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 “去中心化”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去中心化”一詞是加密經濟學中最為廣泛看到的詞之一,通常被認為是塊鏈的基礎。然而,這個詞也可能是人們所定義的最不恰當的詞。數千小時的研究和數十億美元的散列計算已經被用來試圖實現集中和保護和提高集權程度。當人們討論協議並變得激烈時,一個協議的支持者(擴展協議)會聲稱對方的提議是“集權化”,這是最終推翻對方的論證的論點。

但是“去集權”這個詞是什麼意思呢?總是有很多困惑。例如,以下三個圖表完全沒有幫助,但太普通了,它們是三個圖表: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QuoLa的問題:“分佈和集中式之間的區別在哪裡?”兩個不同的答案。第一個答案實際上是一個機械重述圖表,第二個答案是完全不同的,他說。分佈式意味著所有的進程不在同一個地方處理,而是集中化,意味著沒有單個個體能夠控制事務的處理。“同時,EQ社區中的“Ethum StExchange Exchange”的最高答案是一個非常類似的圖表,只是“分佈式”。“和去集權”。顯然,這種澄清和解釋是很有必要的。

去中心化的三種類型

當人們討論軟件的非集中化時,他們實際上討論的是三個獨立的集中式/非集中式軸。在某些情況下,很難看到目前的情況是集中的還是集中的。一般而言,集權與非集權是相互獨立的。三個軸如下:

  1. 體系結構的集中式——系統組成的計算機有多少?系統崩潰後的任何時間都能繼續運行多少臺計算機?

  2. 政治集權——到底有多少個人和組織可以最終控制組成系統的計算機?

  3. 邏輯(DE)集中——系統表示和維護的接口和數據庫結構是一個整體嗎?或者是一個非結構化組織?一個簡單的啟示是:如果你把系統的用戶和提供者分為兩個部分,它們可以作為完全獨立的單元來操作嗎?

我們可以嘗試把這三個維度放在圖表中來說明:

“去中心化”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請注意,這張圖表中的許多位置的內容仍然是有爭議的,但讓我們試著理解:

  1. 傳統的公司是政治集權(CEO)、集權(總部)和邏輯集權(你不能真的把他們分成兩半)。

  2. 民法取決於集權立法,而普通法則是許多個人法官的先例。民法現在有了上述結構的一部分向集權化,因為有許多不同的法院,並且有自決自由,但普通法更為集中。無論是民法還是普通法,從邏輯上講,它們都是集權的(法律就是法律)。

  3. 語言在邏輯上是分散的:在愛麗絲和鮑伯之間,英語和查利和戴維不需要一直說英語。沒有語言的存在需要一個集中的基礎設施,而英語語法規則不是由一個單獨的個體創造或控制的(然而,世界語言最初是由Ludwig Zamenhof發明的,而世界語言的逐漸演化現在更像是一個活動。沒有權威的語言。

  4. BitTorrent,像英語一樣,邏輯上是分散的和集中的,但類似於類的傳輸網絡是由一個單一的公司控制的。

  5. 塊鏈在政治上是集中的(沒有人能控制他),它也集中在體系結構上(沒有基礎設施的中心故障點),但是它是邏輯集中的(有一個共同認可的狀態,並且系統表現得像一個單一的計算機)。T)。

很多時候,當人們談論塊鏈的優點時,他們描述了擁有“中央數據庫”的便利性;集中式是邏輯的集中,並且在許多情況下,這種集中式可以說是好的(儘管來自IPFS的Juan Benet支持最邏輯的DE)。邏輯的集中化,因為邏輯集中的系統更可能在網絡零散的地區生存,而世界上連通性差的地區也可以很好地運行,本文從SC的邏輯分散化的明確倡導開始。尤特爾博特

結構分權往往導致政治集權,但不一定——在正式的民主制度下,政客們在一些會議室開會和投票,但房間的維護者卻無法獲得大量的決策權來改變結果。在一個計算機化的系統中,如果一個在線社區為了方便論壇而使用一個權利集中的論壇,可能會出現一個體繫結構而不是邏輯集中,但是如果有一個被論壇惡意破壞的廣泛接受的社會契約,那麼所有的論壇在論壇上,人們將去另一個論壇(社區由一群人組成,他們看到在其他論壇中的審查可能會在實踐中進行)。

邏輯的集中使得體系結構中的分權更加困難,但這不是不可能的——可以看出分散的共識網絡已經被證明是有用的,但比維持BitTorrent更困難。邏輯集權使政治分權更加困難。在一個集中的邏輯系統中,通過簡單的“讓你活下去,讓你活下去”更難解決爭端。

去中心化的三個原因:

下一個問題是,為什麼集中化有用?通常有以下觀點:

  1. 容錯性:定居點系統不太可能失敗,因為它們依賴於許多獨立的組件,而這些獨立的組件不太可能一起失敗。

  2. 反攻擊:系統的集中使得受到攻擊和操縱的成本更高,因為它們缺乏敏感中心,並且中心容易受到比周圍經濟低的成本攻擊。

  3. 合謀預防:參與者的中心制度更難以犧牲自己的利益犧牲其他參與者。必須說的是,公司和政府的領導人正在策劃為自己做些事情,危害他們的公民、顧客、僱員和公眾,這是經常發生的。

這三個論點都是重要和有效的。但是,一旦你開始考慮這個決定,這三個論點將導致一些有趣的和不同的結論。讓我逐一展開這些論證。

在容錯方面,核心論點很簡單。什麼是不可能發生的:計算機故障?或者在十臺計算機中有五臺計算機同時出現故障?這一原則是無可爭議的,可以在現實生活中的許多情況下使用,包括噴氣發動機,備用發電機,特別是在醫院,軍事基地,投資組合,當然,計算機網絡。

然而,這種有效的和重要的集權有時遠不如偶爾使用的數學模型預測的靈丹妙藥。其原因是共模故障。當然,四臺噴氣式發動機比噴氣式發動機不太可能發生故障,但是如果四個噴氣式發動機都是在同一個工廠製造的呢?四臺噴氣式發動機是由同樣不合格的員工製造的?

今天的塊鏈能有效地防止共模故障嗎?無需參考以下情景:

  1. 塊鏈中的所有節點運行在同一客戶端軟件上,客戶端軟件出錯。

  2. 塊鏈中的所有節點都是在同一客戶端軟件中執行的,客戶端軟件的開發團隊實際上是一種社會腐敗。

  3. 更新和更新協議的研發團隊實際上是一個社會腐敗。

  4. 在砌塊鏈的工作量證明中,70%的礦工在同一個國家,政府決定奪取國家安全考慮的所有開採地。

  5. 大部分採礦硬件是由同一家公司建造的。該公司被賄賂或被迫打開後門,允許硬件隨意關閉。

  6. 在分塊利息證明書中,70%的利率貨幣在同一交易所。

從整個容錯集中的觀點來看,我們將看到所有這些方面,並將思考如何最小化這些問題。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一些結論是顯而易見的。

  1. 實現多種競爭關係至關重要。

  2. 對協議升級後的技術考慮的知識必須民主化,以便更多的人能夠更自然地參與對一些明顯的壞協議改變的研究和批評。

  3. 核心開發者和研究者應該被多個公司或組織僱傭(或者很多志願者可以被填補)。

  4. 挖掘算法的設計應集中在最小程度上。

  5. 理想情況下,我們使用權利證明方法來完全避免硬件風險的集中化(當然,我們也非常小心,可能通過使用權益證明給我們帶來的新風險)。

重要的是要注意,容錯的初始形式要求體系結構是集中式的,但是正如你所想的,一旦社區的容錯性控制了協議的持續發展,也很重要的是看到政治集權也是非常重要的。積極的。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抵抗攻擊的能力。在一些純粹的經濟模型中,即使集中是完全不重要的,你也可以得到你想要的結果。如果你創建了一個協議,驗證者承諾在51%次攻擊中損失5000萬美元(即最終迴歸),這與核查者是否被公司控制或由一百家公司控制不那麼重要。5000萬美元的經濟安全邊際是5000萬美元的經濟安全邊際成本。事實上,為什麼集權甚至最大化經濟安全的概念有一個非常深刻的博弈論(現有的塊鏈交易模式反映了這一觀點,因為包含在塊中的交易實際上是通過礦工/塊申請人的獨裁統治)。

然而,一旦採用了更為豐富的經濟模型,特別是可能承認強制存在(或更溫和的,例如對節點進行定向DoS攻擊)的模型,集中式變得更為重要。如果你威脅一個人的生命,那麼5000萬美元對他們來說就不再重要了。但是如果5000萬美元在十人之間傳播,那麼你必須威脅到這個數字的10倍,並在同一時期內做到這一點。在許多情況下,現代世界的特性具有攻擊/防禦的不對稱性,這對於攻擊者來說是好的。造價1000萬美元的建築可以花費少於10萬美元,但是攻擊者的酒吧通常是次線性的:如果要摧毀一座建築,那就意味著一個建築的攻擊。花費1000萬美元,它只需要被銷燬。它耗資10萬美元,100萬美元的建築只能被摧毀3萬美元。較小的成本能提供一個好的比率。

這種推理會產生什麼樣的結果呢?首先,他強烈地提出了權利證明機制,超過了工作量證明,因為計算機硬件更容易被檢測、調整和攻擊,並且硬幣更容易隱藏(權利證明機制更容易抵抗來自其他節點的攻擊),因為其他一些理由。NS)。第二,他支持廣泛的開發團隊。第三,在設計一致性協議時,他還暗示需要考慮經濟模型和容錯模型。

最後,我們可以得到最複雜的三點之一,勾結和勾結。合謀行為很難界定。也許唯一真正有效的表達方式是說“我們不喜歡這種組合”。在現實生活中,在許多情況下,理想的情況是每個人的協調和協調是完美的,但如果一個人可以協調和合作,但其他人不這樣做,那是非常危險的。

一個簡單的例子是反托拉斯法,以使市場參與者更難將監管障礙聚集在一起,並像壟斷者一樣以犧牲市場參與者的利益和社會福利為代價獲得外部利益。另一個例子是美國候選人和超級PAC之間的協調規則,但實踐證明很難實施。一個較小的例子是下棋。為了防止兩個玩家在遊戲中玩很多遊戲,他們試圖改進一個玩家得分的規則。無論你在哪裡,都試圖阻止成熟機構不必要的協調。

在塊鏈協議的情況下,數學和經濟推理背後的共識通常取決於至關重要的不協調的選擇模型。或者假設遊戲是由一些小的、獨立的決定組成的,如果一個角色在工作量的證明中獲得超過1/3的力量,他可以通過私人採礦獲得巨大的利潤。但是,我們真的可以說,當90%比特幣的實力如此之好以至於他們可以出現在同一個會議上時,這種不協調的選擇模式真的是現實的嗎?

塊鏈倡導者還指出,塊鏈接更安全,因為他們不能隨意改變他們的規則與他們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軟件和協議的開發者為同一家公司工作,或者家人坐在房間裡,那麼安全就不會得到保證。一般說來,這些制度不應該單方面壟斷。因此,你可以非常肯定的是,如果參與者之間沒有協調,塊鏈將提供更多的安全性。

當然,這也表明了一個基本的駁斥。許多社區,包括以太工作坊,經常被稱讚為具有較強的社區精神,並能迅速作出反應,協調實施,釋放和激活分叉,以解決服務器拒絕訪問的問題,在六天。但如何才能促進和改善這種積極的協調,同時防止不良礦工反覆協調51%次襲擊,使其他人難以“協調”?

有三種方法來回答這個問題:

  1. 相反,不要考慮太多不協調的問題,相反,應該做更多的努力來建立抵制協議。

  2. 試圖找到一個良好的媒介,使協議有足夠的協調進化和進步,但這種協調是不夠的發動攻擊。

  3. 嘗試區分什麼是有益的協調,什麼是不利的協調,並儘量使協調更加容易,而不利的協調更為困難。

第一個是Casper設計的大部分想法,但他自己不夠,因為經濟本身並沒有處理其他兩個方面的去集權的考慮。第二種方式在項目開發中很難實施,尤其是在長期的發展中。經常發生事故,發展不明確。例如,比特幣的核心開發者經常說英語,大多數礦工講漢語,這是一個美麗的意外。因為它創造了一種“兩院制”的管理方式,使得協調更加困難,並有助於降低同一模式生產的風險,因為英、華人社區由於距離和通信困難而被劃分和辯論,這兩種可能性不大。也會同意同樣的錯誤。

第三是社會挑戰。該領域的解決方案可以是:

  1. 社會干預將增加參與者對街區鏈的忠誠度,以防止市場側的玩家只對自己忠誠。

  2. 在同一背景下,改善市場參與者之間的溝通,使他們明白,驗證者、開發商和礦工處於同一陣營,所以他們必須協調好,以維護他們對其他陣營的利益。

  3. 該協議被設計為減少“特殊關係”,以鼓勵驗證者/礦工的發展成為一對一,以減少轉移網絡和其他類似的超級協議機制的集中。

  4. 顯然,協議的基本屬性應該是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或者在極端情況下只能做什麼。

解決第三大問題的方法是避免協調的集中化,這是不可取的。恐怕這是最難實現的,取捨是不可避免的。也許最好的解決方案是嚴重依賴於一個保證非常分散的組,即協議的用戶。

“去中心化”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