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深圳市教育局: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南方日报讯 (记者/孙颖)广东省教育厅4月2日召开的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气会透露,今年将下大力气规范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其中要求民办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深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4月3日接受南方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深圳将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管理规定。

深圳曾在3月6日发布相关通知称,今年要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要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统一招生、同步面向社会招生。同时还提出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以组织面谈选录学生,但只可以组织一轮面谈等。“因为当时发现有个别民办学校‘抢跑’,为了更好的规范招生,我们参照去年的规定,重申了一些招生规定。”上述负责人解释说。其还特别强调,今年深圳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会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此前深圳发布的通知中,有与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不符的,也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

上述负责人透露,今年深圳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具体政策方案,目前正在研究制订中,预计近期将会出台,届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据介绍,目前除宝安区外,深圳其他区尚未启动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而已经启动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宝安区,也尚未进入面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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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

各地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各地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明确区域内招生计划和区域外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同时,民办中小学校应当主要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范围内,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审批地招生,面向审批地的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跨区域招生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方式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支持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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