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中(不含港澳台)均设立了自己的地方AMC公司。山东省、浙江省和江苏省除不仅在省级层面设立,还分别在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青岛、苏州、温州)设立了AMC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占峰也于昨日(12月4日)在《中国金融》撰文表示,从金融市场看,打赢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任务艰巨,金融机构存量及潜在不良资产规模庞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金融机构、企业债券违约等风险陆续暴露,市场迫切需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服务市场、回应需求,发挥逆周期救助性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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