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 2018一消考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防火分區篇

2018一消考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防火分區篇

防煙分區是在建築內部採用擋煙設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時間內防止火災煙氣向同一防火分區的其餘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間。

劃分防煙分區的目的:一是為了在火災時,將煙氣控制在一定範圍內;二是為了提高排煙口的排煙效果。

防煙分區一般應結合建築內部的功能分區和排煙系統的設計要求進行劃分,不設排煙設施的部位(包括地下室)可不劃分防煙分區。

防煙分區面積劃分

設置排煙系統的場所或部位應劃分防煙分區。防煙分區不宜大於2000㎡,長邊不應大於60m。當室內高度超過6m且具有對流條件時,長邊不應大於75m。

設置防煙分區應滿足以下6個要求:

1)防煙分區應採用擋煙垂壁、隔牆、結構梁等劃分。

2)防煙分區不應跨越防火分區。

3)每個防煙分區的建築面積不宜超過規範要求。

4)採用隔牆等形成封閉的分隔空間時,該空間宜作為一個防煙分區。

5)儲煙倉高度不應小於空間淨高的10%,且不應小於500mm,同時應保證疏散所需的清晰高度;最小清晰高度應由計算確定。

6)有特殊用途的場所應單獨劃分防煙分區。

防煙分區分隔措施

劃分防煙分區的構件主要有擋煙垂壁、隔牆、防火捲簾、建築橫樑等。其中隔牆即非承重、只起分隔作用的牆體。

(一)擋煙垂壁

擋煙垂壁是用不燃材料製成,垂直安裝在建築頂棚、橫樑或吊頂下,能在火災時形成一定的蓄煙空間的擋煙分隔設施。

擋煙垂壁常設置在煙氣擴散流動的路線上煙氣控制區域的分界處,和排煙設備配合進行有效排煙。其從頂棚下垂的高度一般應距頂棚面50cm以上,稱為有效高度。當室內發生火災時,所產生的煙氣由於浮力作用而積聚在頂棚下,只要煙層的厚度小於擋煙垂壁的有效高度,煙氣就不會向其他場所擴散。

擋煙垂壁分固定式和活動式兩種。固定式擋煙垂壁是指固定安裝的、能滿足設定擋煙高度的擋煙垂壁;活動式擋煙垂壁可從初始位置自動運行至擋煙工作位置,並滿足設定擋煙高度的擋煙垂璧。

(二)建築橫樑

當建築橫樑的高度超過50cm時,該橫樑可作為擋煙設施使用。

(三)防火捲簾

防火捲簾是在一定時間內,連同框架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和完整性要求的捲簾,由簾板、卷軸、電動機、導軌、支架、防護罩和控制機構等組成。

1.設置要求

1)除中庭外,當防火分隔部位的寬度不大於30m時,防火捲簾的寬度不應大於10m;當防火分隔部位的寬度大於30m時,防火捲簾的寬度不應大於該部位寬度的1/3,且不應大於20m。

2)防火捲簾應具有火災時靠自重自動關閉的功能;不應採用水平、側向防火捲簾。

3)除另有規定外,防火捲簾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規範對所設置部位牆體的耐火極限要求。

4)防火捲簾應具有防煙性能,與樓板、梁、牆、柱之間的空隙應採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5)需在火災時自動降落的防火捲簾,應具有信號反饋的功能。

6)其他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防火捲簾》(GB14102-2005)的規定。

2.設置部位

防火捲簾一般設置在電梯廳、自動扶梯周圍,中庭與樓層走道、過廳相通的開口部位,生產車間大面積工藝洞口以及設置防火牆有困難的部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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