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明起,河南两地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

信阳息县:31日15时起,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

明起,河南两地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

今日,记者从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1月31日15时在全县范围内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

通告如下:一、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通讯、供电、供水、燃气、市政、急救医疗、军车、警车、消防车等应急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专项作业车辆外,其他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二、对允许上路行驶的疫情防控工作用车(含公务用车)及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品供应的需求用车,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放《息县疫情防控工作车辆通行证》并盖章。特别紧急情况需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在事后向县交警大队书面报备(电话:0376-5861489,5851999)。

三、对违反本通告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县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本通告自2020年1月31日15时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信阳新县:31日9时起,全县范围限制机动车上路

今日上午,记者从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1月30日,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告》,根据当前新县已出现6例疑似病例的复杂情况,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求从1月31日上午9时起,全县范围内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

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当前我县已出现6例疑似病例的复杂情况,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通讯、供电、供水、燃气、市政、急救医疗、军车、警车、消防车等应急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专项作业车辆外,其他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二、对允许上路行驶的疫情防控工作用车(含公务用车),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放《新县疫情防控工作车辆通行证》并盖章。特别紧急情况需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在事后及时向县交警大队书面报备。(联系电话:2960101)

三、对违反本通告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县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上述限行措施,自2020年1月31日上午9时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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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何正权 李鑫 通讯员 汪星晨

审核: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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