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12年工齡,由於單位沒有繳納五險一金,辭職後可以主張補償嗎?

周琦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員工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補償金。補償金按照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月度工資是指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工資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則按月平均工資的三倍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長不超過十二年。

舉例來說,如果你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是8000塊,沒超過當地平均工資的三倍,那麼經濟補償金就是8000×12=96000元。

如果你離職前12個月平均公司是10000元,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3000元,那麼就按照3000×3=9000元的標準計算補償金,也就是9000×12=108000元。

另外,由於單位一直沒有給你繳納社保,你也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


職場三原色


樓主您好,12年的工齡由於單位沒有繳納五險一金,辭職以後可以主張補償嗎?當然你在工作單位工作了12年,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沒有給你正常的參保五險一金,那麼這種情況是允許申請補償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明確規定,只要所在工作單位和員工建立了勞動合同關係,那麼就應當依法來給自己的員工購買其中的五險。

那麼確實是因為你工作了12年沒有購買這個無線的話,那麼你可以通過一個勞動仲裁的辦法來申訴。在通過勞動仲裁申訴之前,必須要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你曾經在這家企業單位工作過,比如說,勞動合同書這個勞動合同書就是你的一個有效證明,你可以證明你曾經在這家企業單位工作過,那麼通過這樣的證據申請在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就可以來解決這個問題。

一般情況下由勞動仲裁委員會出面,會要求所在的工作單位來給你補交這個社保待遇的,那麼這樣的話你就享受到這12年以來的一個社保補交帶。因為畢竟通過企業單位來進行比較是完全可以進行補交的,如果說你個人來進行補交的話,那麼是不能夠進行補交的。

還有就是如果說勞動仲裁委員會,出具的一個勞動仲裁結果,所在的企業單位拒不執行的話,那麼你可以提請當地人民法院,以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這個爭議,因為勞動仲裁結果是具備法律效力的,任何企業和單位都不能夠拒絕執行,所以說拒絕執行也可以申請一個訴訟處理。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擁有12年的工齡,但是企業單位並沒有按照自己的工作年限來給自己繳納五險一金的待遇,那麼辭職以後當然是可以主張來補償這部分的待遇,並且要求企業單位來補交你的社保待遇,這個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是申請補交的期限是有限的,一般情況下是需要在兩年之內去申請,過了這樣的時間,無論你通過勞動仲裁或者是通過勞動監察,可能都不會受理了。

因為你辭職以後去申請受理的,所以說一定要抓緊自己的時間蒐集相應的證據,比如說在當時簽訂了勞動合同,那麼只有自己的勞動合同就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申請一個舉報和投訴,來查詢這12年以來,工作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社保待遇的情形,那麼如果情況屬實,勞動監察大隊就會調查,並且按照限定的期限會責令要求你所在的原工作單位來給你補交這12年以來的社保待遇。

不過在補交的過程中,由此產生個人所承擔部分的費用,那麼完全應該由個人來承擔,個人大概需要承擔1/3左右,12年左右的費用大概也需要3~5萬塊錢左右,所以說這部分費用是需要你個人來承擔的,企業單位會承擔較大部分的繳費企業單位至少應該會交7~10萬塊錢左右的費用,並且由此所產生滯納金的費用也應該由企業單位一併來承擔。


懂社保


你好,我處理過你這樣的問題,我想請問一下你當時辭職的理由是怎麼寫的?因為它直接關係到你能否獲得補償支持。確切的說,如果你當時的辭職理由寫的是單位沒有給你繳納五險一金,你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那你是可以向單位索要補償的。反之,如果你當時的辭職理由寫的是自己的原因,沒有寫是因為單位不交社保而導致你離職的,那麼你就無法向單位主張補償了。因此,解決你的問題的關鍵因素就看你的辭職原因了。

如果你辭職的原因寫的就是單位未給你繳納五險一金而離職的,那麼你是可以去勞動局投訴的,是可以向單位主張經濟補償的。你工齡12年,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補償規定你可以一次性獲得相當於12個月工資水平的補償金。

如果,我是說如果啊,你當時的辭職原因是寫的個人原因,那麼很明顯你是要不到補償的。但你仍然可以要求單位給你補繳五險一金的,這個跟你離職是什麼原因沒有任何關係的,你只需要到單位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社保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去投訴就是了,你的五險和公積金應該是可以得到解決的。

你一共有12年的工齡,如果全部補繳的話,你自己要出大幾萬的,單位估計總共要給你出二十來萬吧,這不是一筆小數目,所以你如果想要單位補繳社保和公積金,那麼你很可能要做好打官司的準備。因為這類實際案例大多都是通過打官司解決的,去社保局和公積金中心投訴可能作用不大,但還是要先走這樣的流程的。毫無疑問,你只要敢於維權,你是必然勝訴的。

以上就是你所能做的事了,但仍需要根據你的實際條件開展維權。我建議你在以後的職場上一定要注意辭職理由怎麼寫這個問題,如果你有什麼權益被單位侵犯了,你若要辭職,最好是以單位實際違反勞動法律的行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萬不可寫個人原因辭職),然後及時去維權,這樣才可以最大化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個人看法,希望對你有用。


Sir聊HR


在單位做12年,辭職之後才知道單位沒有替自己交社保,你本人在幹什麼?首先是你自己對自己都不負責任。現在要求補償,理由是什麼?你是主動要求辭職,其二,並非單位辭退。單位與你沒有任何關繫,故此產生的後果只能自己承擔責任。


劉紅兵


完全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與單位的勞動關糸,並可主張十二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摘抄法規,作為參考:




潘紀軍律師


可以!要12個月工資及12年的社保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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