騫王講管理
實際操作過程中,制度、流程、崗位職責和績效並沒有非常明顯的先後順序,但在具體某件工作上還是存在的,這個順序是:制度—崗位職責—流程—績效。
1、目的都是為了實現企業戰略目標,最低也是實現年度經營目標。
企業願景、使命決定了戰略目標,進而分解成年度目標。為了達成年度目標,可以倒推具體需要完成哪些工作。這就決定了每一項工作都包含了三件事:幹什麼?怎麼幹?幹到什麼程度?
制度解決的是不能幹什麼,是底線問題。
流程解決的是怎麼幹的問題。
崗位職責解決的是幹什麼,應該幹到什麼程度的問題。
績效是解決幹好了和沒幹好應該怎麼辦的問題。
2、整體來說,並不存在先後順序。
2.1、業務在變化,客戶在變化,技術在更新換代,社會環境同樣在變化,這一切都要求我們的制度、流程、崗位職責和績效要跟著變化。因此,我們不可能先把所有流程的標準化建設完成後,再去做績效的標準化。
2.2、大企業可以做到應崗設人,小企業很多時候還是因人設崗,特別是技術骨幹提拔到管理崗位時,你不得不調整崗位職責,因為你的科長並不勝任科長的崗位職責。
這就要求你要調整流程,改變決策體系。因此,標準化工作要從下向上做,越是基層工作,越要先做標準化。
2.3、所有一切都是為了戰略目標和年度目標服務的,一旦目標發生改變,不要說制度、流程、崗位職責和績效的調整,就連企業文化的解釋都跟著需要調整。
因此,標準化工作不需要考慮先後順序,遵循的原則是:基層工作優先標準化、容易的工作優先標準化、相對穩定的工作優先標準化、對目標影響大的工作優先標準化!
3、具體工作上的排序。
針對具體某項工作,還是存在先後順序的:
我們需要先設底線,也就是制度;
再決定幹什麼和幹到什麼程度,也就是崗位職責;
接下來才是怎麼幹,也就是流程;
最後決定幹好幹壞如何處理,也就是績效。
例如:當多個項目在資源衝突的情況下,應該先保哪個項目?
3.1、我們需要先定原則,項目優先級排序原則,這就是制度。原則不同,各崗位的決策權限就不同。
如果客戶排第一,那麼項目優先級排序的決策部門是市場部門;如果現金流排第一,那麼項目優先級排序的決策部門是財務部門或者營運部門;當然,質量排第一,決策部門就是質量部門。
3.2、崗位的職責範圍發生變化,那麼做事的流程就跟著發生了變化。
3.3、績效和流程的標準化建設順序只由一件事情決定,那就是績效裡是否對流程的執行進行考核。如果考核,績效排最後;如果不考核,沒有順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