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河南卫辉市纪委监委:从“公仪休拒鱼”说起

春秋时期的鲁国,有一位名叫公仪休的博士,因为德、才兼优而被选拔为鲁国的宰相。

《史记·循吏列传》载:鲁国国相公仪休爱吃鱼,人投其所好,送鲜鱼给他,他坚决不接受。此人说:“我听说您爱吃鱼,所以才送鱼给您。您为何拒绝呢?”公仪休回答:“正因为我爱吃鱼,所以才不敢接受您的鱼。我为国相,享有国家俸禄,想吃鱼就可以买鱼吃;我如果今天接受了您的鱼,就要触犯国法,被罢免国相,那时谁还会送鱼给我呢?因此我不敢接受您的鱼。”

公仪休拒鱼,乍看起来有点小题大做,又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收下也未必就会坏了自己的名节。其实,公仪休拒鱼,拒的不是鱼,而是自己的“贪念”、自己的私欲。

世上尚有许多人不能像公仪休这样保持清醒的认知,不能体会到到小贪与大恶之间的因果辨证关系,仍多有以身犯险者,利用自己身居高位的便利,热衷于迎来送往,纵情于声色犬马,最终因小节失大节,身陷囹圄。

公仪休身为宰相,能够做到处事小心谨慎,避免因小失大,比起那些恃权而骄、搜刮民膏的腐败庸俗之辈,可就高尚多了。他正直廉洁的精神深深教育了世人,有助于防止贿赂之风的盛行,树立清正廉洁的社会风气。

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没有谁是天生的贪污腐败分子。贪污腐败堕落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轻到重,逐步走向深渊的过程,究其根源都是在自律上出了问题。所以,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无论职务高低,务必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始终做到心莫贪,手莫伸,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倘若如此,何愁没有风清气正朗朗乾坤?(通讯员 蔡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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