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廊坊部分小区物业费过高 物价局责令退还多收费用!

打算买房的小伙伴们都知道,选房子的时候,不仅要看房子的位置,交通,商圈,房子的户型等等,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关注物业管理,物业是开发商自家公司的还是承包给其他物业公司的,越来越受到客户的关注,毕竟要在那里住很多年。

物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己住房体验的好坏,物业费也就成了买房所必不可少的一项支出,业主交了物业费就是希望能够得到好的服务,但有时候你交了物业费,甚至交了本不需要交的钱,却也并不一定能够得到相应的服务。

在阳光理政网上经常看到一些小区的居民反馈某某小区物业费收费过高、收费不公示,且居民没有享受到该物业费等值的物业服务。对此,县、市物价局经核查后均作出回应,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费用。

部分小区问题反馈截图如下:

廊坊部分小区物业费过高 物价局责令退还多收费用!

廊坊部分小区物业费过高 物价局责令退还多收费用!

廊坊部分小区物业费过高 物价局责令退还多收费用!

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下8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的质量问题还有交房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

2、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里的责任,服务质量过差,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4、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5、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

7、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扩大收费范围;

8、将房屋出租,租住合同里标明由物业费由租户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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