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抢劫敲诈还持械打伤他人,南宁武鸣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涉恶案

5月22日上午,南宁市武鸣区法院对邓江林等8名被告人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几年时间里,他们经常纠集在一起,无事生非,倚强凌弱,打架斗殴,为害一方,如今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9月1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邓如品等人以被害人彭某某的出租车套用了他们的车牌为由,挟持彭某某,殴打并用折叠刀威胁其交出钱财。抢劫过程中,邓如品等人转走彭某某手机微信里的100元,彭某某大腿被捅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法院认定几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同时认定了另外两起抢劫犯罪事实。

抢劫敲诈还持械打伤他人,南宁武鸣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涉恶案

在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方面,2016年3月29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邓江林等人在吃宵夜时,见到和他们有矛盾的被害人李某后,欲行报复。李某驾车逃离时遭被告人围堵并被开枪射击驾驶室,李某左前臂中枪,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车辆损坏价值1200元;2016年4月22日,因被害人刘某某没有及时支付工钱给被告人邓江林的亲戚,邓江林纠集人员携带砍刀讨要说法,刘某某与邓江林发生口角后被打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2016年11月2日凌晨,被告人邓如章以被害人黄某某说话得罪他为由,纠集被告人邓江林等人找黄某某算账。其间,被告人黄建刚掏出邓如章给的枪支疑似物威胁黄某某,胁迫黄某某赔偿3000元“损失”。得款后,邓如章负责分赃。法院认定他们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此案还涉及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犯罪。2016年12月5日晚,被告人黄建刚将一支装有六颗枪弹的自制转轮式手枪放进上衣口袋,到网吧上网,被告人黄凯清找到黄建刚将该枪拿走。当黄凯清持枪走到网吧门口的人行道时,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经鉴定,该枪支以火药燃烧产生能量发射弹丸,为《枪支管理法》中定义的枪支。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等,作出判决:邓江林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7000元;其余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责令退赔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8万余元。

来源 | 南国早报 记者蒋文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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