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考原则上安排在高考后,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动真格!

近日我们报道了,深圳市教育局于4月1日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提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深圳:中考原则上安排在高考后,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动真格!

4月3日上午,深圳市教育局召开

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政策解读新闻通气会

今年招生文件都有哪些重点?

深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姚一勤

作出了详细解读


在通气会上记者了解到,今年深圳中考原则上安排在高考之后举行,但具体考试时间以及报名时间还在研究中。


深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姚一勤表示,深圳市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总体上看价值取向明确,就是要把公平摆在首位。其中的重点是:


一、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动真格”。

二、义务教育特长生今年招生清零。

三、全面取消高中直升生,即“保送生”。

四、面向全区招生且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摇号录取。


今年招生文件与去年相比

有什么变化?


与去年相比

我市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

更严格、更规范

具体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是所有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二是面向全区招生且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三是义务教育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全面取消直升生。


深圳:中考原则上安排在高考后,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动真格!


四是落实特殊教育“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五是加强新生入学管理,包括加强分班管理、严格学籍管理和规范课程教材管理

六是建立考核和问责双机制,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违规操作,查有实据,造成重大舆情,引发社会不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安排在什么时间?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四月下旬开始

大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下旬:招生宣传;

5月上旬:学位申请;

5月中旬至6月中旬: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月下旬统筹安排学位;

7月上旬:公布小一、初一新生名单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并以各区公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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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民办学校招生规定

与往年有何不同?


一是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原则上面向本区范围内招生,在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且有住宿条件的,经学校申请,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跨区招收少量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


二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要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发布。


三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执行与公办学校同标准,同步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所有学生须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平台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四是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

可以首先通过直升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五是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由政府统筹安排学位或者政府直接购买学位的学校除外。


六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随机摇号相关规定准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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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自主招生

原则上不超计划数10%


(一)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招生计划,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规模,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公办民办高中学校招生统一管理,公办高中学校满规模招生,民办高中学校与公办高中学校同步招生。


(二)认真落实指标到校政策要求,每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含民办)。


(三)市教育局全面统筹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规范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自主招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自主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


(四)所有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挂读生”“择校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规范资格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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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变相重点班

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实验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生选课情况,合理排课编班。


(二)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要求,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学籍档案,“一人一籍”,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未经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录取的、未经学校批准且未按期到校注册的、违规招生查有实据的不予建立学籍。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


(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不得以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普通高中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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