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县级武装部的人员是解放军吗?

LiNanWang


1.武装部本身就是属于军队编制的,不过县级武装部一般正式的军人比较少,因为毕竟不是作战单位,主要负责征兵选拔以及与地方的联络,一般武装部的一位主要领导还是县里的常委。

2.但是武装部并不一定都是军人,现在也有一定的文职人员编制,另外以前武装部归各个军区管,因此人员也多以本军区的人调整为主,现在则是各个军种都有,而且可能范围更加广泛一些。文职人员不少也是部队里面转改的,逐渐地也会进行一些招聘。

3.武装部的军人一般都是在部队有一定任职经验的,普通军校学员一毕业基本不会分配到武装部,因为要有起码对部队的了解等才能更好地做好相应的工作。

4.另外,县里面下面也有各个镇,镇里面的所谓武装部其实是没有编制的,武装部最低的级别就是县里。


当我遇上你530


看到这个题目我是很开心也很兴奋,对县级武装部这个行业是非常的熟悉,因为我本身就有过这么一段工作经历,顺便也将乡镇武装部这一块的工作人员构成一便向大家做以介绍,希望我下面的回答能让大家满意。

县级武装部的工作人员其实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解放军,另一部分是普通工作人员。属于解放军的包括县武装部的政委、部长、副部长,有的较大一点的县军事科长和政工科长也是解放军,而在一些县区比较小的地方就只有政委和部长是解放军。他们属于市军分区管辖,接领工作任务、本人的组织关系都由市军分区管理。

同时由于县级武装部也是县人民政府的军事部门,所以县武装部也要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在县人武部的政委和武装部长两人之间,总有一人会兼任县委常委,一般情况下是哪个人先到这个县上工作,这个人就是县委常委。县人武部的出任的县委常委和其他常委一样野对县内的工作有部分分工,但主要以武装部内工作为主,分工时其他工作比较少,大多只是配合而已。

县武装部工作人员的另一个部分就是一般工作人员,他们的编制属于县级人民政府。基本上都是事业编制,对于条件较好的地区也有公务员编制,这一部分人工作受县人武部军事主官的领导,但是工资关系,组织关系都在县人事部门。

要说明一点,近年来部队正在进行军事体制改革,县级武装部当然也在进行改革,部分原有的军事主官在这次改革中转变为文职干部,像我们县上原来的政工科长就已经转成了文职干部到别的武装部去做了一名普通文职。

在这次军事改革中县级武装部,市军分区,一直到省军区都从属于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管辖,主要工作任务是国防潜力调查以及民兵整组训练、征兵工作,协同地方部队做好服务,对地方部队的解放军没有管辖权。

最后再说一下乡镇武装部。乡镇武装部一般由1~3人组成,一名部长2~3名干事。乡镇武装部长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都归属县委组织部,和县人武部只有工作上的从属关系。乡镇武装部负责本乡镇内的民兵训练,国防潜力调查以及征兵工作。乡镇武装部长是镇党委委员,主责是武装工作,还要承担其他大量的脱贫攻坚、民政等等其他工作。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公务员职业,进行公务员考试遴选,敬请关注“四为公务员”,我们可以继续交流。谢谢!!


四为公务员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人武部严格来说属于解放军系统,但也接受地方党委(或企事业单位党委)的领导,属于双重领导的组织。

我们简单说一说。

人武部在50年代也叫作兵役局。

兵役局顾名思义,就是搞兵役的。

时至今日,人武部的主要工作之一,还是负责兵役工作,说通俗点就是管征兵工作。

不过,人武部的职责并不是只有征兵,还有其他不少东西。

大体上,人武部是设置在县区、乡镇街道办两级行政区以及其他大型组织如企业、学校中设立的军事部门,较为复杂。县级人民武装部是地方行政的六大班子之一

它的出现,还是当年源于苏联体制以及我国特有的人民战争体制,立足于大战中全民皆兵的后备战时动员性质。

平时人武部负责征兵,也负责训练民兵,一到战争爆发人武部就地成为战争动员的联系和指挥点。

必要的时候,人武部也会指挥民兵协同解放军作战。

人民武装部的结构和组成也比较复杂。

首先,它由解放军现役军官和战士组成团级单位,履行县级人民武装部的职权。

也就是说,县、区、县级市或副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的人武部,都是由解放军直接领导的。

一般下辖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均为营级,还设人武部部长、政委等职务。

这很容易理解,毕竟人武部的主要工作就是配合解放军,当然需要军方派人领导。

其次,由于历史原因,乡、镇、街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场、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包括公司、厂矿、学校、机关、农场等等,设立的人民武装部由专职“武装干事”组成(简称专武干部),为非现役、地方人员编制。

这些人可能是解放军退役官兵,并不是现役官兵,是地方政府的编制。

最后,还有一些人员,则完全是合同制聘用人员。

比如县区人武部管辖下的民兵武器仓库,不是解放军士兵看守,都是雇佣的合同制职工专人看守。

这些人的工资都是由地方政府支出。

人武部的鼎盛时期,应该是六七十年代。当年全国备战,人武部的权力大,而且武器弹药非常多。

当时东北是抗击苏修第一线,珍宝岛事件后,一些公社下地干活都有全副武装的民兵保护。这边农民在耕地,那边就是拿着冲锋枪的武装民兵巡逻。

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于历史原因,枪支弹药就更为夸张,兵团很多人都有枪,有时候直接开枪打鸟打狗之内。

萨胖有个朋友就是生产建设兵团的,他说小时候家里还有火箭筒,只是没有火箭弹。

那个时候,兵团三天两头进行打靶训练,小孩子听枪声都习惯了。

到了中越战争开始后,边境的人武部配合主力作战,组织大量民兵进入越南负责运输补给,搬运伤员等等。

麻栗坡这个仅20多万人口的小县,先后组织了148个民兵民工连,25个民马连,共2.96万人、3120多匹骡马参战支前。其中,至直接配属部队作战的有34个民兵连5368人,20个骡马连1717匹。临时出动6.284万民兵、民工、干部、职工、学生和群众完成支前应急任务。


萨沙


题主你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人民武装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县(旗、县级市、市辖区)设立的一级组织,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其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后备力量建设和战备工作、兵役和动员工作,指挥民兵作战等。领导管理辖区内在乡(镇)和大中型厂矿、大专院校设立的基层武装军事工作部门。


人民武装部自新中国建立之后建制几经变化,1951年起,全国多数县和市辖区建立人民武装部,属军队建制,编配现役军人。1954年改称兵役局。1958年,又改称人民武装部。1985年7月起,县(旗、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工作人员也改为地方干部。1996年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后,各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所辖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副师级建制,其它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正团级建制,少量在经济开发区、林场设置副团级人民武装部。



其主要工作是负责本行政区或本单位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和兵役工作。县(旗、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队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其办事机构。

同时,县级武装部人员主要由现役军人,人武专干和文职组成。

注: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另本人在部队服役十二年。对部队有一定的了解。欢迎各位家长和战友关注咨询当兵入伍,考学转士官和士官转业等问题。


路漫漫吾求兮


人民武装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县(旗、县级市、市辖区)设立的一级组织,主要负责后备力量建设和战备工作、兵役和动员工作,指挥民兵作战等

县一级的武装部的人员不全是解放军,穿军装授军衔的属于现役军人,都是人武干部,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的,如部长,副部长,干事,一般县级武装部不设有现役士兵。

更多的是专武干部,不是现役军人,没有军衔。专武干部全称是专职武装干部,是地方政府(县长)和党政部门(书记)序列中专门负责武装工作的干部(公务员),主要负责招兵,民兵军事训练与组织建设,是地方上党委政府的军事部门,领的是地方财政工资。

还多就是文职人员,是军队负责招聘的合同制员工,工作大多数是司机,厨师,通讯员等,有军装无军衔,工资是地方财政拨发。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从三方面来回答:

一、县人民武装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县(县级市、市辖区、旗)一级设立的军事指挥机关,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县级人民武装部编制为正团级单位,实行部长、政委“双主官”制。换句话说就是,部长、政委是正团级军官,通常授予中校或上校军衔。

需要知道的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县人民武装部的两名主官,有一名参加当地县委常委,另一名参加当地政府常务会议,共同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动员等工作的部署、决策和落实。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四大直辖市下属区一级的人民武装部是副师级单位,部长、政委是副师级军官,通常授予上校或大校军衔;

二、县人民武装部的职能主要有民兵整组和军事训练工作、征兵工作、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工作、拥政爱民工作、协助地方做好维稳处突工作。

三、军改后县人民武装部的人员组成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现役军人,也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内的现役军人,包括部长、政委、副部长(副团职)、军事科长(正营职)等4个职位。这4个职位的工资待遇、优抚政策、退役安置都与解放军正规部队的现役军人一个标准、一个政策。

第二部分:文职干部,也就是由军队招聘的、不是现役的、不授军衔的文职人员,包括政工科长、后勤保障科长、参谋、干事、助理员等6~8个职位。这6~8个职位的工资待遇由国防费开支,其他的福利待遇由当地人民政府财政解决。

第三部分:事业编职工,也就是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录取的事业编制人员,包括保密员、驾驶员、文字录入员、装备器材保管员、炊事员等6~8个职位。这6~8个职工属于地方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其工资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都由当地人民政府财政解决。

1985年7月起,县级、县级市、市辖区包括旗级的人民武装部,事实上已经划归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工作人员也改为地方干部。

县级、县级市、市辖区包括旗级人民武装部,可视作是地方部队,与在编的野战军区别开来。

县级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其办事机构。县级人民武装部的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或本单位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和预备役工作,比如维护地方治安,预备役和民兵组织训练,负责兵役登记,征兵役安置,应以及退役安置,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等,还有国防动员委员会的一摊子事等。

据此,县级武装部工作的军人,都是现役编制的军人,县级人武部部长,军衔是上校,其级别相当于县团级。

随着军事体制改革的深入,县级武装部作为地方武装,大量占有了现役编制,特别是军官编制,其中的部长、政委、副部长、副政委大都数是上校和中校。

但必须指出,在县级武装部也有的工作人员,只是普通工作人员而已,且都是文职人员,而非现役军人,不穿军服没有军衔,其工资也由地方政府发放。

建国至今,武装部的名称发生了多次变化,多次从现役转为地方,又从地方转为现役,但其主要任务和职能并没有变化;县级人民武装部,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军队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综上,县级武装部的工作人员既有解放军中的现役军官,同时也有部分普通文职工作人员,不占据军队的员额编制。


军微视角


1985年7月起,县级、县级市、市辖区包括旗级的人民武装部,事实上已经划归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工作人员也改为地方干部。县级、县级市、市辖区包括旗级人民武装部,可视作是地方部队,与在编的野战军区别开来。

县级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其办事机构。由此来看,县一级的武装部的人员不全是解放军,穿军装授军衔的属于现役军人,都是人武干部,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的,如部长,副部长,干事,一般县级武装部不设有现役士兵。

专武干部全称是专职武装干部,是地方政府(县长)和党政部门(书记)序列中专门负责武装工作的干部(公务员),主要负责招兵,民兵军事训练与组织建设,是地方上党委政府的军事部门,领的是地方财政工资。还多就是文职人员,是军队负责招聘的合同制员工,工作大多数是司机,厨师,通讯员等,有军装无军衔,工资是地方财政拨发。

职工不是军人,是地方人员,各地人武部的职工身份不一样,有些地方人武部职工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简称参公人员),有些地方是事业人员。


精彩视频片断余小波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武装部是县级政府的军事部门,是解放军设在县级政府的军事组织,是本区域内的军事领导机关,主要负责预备役部队建设和战备工作、兵役和动员工作,指挥民兵作战等。

1985年7月,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管理;1996年后,人武部又回归军事编制,副省级城市所辖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副师级建制,其它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正团级建制。人武部和解放军其他军事单位一样,设立部长和政委各一人。人武部的第一政委(第一书记),由当地的县委书记或者区委书记兼任。

一直到今天,人武部仍然是军队建制。当然了,人武部虽然是是军队建制,但并非人武部的所有人都是现役军人。人武部中的只有管理人员和领导才是军人,确切地说是军官。其他人都是非现役的。

除了现役军官,人武部里的非现役工作人员,绝大部分都是事业编人员,也有极少数是公务员。

人武部和军分区、警备区一样,并无指挥辖区部队的权限,而是作为协军事调机构出现的,人武部也没有下属部队,而是纯军事工作部门。

人武部还和军分区、警备区、省军区一样,都是率属于军委国防动员部。


袁卫宇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从三方面来回答:

一、县人民武装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县(县级市、市辖区、旗)一级设立的军事指挥机关,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县级人民武装部编制为正团级单位,实行部长、政委“双主官”制。换句话说就是,部长、政委是正团级军官,通常授予中校或上校军衔。

需要知道的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县人民武装部的两名主官,有一名参加当地县委常委,另一名参加当地政府常务会议,共同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动员等工作的部署、决策和落实。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四大直辖市下属区一级的人民武装部是副师级单位,部长、政委是副师级军官,通常授予上校或大校军衔;

二、县人民武装部的职能主要有民兵整组和军事训练工作、征兵工作、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工作、拥政爱民工作、协助地方做好维稳处突工作。

三、军改后县人民武装部的人员组成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现役军人,也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内的现役军人,包括部长、政委、副部长(副团职)、军事科长(正营职)等4个职位。这4个职位的工资待遇、优抚政策、退役安置都与解放军正规部队的现役军人一个标准、一个政策。

第二部分:文职干部,也就是由军队招聘的、不是现役的、不授军衔的文职人员,包括政工科长、后勤保障科长、参谋、干事、助理员等6~8个职位。这6~8个职位的工资待遇由国防费开支,其他的福利待遇由当地人民政府财政解决。

第三部分:事业编职工,也就是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录取的事业编制人员,包括保密员、驾驶员、文字录入员、装备器材保管员、炊事员等6~8个职位。这6~8个职工属于地方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其工资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都由当地人民政府财政解决。


润友


看到这个题目,想着先为我们的人武干部说点公道话,他们长期以来,为我们的军队输送合格的兵员,做出了重大贡献,真心为他们点赞。要说到他们的职责,不只是一个征兵和退役,肩负着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和预备役训练的重大责任,责任所系,默默无闻,在此条重大战线上,贡献巨大。因是,经过几十年认识和整合,现在的县级人武部,所配备的部队干部,除了部长、政委、副部长和军事科长4人,其他都是地方工作人员,又称为专武干部。之所以只有这4人,那是因为他们担负的职责重大,在部队和地方架设了一座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桥梁,除了输送合格兵员保证部队建设的质量,预备力量建设同等重要,事无巨细,从登记编列到组织训练,工作量还是蛮大的。

人武桥梁

军地不同,使命所系,我们枚举的工作,需要部队有专门的干部配备,这是保证人武战线工作的重要保证。职务配小了,与地方构不成平等关系,配大了亦不成,对地方同志不够尊重。比如要营造部队拴心留人的建设环境,人武干部需要与地方沟通,为部队干部家属就业,为子女教育等,积极与地方沟通,部队伤残人员回乡后,造成的生活不便,也需要地方得到合理安排。等等吧,每一处都需要部队出面联系,县委书记就是人武部第一政委,人武部部长也身为县委常委之一,从组织上确保了桥梁的结构稳定。

基干力量

没有专业的部队人员做指导,预备役怎么建,正是重大问题。有了现役军官,即有了根本保证。预备役建得好,当地方有需要,比如抗洪救灾,预备役可以组织基干力量,应地方需要,有效做出应对,成为重要的一线力量使用。处突维稳,与武警和地方公安一同作战,可以有效应对一般事件。重要的一条还没说到,一旦国家有事,在役备役为骨干的情况下,可以很快动员和组织群众,国际上通常的做法也是一样。


魂舞大漠


1985年7月起,县级、县级市、市辖区包括旗级的人民武装部,事实上已经划归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工作人员也改为地方干部。

县级、县级市、市辖区包括旗级人民武装部,可视作是地方部队,与在编的野战军区别开来。

县级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其办事机构。

县级人民武装部的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或本单位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和预备役工作,比如维护地方治安,预备役和民兵组织训练,负责兵役登记,征兵役安置,应以及退役安置,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等,还有国防动员委员会的一摊子事等。

据此,县级武装部工作的军人,都是现役编制的军人,县级人武部部长,军衔是上校,其级别相当于县团级。

随着军事体制改革的深入,县级武装部作为地方武装,大量占有了现役编制,特别是军官编制,其中的部长、政委、副部长、副政委大都数是上校和中校。

但必须指出,在县级武装部也有的工作人员,只是普通工作人员而已,且都是文职人员,而非现役军人,不穿军服没有军衔,其工资也由地方政府发放。

建国至今,武装部的名称发生了多次变化,多次从现役转为地方,又从地方转为现役,但其主要任务和职能并没有变化;县级人民武装部,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军队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综上,县级武装部的工作人员既有解放军中的现役军官,同时也有部分普通文职工作人员,不占据军队的员额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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