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异地扶贫搬迁漏人口怎么办?

用户1017216026079


我是村官阿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首先明确一点,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漏人口,这个问题可以解决,但有些困难。

不知道题主所说的漏人口,是在贫困户识别的时候就没有识别进去,还是只是在申报扶贫易地搬迁房时漏下人了,或者搬迁房屋已经交付了才发现漏人的。下面阿丽分情况来说。


扶贫易地搬迁所漏的人口,根本没有纳入贫困人口范围内。

比如一户贫困户本身有4口人,但在贫困户识别的时候,只有3个人纳入了贫困户范围,另一个人因为某些原因没有纳入。这种情况要想把漏掉的那个人补上去是很麻烦的。因为对于贫困户家庭人口的增减,只有等到在全国扶贫数据动态调整,一般是5~6月及11~12月份,才能把所漏之人重新录入系统成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所漏掉的人,成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也是可以享受易地搬迁政策的。但相关的如当时签订的搬迁协议及腾退协议等都要修改,相对比较复杂。而且如果搬迁房屋的面积已经确定后,也是不好更改的,有些地区好改,但像阿丽这里,搬迁房子的面积已经定好了,轻易也不好改动。


申报易地扶贫搬迁房时,漏下家庭人口了。

对于种情况,当发展漏人时,就及时找扶贫部门反应。因为越早越好更改,如果所有的手续都办完了,相关协议文件都到了县上,那要更改也就费劲了。同样,如果搬迁房屋工程已经实施,有的可能已经快竣工了,而且分房子的面积早已确定,那要改搬迁人口数就不好改了。

搬迁房要交付了,才发现漏人。

这种情况一般很少发生,但也不排除。如果是搬迁房即将要交付或已经交付给贫困户了,这种情况很难更改的。因为贫困户易地搬迁房涉及的人数众多,搬迁房屋大小一般都是提前规划好的,比如张三4口人80平米,李四5口人100平米。这种情况下,要更改则会牵一发动全身。

总结:对于扶贫搬迁漏人口,不管是因为以上哪种情况漏下的,当发现时要及时更正。及时更正,手续少,容易更正;如果等到了后期,扶贫搬迁房子都快交付了或者已经交付了,才去更正,那就太晚了。

我是村官阿丽,欢迎大家关注!

村官阿丽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年度报告(2018)

为更好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实施成效,全面总结2017年各地各部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验做法,阐述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重点任务,我委组织编写了《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年度报告(2018)》(以下简称《报告》),目前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报告》分为总报告、部门篇、地方篇、部分典型安置区巡礼、典型经验做法及附录。总报告提出,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 2017年以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保障充足有力,政策完善和工作指导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和整改纠偏持续开展,形成了各地各部门合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良好氛围。2016、2017年,全国已顺利完成589万人的搬迁建设任务,2018年还将完成280万人的搬迁建设任务。到今年年底,将完成870万人的搬迁建设任务。部门篇、地方篇分别介绍了国家有关部委和相关省(区、市)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做法、经验和下一步打算。部分典型安置区巡礼、典型经验做法部分通过对迁出区和安置区比较分析,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各地在精准确定安置对象、安置点选择及安置房建设、后续脱贫措施方面的典型案例,将为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以上是国家发改委关于《易地扶贫的2018秒度总结报告》,这项政策利国利民,标志着国家对农村改革的里程碑,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希望解决的,以前迫于经济发展的压力无法实施,现在国家富裕了,腾出手来解决农村问题,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可谓是莫大恩赐。

对于你所提的问题,只要你能够证明的确是漏迁了,相信了么是能够补回来的。





红鲤鱼的春天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

(一)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行为获得行政许可、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具有一次性、局部性的特点,它只对特定的项目,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的批准文件,拆迁人制作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和上述文件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批准文件是否齐全,拆迁范围和对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用于拆迁的资金是否已经落实,临时周转房是否准备充足,拆迁的期限和步骤是否切实可行等。

拆迁主管部门经审查认为拆迁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之后,应及时给拆迁人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必须严格按拆迁许可证所规定的内容实施拆迁行为,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的,应及时取得拆迁主管部门的许可。

(二)暂停办理户口的制度

拆迁主管部门在批准拆迁申请后,应通知房屋拆迁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暂停办理向拆迁范围内迁入居民户口和居民分户,以防止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不合理的增加,加重拆迁人的安置负担和拆迁难度。

因出生、军人复员转业退伍、婚嫁、刑满释放回家、学生毕业回家等特殊原因确需入户或分户的,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拆迁范围内合法拥有房屋或合法使用房屋并具有正式户口的人,才能成为拆迁补偿和安置的对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