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年初三
因疫情防控,大家都乖乖地待在家裡
但還是有人以身試法,在街上燃放鞭炮
2020年1月27日8時30分許
新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邏途中
發現楊某在城區某門市前
違規燃放10掛左右2千響爆竹
以上事實有門市人員的陳述和申辯、
現場照片等事實依據
因此,楊某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成立
民警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
對其進行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我們都知道
2018年武城縣人民政府發佈了
《關於城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這裡明確可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區域
在限放區域內
只有每年的農曆除夕至正月初二全天
正月初五全天、正月十五全天
二月二全天
其他時間,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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