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新昌县法院开展“秋猎”专项执行行动

新昌县法院开展“秋猎”专项执行行动

10月22日晚,县人民法院开展“秋猎”专项执行行动,在该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共拘留7人,罚款9件,执结案件18件,解结案5件,执行到位金额364294.5元。

“‘秋猎’专项执行行动现在启动,出发!”当晚6时许,随着县人民法院院长朱淼蛟的一声令下,11辆警车36名执行干警兵分四路,奔赴事先摸排好的被执行人居住地,进行突击执行。

18点30分,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梁某家中,当时梁某的妻子正在客厅看电视,面对执行人员的询问,妻子谎称丈夫不在家,手机也联系不上。执行干警决定对梁某的住宅进行搜查,一进入里屋房间,便看到一名“陌生”男子,心存疑虑的执行干警当场核对身份,发现该“陌生”男子就是被执行人梁某本人。

2015年5月,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行人俞某发生碰撞,致俞某受伤。俞某当即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8万余元。梁某在负担了部分医疗费后开始“消失”,俞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梁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

经法院审理,认定梁某需承担该起事故中80%的赔偿责任,除去已支付的医药费,尚需要赔偿149808.65元。判决生效后,梁某既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赔偿义务,而是想方设法躲避执行。

梁某被带至法院后,后悔不已,因其拒不申报财产行为被处以司法拘留15天。

19时许,执行干警上门时,吕某一家正在看电视。“我们多次打你电话,为何不接?”“我没有接到过电话!”执行干警对狡辩中的吕某予以谈话教育。

家住方兴和园小区的吕某,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一直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共计拖欠1237.9元,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吕某仍不履行。

执行干警接到此案后,考虑到执行金额较小,多次试图电话通知吕某到县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文书,但吕某每次都不接电话。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析理,吕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7分钟后,吕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

法官提醒大家,发生物业纠纷,可与物业公司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等多方合法途径解决,但是生效的法律文书不是一纸儿戏,请务必按时履行义务!

“本次执行突击行动是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而开展的行动,主要是对失信的被执行人保持强势的高压态势,着力突出执行行为的强制力、影响力、震慑力。”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汤志刚表示。

当晚的执行行动还邀请10余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共同见证这场执行突击行动。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开展夜间执行、假日执行、执行联动等各类专项执行行动,以震慑拒绝、躲避履行的被执行人,维护法律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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