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亮/文图
近日,信阳市罗山县一书店负责人孙女士很疑惑,因不符合《消防法》书店被要求设置安全出口,但刚打通后门不久,另一局委就以违反《规划法》予以制止。“这真是让人为难,到底该听谁的?”孙女士说。
孙女士于2005年在罗山县育红小区购买了一套三层商住房,从当年12月份搬入至今一直从事图书经营,一、二层为书店,三层自住。
2019年10月下旬,罗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书店有消防安全隐患,11月2日正式下达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通知指出:1.书店缺少安全出口;2.缺少灭火器;3.缺少应急照明灯。责令十日内整改。
“我的左右都是商店,要打通安全出口只能是在一楼开个后门。”孙女士说,派出所民警也说按照实际情况只能是在一楼打通后门。
接到通知后,孙女士很快就着手整改,将后窗改成后门,作为安全出口。
11月7日,罗山县自然资源局因孙女士无合法规划手续,私自开个后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限三日内恢复原貌。
孙女士说,之所以被要求停止施工,有个因素是小区内一小部分业主反对该书店开后门。但自己坚持开后门,除了打通安全出口这个因素外,还有旁边的商户也有后门。
因为没有按照要求恢复原貌,11月18日下午,罗山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将孙女士新设置的后门予以拆除。“没有了后门书可能会被偷,我没办法,就在书店坐着守了一夜。”
孙女士表示,如果不整改就违反《消防法》,整改后又触碰了《规划法》,自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11月26日下午,记者就孙女士反映的上述情况咨询了罗山县自然资源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纯粹是打通安全出口,为购物的学生和其他顾客提供便利,那是好事,肯定会支持。如果是让停止施工恢复原貌,应该是还有其他原因,该工作人员说会进一步了解。
同日,罗山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消防法的要求,住宿、仓储与经营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要有安全出口、灭火器和应急灯。孙女士这个书店打通后门作为安全出口,可能是物业管理方没答应。下一步,罗山县城关派出所会尽力帮忙协调,商量一个合适的办法解决安全通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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