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夏季多暴雨、冰雹,光伏電站到底該不該買保險?

夏季多暴雨、冰雹,光伏電站到底該不該買保險?

夏季即將到來,除了有大風,暴雨、冰雹災害也不容小覷。去年我國多地遭到暴雨冰雹襲擊,雞蛋大的冰雹將汽車玻璃都砸碎了,那麼在戶外的光伏組件能承受住冰雹的襲擊嗎?

夏季多暴雨、冰雹,光伏電站到底該不該買保險?

圖 冰雹砸碎汽車玻璃

這麼大的冰雹砸落下來,光伏電站能否經住考驗?當我們的電站遭受到自然災害的侵襲後,又該如何去降低損失?

想必大家心中有了一個答案,購買光伏保險呀!

光伏保險與我們購買的車險、意外傷害險等有什麼區別?

市面上的保險種類那麼多,我們電站應該購買哪種保險呢?

我想這也是許多光伏投資者心中的困惑,下面就為大家簡單介紹下光伏保險。

光伏電站在施工建設以及後期25年運維過程中,由於自然因素難免會發生較嚴重的運營事故,給電站投資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基於這些因素,2012年英大泰和財險推出國內首個針對光伏產品設計的25年期光伏組件質量及性能保險產品。隨後平安產險、永誠財產保險公司相繼為國內知名組件廠商提供相應的保險服務。2015年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太陽能光伏電站綜合運營險",為企業提供了運營期一切險、太陽輻射發電指數保險和營業中斷電費收入損失險為一體的綜合性保險。

目前,各大保險公司都推出了適合各種類型光伏電站的保險,主要可以分為財產保險、質量保險、責任保險等,針對光伏電站的現狀,建議購買以下兩種保險:

電站運營期一切險1

簡單來說,就是承保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導致的光伏電站的直接財產損失。其主要保護的是:光伏發電設備、輸變電系統以及建築物等附屬設施;保險責任主要包括自然災害、非機械或電氣意外事故以及機械或電氣意外事故。

營業中斷電費收入損失保險2

就是因電站運營期一切險所承保的風險造成電站運營所使用的物質財產遭受損失,由此賠償期間產生的發電量減少導致的電費收入損失。簡單來說,就是電站在運營期間,發生自然災害、非機械電氣意外事故等事故時(也就是運營期一切險所承保的風險),此間產生的因發電量減少影響電費收入損失的賠償。

電費收入損失按照以下公式核算:

電費收入損失=賠償其間受損的輸出電量*約定的單位賠付

賠償期間受損的輸出電量=標準輸出電量-賠償其間實際輸出電量

標準輸出電量是指電站物質財產遭受損失之日前十二個月中與賠償期間對應的日曆期間的輸出電量,新投產電站的標準輸出電量以保險合同中載明的雨季輸出電量為準。(資料來源於安邦財險)

除了以上這兩種建議的保險產品外,電站還可根據自己的實際選擇“太陽輻射發電指數保險”,該保險主要是保證:

˙ 因太陽輻射量不足,導致發電量減少所造成的電費收入損失,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因太陽輻射以外原因導致發電量減少所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 發電量的減少以太陽輻射發電指數來衡量。太陽輻射發電指數是雙方認可並經權威氣象數據機構提供,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在保險合同中共同確認的方法計算得出。

同時,目前各光伏電站由於施工問題導致後期運營過程中事故頻出,為了應對前期施工過程中的風險,電站也可根據實際購買“建築安裝工程一切險”。

此外,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對於屋頂分佈式電站(特別是租用或EMC),要特別考慮電站運行期間對第三方(包括屋頂業主)造成的損失,近年來屋頂分佈式事故頻發,對屋頂業主及電站持有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對於此類業主我們建議投保“公眾責任險”,用以保證被保險人在公共場所進行生產、經營或其他活動時,因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他人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購買保險無疑是增大了投資成本,但是保險是用最少的錢帶來最大的安全保證。對於每個光伏電站的實際情況我們需要具體分析,關注電站可能發生的風險在哪,明確哪些風險是可以規避的。同時,我們還需轉變觀念,不要認為只要買了保險,保險公司就一定會賠償,在購買保險前一定要了解保險條款中相應的法律細節,只有對所購保險的條款完全瞭解,那樣我們才能購買到一份放心、誠心的光伏保險,擁有一份屬於我們自己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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