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居民楼被工地塔吊撞坏要求赔偿,施工方:风吹过去的,属于意外事件,合理吗?

莲花时尚街拍


确实是意外事件,如果不是意外事件,就不是赔偿能够解决的了,这涉及到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安全事故责任等等,那一条落实了也需要有人坐牢的,所以施工方在第一时间定性为意外事件,就算最后担责,也就是个安全事故责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主要还是赔偿责任。施工方这样说没有错,只要积极赔偿就可以了。


李利民666


作为中建几十年的老员工,从基层工人干起现在是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对于塔吊撞击工程周边建筑的问题我也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工程上的塔吊作用为高大施工机具,其安全规章制术规范是很严格的。以塔吊臂杆头旋转半径两米以内内不得有任何妨碍施工的建筑物,如果有塔吊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等等。塔吊的电源与控制系统必须安全可靠,而且要进行定期的检查、维修与保养,对于不符合以上安全技术要求的塔吊严禁使用。

综合以上安全技术规范来说,这个建筑工地的塔吊可以断定视为不合格的高大建筑施工机具,从一开始就必须禁止使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必须经过监理、现场工程安全员与技术员以及塔吊租租赁公司四方进行联合检查与验收合格以后方可使用。

荒唐的是这个工程上的项目经理还居然能说出工程塔吊经常停电,在失控状态下撞击周边楼房是正常的……,要怨怨风起这种话!就这种项目经理不知道怎么考上的建造师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于这种人我建议直接可以到当地建委与安监局去投诉他,应该停职他的职业资格,这种人不在配建筑工地现场当项目经理。如果他继续干下去的话,这个工程必定会出严重的安全事故。


用户夏天的风


关注“民间那些事儿”,摆事实讲道理,欢迎大家一起聊聊本期(第三十四期)话题。

事件发生在河北石家庄,一建筑工地上矗立几十米塔吊,紧邻居民楼外立面已被撞严重破损,居民称这已经是第二次发生塔吊撞击事件,已经找到工地负责人并报案,工地负责人称,不知何原因,塔吊经常断电,加上风力作用,自己撞上去的。

塔吊撞楼并非偶然,应该认真反思

笔者和很多人一样肯定第一次听说塔吊撞楼,虽然我们都不是专业人士,但也懂得塔吊与居民楼之间必须有安全距离,否则如果操作不当很容易造成事故发生。

据居民说已经发生2次撞楼,找过施工方和相关部门,但都没有得到答复,可能他们认为没伤人问题不大,所以这些单位并没有认识到事故严重性。这件事让笔者想起上海“楼歪歪”事件,起初居民投诉说周边施工工地导致居民楼有晃动,可某些单位给出一纸鉴定,认为楼体安全,可大楼已经明显倾斜20了多度,简直荒唐至极。

此次事件施工方给的理由让人毛孔悚然,塔吊不知道为什么会停电,风一吹就到处晃动。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这个画面,一条几十吨的钢臂头顶晃动,而且还不受人控制,是不是太瘆人。

借口再多无用,维修赔偿要抓紧

施工方是专业单位,最起码知道塔吊和居民楼之间应该预留足够安全距离,据笔者查询,塔机后臂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50cm(来源于网络,不知道是否准确)。

而塔吊经常莫名停电,属于设备日常维修保养问题,不能让设备带病作业也是最基本常识,所以给出的回复都是借口。

无论是否是借口,出了事故就应该尽快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应该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并消除再次撞楼的隐患。而根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相关部门也应该责任停工整改,并给予一定处罚。

笔者认为,开发商面对居民形成了事实上权利不平等,普通居民如果通过正常程序诉讼,到最后恐怕都被“拖死”,切莫店大欺客!

安全重于天,百姓无小事

总书记说过,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

施工方百般推脱和不采取实际行动解决问题的做法,不只是给居民造成损失,更对他们的心理带来了伤害,希望大家能给支支招。


感谢大家耐心读完,觉得说的在理儿,麻烦点个关注,谢谢~



民间那些事儿


必须赔偿,塔吊的高度、风力等因素施工单位都应考虑到,没考虑到就是过失,有过失就得为过失买单,打个比方附近有高压线,风吹过去造成了事故,大面积停电你说是意外好使吗?


朱工499


这种事敢不赔偿,这个项目部真是胆大。

如果是真实事件,建议事主直接找住建局和应急局(原安监局)反映,他们就惨了。

一般项目部在立塔吊时候,会认真考虑周围情况,做摘大臂等等措施,避免碰到周围建筑物。


LYL李尚往来


这属于民法里的“悬挂物、飘浮物”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必须赔偿。


法律人5524


意外也要赔偿,不是免赔的理由。要是故意的就构成故意毁坏财产罪了,甚至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赔钱没理由!


蓝天54948


不管是风吹的,还是人为的,赔偿是应该的。


用户5632448845322


按理说不太可能,因为塔吊从前期安装规划,到安装方案编制,到检测,再到验收,最后到安全使用,整个过程涉及的有关单位有六七个,涉及相关人员就更多了,难道这些人都不懂?还是都不负责任?都不懂肯定是不可能,要是都不负责任也不可能,因为工地的大型施工机械各方都非常重视,不肯能忽略的。


kusenianhua


这个民法上有规定,谁是它的主人谁负责,并不属于自然灾害,除非是明显的不可抗拒的原因。

风吹倒了塔吊砸坏的别人的物品,说穿了就是吊车砸坏了别人的物品,作为吊车的主人,当然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如果损失巨大或社会影响巨大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是风吹倒的,那就由吊车主人去找风了,与物品的持有人无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